Ⅰ 排球循环制比赛的成绩计算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循环制,是每个队都能和其他队比赛一次或两次,最后按成绩计算名次。这种竞赛方法比较合理、客观和公平,有利于各队相互学习和交流经验。
循环制,包括单循环、双循环和分组循环三种方法。
循环制
单循环,是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均能相遇一次,最后按各队在全部比赛中的积分、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果参赛球队不多,而且时间和场地都有保证,通常都采用这种竞赛方法。
单循环比赛轮次的计算
如果参加的队数是偶数,则比赛轮数为队数减1。
例如:8个队参加比赛,比赛轮数为8-1=7轮。
如果参加的队数是奇数,则比赛轮数等于队数。
例如:5个队参加比赛,比赛就要进行5轮。
计算轮数的目的,在于计算比赛所需的总时间。
例如:有7个参加比赛,其轮数是7轮,如果比赛中间再休息两天,则比赛的总时间为9天。
单循环比赛场次的计算
单循环比赛场次计算的公式为:
,即
例如:8个队参加比赛,比赛总场数是:28场.
计算场次的目的,在于计算比赛所需的场地数量,并由此考虑裁判员的数量,以及如何编排竞赛日程表等。
单循环比赛的编排
单循环比赛顺序的编排,一般采用“贝格尔”法。
从1995年起,世界性排球比赛多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目前我国正式比赛也多采用此方法进行编排。其优点是单数队参赛时可避免第二轮的轮空队从第四轮起每场都与前一轮的轮空队比赛的不合理现象。
固定轮转法。
不论参加队数是偶数还是奇数,都应按偶数编排。如果是奇数,可以补一个“0”号,与“0”相遇的队就轮空一次。
这种轮转法,适用于各队实力互不了解,故采用抽签定位的办法,很可能出现强队早期相遇。
轮次表编排完后,各队进行抽签,并按各队抽到的号码填到轮次表里(或按上届比赛的名次顺序确定编号),据此再编成竞赛日程表。编排竞赛日程表,首先要贯彻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当然也要适当地照顾到比赛(观众)的需要,可以从时间(上午、下午、晚上)、场馆(大馆或小馆)、地区(本地或外地)等不同的方面作出调整,达到各队大体上的平衡。
编排中,要考虑到轮次中间的间隔长短,以保证运动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如果竞赛期限允许,通常打完3轮后要休息一天。至服装的颜色,应按规则规定执行,即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要穿深色服装。编排时,要注意到留有洗晒的时间。
双循环
双循环,是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均能相遇两次,最后按各队在两个循环的全部比赛中的积分、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果参赛队少,或者创造更多的比赛机会,通常彩 双循环的比赛方法。双循环比赛的轮次、场次以及比赛时间,均是单循环比赛的倍数。
分组循环
分组循环,是将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先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第一阶段预赛,然后每组的优胜队之间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决赛,决定第1名和以下的名次。在分组预赛中采用单循环的比赛方法,在决赛中可采用单循环赛、同名次赛、交叉赛等,故也称这种竞赛方法为混合循环制或"两阶段制"。分组循环适用于有较多的队参加的竞赛,可以在不长的期限内较合理较公平地完成竞赛任务。
分组循环的不足之处,是参赛队由于实力不同,如果分布不均,可能造成强队先期被削减、弱队反而名次排列在前面的局面。为了克服这个缺陷,在编排中应设立“种子队”。所谓“种子队”,就是实力和成绩相对较强的队,应被合理地分开;种子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上一届比赛的名次来确定。为了照顾主办竞赛的单位,有时也将竞赛规程中应作出规定,还要经过一定会议的讨论和认可。
分组循环的具体编排如下:
例如:有16个参加比赛,为了使各组的队数相均,可分成4个小组,每组4个队。如果时间、经费允许,又希望多打比赛,也可分成两个小组,每组8个队。在分成4个小组中,“种子队”可设立4个队,也可设立8个队,经抽签编到小组内,或者将1、8,2、7,3、6,4、5(依照上届比赛的名次排出)经抽签编入组内。
其余蛇形排列方法,将1、4、5、8“种子队”排到第一组,2、3、6、7“种子队”排到第二组,其余各队再经抽签编入组内。
第二阶段的决赛如果采用单循环赛,4个小组的第1名(两个小组的第3、4名)编为一组,决出5至8名;其余依此类推,决出全部名次。
第二阶段的决赛如果采用同名次赛,则由两个小组的第1名决冠、亚军,两个小组的第2我中决3至4名,依次类推,决出全部名次。
第二阶段的决赛若采用交叉赛,则A组的第1名对B组的第2名,B组的第1名对A组的第2名先进行半决赛,再由两场比赛的胜者进行决赛决出冠、亚军,负者决3、4名。其余名次,也是依照上述交叉的方法进行。如果两个小组都各有5个队,剩下的队不能采用交叉赛,也可采用同名次赛决出最后的名次。此事应在竞赛规程中作出规定,如表1-6所示。以上情况,在混合制中还要重点谈及。
循环制的成绩计算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C值仍然相等,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Y(总负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胜负来决定名次。如三个以上的队Z值相等,按他们之间净胜局决定,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