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费税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
消费税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如下: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除以1减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材料成本加加工费除以1减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除以 一减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等于组成计税价格 乘以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等于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除以1加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等于购进原价乘以1加利润率除以1减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②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
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2)消费税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