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赔偿金怎么算
一、国家赔偿金的计算方法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劳动赔偿金的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
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❷ 法律赔偿金额怎么算
法律赔偿金额怎么算
法律赔偿金额怎么算,当国家机关或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的时候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一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那么下面为大家介绍法律赔偿金额怎么算。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国家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二十八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我国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主要采用抚慰性赔偿标准与补偿性赔偿标准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抚慰性赔偿标准主要体现在侵犯人身自由权和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等方面的赔偿;
补偿性赔偿标准主要体现在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方面的赔偿,以及侵犯财产权的罚金、没收财产等方面的赔偿。目前的赔偿标准主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活和生存需要,弥补其直接损失为限,使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适当的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天的赔偿金应按照国家上年度的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来进行计算:
1、对公民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费,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收入每日的赔偿金需按国家上年度的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2、对公民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相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需根据丧失劳动力程度来进一步确定,对公民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相应生活费;
3、对公民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相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还需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4、上述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需参考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来进行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应付到十八周岁为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应付到死亡为止。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下列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退赔偿金该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哪些情形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第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是否扣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经济补偿金是否扣税作出了以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示的是,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单位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经济补偿;若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单位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对于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这当中就可能就存在很多劳动者无法弄懂的法律难题。
❸ 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衫巧洞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其次还有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用人单位不宽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或枯×月工资×(1+50%)×n。
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❹ 保险理赔计算公式
(一)比例赔偿方式。这种计算方式主要用于不定值保险。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金额*投标比例。
假如某位投保人投保了一份财产保险,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为15万元。而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投保人的实际损失为12万元,而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为20万元。那么这位投保人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为:保险赔款=12万*(15万/20万)=9万元。
(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家庭财产保险常用的计算的方法。一般来说,投保财产保险的时候,投保财产的投保金额是以财产的价值为基础,或直接投保时的价值、或投保价值和一定加成、或按照财产净值进行确定。
而在遭遇事故之后,保险公司计算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赔款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投保金额*实际损失金额-免赔金额。
假如某个家庭投保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为15万元,免赔金额为5万元。而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投保人的实际损失为12万元,而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为20万元。那么这位投保人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为:保险赔款=20万/15万*12万-5万=11万元。
❺ 保险赔偿金额是怎样算出来的
保险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为:
1.在不定值保险情况下,保险赔偿金额按照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保险赔偿金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保险保障程度。
2.在定值保险情况下,保险赔偿金额按照损失程度计算,公式为保险赔偿金额=保险财产保险金额×保险损失程度。
保险赔偿金的具体金额要以保险合同约定计算方式为准。
【拓展资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保险理赔程序: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❻ 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1、 医疗费赔偿 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 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赔偿权利人 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 伙食补助费 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❼ 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法律分析:赔偿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对误工损失的赔偿和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该平均工资的5倍;
3、残疾赔偿金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0倍;
4、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