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诉讼费计算方法标准
【法律分析】
诉讼费计算方法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而定,非财产类案件按照案件个数计算,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受害者因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诉讼的,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诉讼费因赔偿金额确定。对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诉讼费根据涉案金额的多少进行计算,对于不超过一万元的,统一按照50元进行收取,超出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诉讼费。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民事诉讼的诉讼费一般情况是由提起起诉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预缴纳,判决结束后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