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微信公众号再次认证后的认证有效期是怎么算的
你好,在原先的有效期上续上一年。
比如:你还有两个月认证到期,这次认证通过后会在14个月后才到期。
❷ 发票认证期限为360天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发票认证的时限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八)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❸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也就是说360日是自然天数,包含节假日。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认证期还是180天。
申报期内抵扣。增值税申报有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后,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从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来说,按月申报的,1月的税款2月15日前申报,你1日申报认证的发票必须在1月的申报表中反映抵扣,也就是2月15日前的这个申报中反映,这就叫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按季申报的,1季度认证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4月15日前申报。
(3)认证期限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❹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怎样算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早就取消了
不存在认证期限了,但认证的当期必须抵扣。
❺ 微信公众号的认证有效期限是怎么算的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明年的这个时候之前的1个月,应重新申请认证
❻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时限是当天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6)认证期限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保管: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❼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最新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3、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三种方式各自特点具体如下:
1、上门认证是最具“历史”的认证方式,认证结果可以实时确认,但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大厅,办税成本较高,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纳税人需要认证的发票越来越多,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的时间也不断增长;
2、远程认证是纳税人自行扫描、上传专用发票票面信息,税务机关远程反馈认证结果信息的认证方式,但该认证方式需要纳税人自行购买扫描仪等设备,对小微企业来说增加了一定负担;
3、勾选认证是纳税人登录特定网址,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的方式,实现“取消认证”功能,对纳税人来说简单便捷且不需要增加额外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