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2年河北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就一个,从2005年之后就没有变动过。(一)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和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包括三部分。
目前,我们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是依据2005年国发38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的决定》制定的。
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产生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如果说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以前有缴费年限,或者说有视同缴费年限,还可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这部分待遇,现在养老保险缴费影响的幅度很小。
基础养老金部分,主要和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三个因素相关。虽然说比较复杂,但往简单了说,如果我们按照60%基数缴费,每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0%基数档次对应1%,300%基数档次对应2%。
2022年职工退休工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等于,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总和,除以二再乘以缴费年限,再乘以百分之一。
公务员的退休工资计算:
退休工资的计算消息,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一、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❷ 河北养老金计算办法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❸ 河北省退休金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
法律依据:《河北省2021年退休养老金调整公告》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基本养老金发放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