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烧伤补液公式是什么
胶-晶混合公式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补液公式(即胶-晶混合公式)是目前国内、外最常用的补液公式。 1.Brooke公式 伤后第1个24h补液量为胶体液(ml)+乳酸钠林格液(ml)+5%葡萄糖液2000ml(基础水分)。 胶体液(ml)=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0.5。 乳酸钠林格液(ml)=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1.5 计算所得总补液量的半数在烧伤第1个8h内补给,第2个和第3个8h各补充其总量的1/4。 伤后第2个24h补液量:除基础水分量不变外,胶体液和乳酸钠林格液按第1个24h实际补充量的半量补给。 2.国内常用的公式 伤后第1个24h补液量(ml)=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1.5(胶体液和电解质液)+2000~3000ml(基础水分)。 胶体液和电解质液一般按1:2比例分配;如果Ⅱ度烧伤面积超过70%或Ⅲ度烧伤面积超过50%者,可按1:1的比例补给。估算补液总量的半量应在伤后6~8h内补给,伤后第2和第3个8h各补给总量的1/4量。 第2个24h补液量:胶体液和电解质液量按第1个24h实际补液量的半量补充,基础水分不变。 高张溶液补液公式 高张溶液是指含钠浓度为250或200mmol/L的复方乳酸钠溶液或醋酸钠溶液。 伤后第1个48h补液量(ml):3(ml)×体重(kg)×Ⅱ、Ⅲ度烧伤面积(%)。在第1个24h给予总补液量的2/3,第2个24h给其1/3量。在伤后第1个8h给含钠浓度250mmol/L溶液,以后补给含钠浓度200、150mmol/L递减的溶液。 本法有利于减轻心肺负担,适用于吸入性损伤和老年病人。但对婴幼儿和特大面积烧伤病人,应避免使用高张溶液恢复血容量。 待血容量恢复后,若红细胞压积少于30%时,应输用浓集红细胞或新鲜全血,视当时恢复情况而定。所输之血量以达到红细胞压积为35%为宜。
⑵ 烧伤补液计算
(体重*烧伤面积*1.5+2100)*0.5=2850ml
⑶ 烧伤补液公式是
胶-晶混合公式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补液公式(即胶-晶混合公式)是目前国内、外最常用的补液公式。 1.Brooke公式 伤后第1个24h补液量为胶体液(ml)+乳酸钠林格液(ml)+5%葡萄糖液2000ml(基础水分)。 胶体液(ml)=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0.5。 乳酸钠林格液(ml)=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1.5 计算所得总补液量的半数在烧伤第1个8h内补给,第2个和第3个8h各补充其总量的1/4。 伤后第2个24h补液量:除基础水分量不变外,胶体液和乳酸钠林格液按第1个24h实际补充量的半量补给。 2.国内常用的公式 伤后第1个24h补液量(ml)=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1.5(胶体液和电解质液)+2000~3000ml(基础水分)。 胶体液和电解质液一般按1:2比例分配;如果Ⅱ度烧伤面积超过70%或Ⅲ度烧伤面积超过50%者,可按1:1的比例补给。估算补液总量的半量应在伤后6~8h内补给,伤后第2和第3个8h各补给总量的1/4量。 第2个24h补液量:胶体液和电解质液量按第1个24h实际补液量的半量补充,基础水分不变。 高张溶液补液公式 高张溶液是指含钠浓度为250或200mmol/L的复方乳酸钠溶液或醋酸钠溶液。 伤后第1个48h补液量(ml):3(ml)×体重(kg)×Ⅱ、Ⅲ度烧伤面积(%)。在第1个24h给予总补液量的2/3,第2个24h给其1/3量。在伤后第1个8h给含钠浓度250mmol/L溶液,以后补给含钠浓度200、150mmol/L递减的溶液。 本法有利于减轻心肺负担,适用于吸入性损伤和老年病人。但对婴幼儿和特大面积烧伤病人,应避免使用高张溶液恢复血容量。 待血容量恢复后,若红细胞压积少于30%时,应输用浓集红细胞或新鲜全血,视当时恢复情况而定。所输之血量以达到红细胞压积为35%为宜。
⑷ 小儿烧伤后第一个24补液量怎么算
1、牛排:动物的骨头含有大量钙,还有就是鱼类了食物当中钙的来源很多,如果选择得...
2、牛奶:除含有高质量的蛋白质外,
⑸ 烧伤面积的计算及早期补液
九分法部位占成人体表%占儿童体表%
头颈
发部
3
9
9+(12-年龄)
面部
3
颈部
3
双上肢
双上臂
7
9×2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躯干
躯干前
13
9×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
双下肢
双臀
5
9×5+1
9×5+1-(12-年龄)
双大腿
21
双小腿
13
双足
7
注: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
早期补液方案:常用下列输液公式:按照患者的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伤后第一个24 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o、 Ⅲo)每千克体重应补胶体和电解质液共1.5ml(小儿2.0ml)。胶体(血浆)和电解质液(平衡盐液)的比例为0.5:1,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其比例可改为 0.75:0.75。另加以5葡萄糖溶液补充水分2000ml(小儿另按年龄、体重计算),总量的一半应于伤后8小时内输入。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补充仍为2000ml。举例:一烧伤面积60%体重50kg患者,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1.5+2000=6500ml,其中胶体为60×50×0.5=1500ml,电解质液为60×50×1=3000ml,水分为2000ml,输入速度先快后慢。第二个24小时,胶体减半为750ml,电解质液减半为 1500ml,水分仍为2000ml。紧急抢救一时无法获得血浆时,可以使用右旋糖酐和羟乙基淀粉等低分子量的血浆代用品,利用其暂时扩张血容量和溶质性利尿,但用量不宜超过1000ml,并尽快以血浆取代。电解质液、胶体和水分应交叉输入。
此外,广泛深度烧伤者,常伴有较严重的酸中毒和血红蛋白尿,为纠正酸中毒和避免血红蛋白降解产物在肾小管的沉积,在输液成分中可增配1.25%碳酸氢钠。
⑹ 怎样算烧伤面积补液
按照患者的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o、 Ⅲo)每千克体重应补胶体和电解质液共1.5ml(小儿2.0ml)。胶体(血浆)和电解质液(平衡盐液)的比例为0.5:1,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其比例可改为 0.75:0.75。另加以5葡萄糖溶液补充水分2000ml(小儿另按年龄、体重计算),总量的一半应于伤后8小时内输入。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补充仍为2000ml。举例:一烧伤面积60%体重50kg患者,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1.5+2000=6500ml,其中胶体为60×50×0.5=1500ml,电解质液为60×50×1=3000ml,水分为2000ml,输入速度先快后慢。第二个24小时,胶体减半为750ml,电解质液减半为 1500ml,水分仍为2000ml。紧急抢救一时无法获得血浆时,可以使用右旋糖酐和羟乙基淀粉等低分子量的血浆代用品,利用其暂时扩张血容量和溶质性利尿,但用量不宜超过1000ml,并尽快以血浆取代。电解质液、胶体和水分应交叉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