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1)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2)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
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B.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如下:
1、综合评分法,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2、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 评标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作为国际上最常用的评标方法一是能较大程度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遏止腐败现象,规范市场行为。;2.性价比法;3.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具有更科学、更量化的优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D.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E.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
招投标三中评标办法,具体如下:
1、综合评分法;
2、最低评标价法;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投标制度是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F.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法律分析: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G. 常见的评标办法有哪几种
从事招投标活动的人员都清楚,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是一个关键问题,也是评标的原则问题。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常用的评标办法有哪些?
评标方法分
评标方法分类按照定标所采用的排序依据,可以分为四类,即分值评审法(以分值排序,包括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价格评审法(以价格排序,包括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价分比法等)、综合评议法(以总体优劣排序)、分步评审法〔先以技术分(和商务分)为衡量标准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再以他们的报价排序〕。
综合评分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性价比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分比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议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价值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折算投标价,从中确定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评标价,从中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设备运行年限评标法
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在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考虑运行的年限及其运行与维护费用和贴现率。
固定低价评标法
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就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环节的评标方式。
组合低价评标法
组合低价评标法是组合低价标底法(也称经抽取系数的低价投标价法)中特有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基于预先公布的成本预测价,通过开标后系数、权数的随机抽取,计算出组合低价,以组合低价至其向上浮动至某一点的区间作为合理低价区间,最后,对报价属于合理低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从而确定中标人。
H. 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方法怎么写
对于招标人来说,制定合理评标标准,要做到下面这几点:
(一)全面收集采购人的要求和条件
对采购人来说,之所以有采购需求,是因为有特定的工作需要,因而其对采购项目一般都会有具体的要求,如什么样的质量档次?什么样的指标、技术和配置?在售后服务方面有何特殊要求?
因此,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在为采购人代理采购之前,只有向采购人全面地收集这些需求信息后,才能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时刻体现出采购人的需求,也才能准确地把握采购工作的方向性,从而增强评标工作的目的性和准确性。
(二)筛选审定适合于采购人的有效评标因素
由于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提出的需求仅仅是从其自身角度来考虑的,难以顾及到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及合法合规性,可能有些要求是不合理的,如变相指定采购品牌,变相排斥外地供应商,节能产品不在清单内采购等;还有些采购需求根本就不能给予满足,如超出其职能范畴或工作需要而追求采购项目的多功能、高配置、高档次、进口产品等。这就需要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行业及业务特点和需求进行甄辨,对其提出的各种需求进行过滤,剔除不合理、不现实的要求后,再从中筛选出适合于采购人职能需求的项目作为最终的评标因素。
(三)科学合理地划分评标指标的功能大小
在确定出评标工作所必须考虑的所有评标指标因素后,还要根据这些指标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等级、排次序,并以具体“分值”(即权值)比例来反映每个指标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程度。对起核心和关键作用的指标因素,要重点和优先考虑,并赋予其较高的权值比例;对一般性、影响力不大的因素,则给予较小的权值。
通过研究各项评标因素的权值大小,有利于把握重点的评标因素及其审核环节,便于防范和有效遏制评标工作中的各种麻木性和随意性,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四)评标指标既要满足采购人需求,还要符合潜在投标人产品要素特点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了具体的评标指标因素后,对外公开之前,必须先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对拟定的评审因素或评价尺度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反映和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进行论证,如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项目,还要满足潜在投标人的产品因素,两方面条件都具备了,方可以作为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如果采购人认为尚有不足之处,且要求是合理的,采购代理机构就需要进一步考虑采购人的建议和意见,力求做到使评标指标的设置对采购人来说合理,对潜在的投标人来说公平。
对于投标人来说,对招标文件的科学解析也很重要,这影响后后续对你的评标结果,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解析可以借助标事通的招标文件解析工具,更好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更好的标书赢得中标。
I. 评标的步骤有哪些
以下是中国建筑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评标程序包括哪些环节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评标的一般程序包括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准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并编写评标报告。
1)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可以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主任一名,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或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指定〔招标人代表不得作为主任人选〕。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若采用电子评标系统,则须选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其操作“开始投票”和“拆封”。
有的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设主审评委、复审评委各一名,主审、复审人选可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评标前确定,或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2)评标准备
(1)了解和熟悉相关内容:①招标目标;②招标项目范围和性质;③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④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⑤有的招标文件(主要是工程项目)发售后,进行了数次的书面答疑、修正,故评委应将其全部汇集装订。
(2)分工、编制表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招标内容的评审特点,确定评委分工;招标文件未提供评分表格的,评标委员会应编制相应的表格;此外,若评标标准不够细化时,应先予以细化。
(3)暗标编码:对需要匿名评审的文本进行暗标编码。
3)初步评标
初步评标工作比较简单,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初步评标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是否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如果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规定,或投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反映,都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得允许投标供应商通过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不合要求的部分而使其投标具有响应性。经初步评标,凡是确定为基本上符合要求的投标,下一步要核定投标中有没有计算和累计方面的错误。在修改计算错误时,要遵循两条原则: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出入;要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要以单价为准。但是,如果采购单位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要以标书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商不接受根据上述修改方法而调整的投标价,可拒绝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详细评标
在完成初步评标以后,下一步就进入到详细评定和比较阶段。只有在初评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进入详细评定和比较阶段。具体的评标方法取决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并按评标价的高低,由低到高,评定出各投标的排列次序。
在评标时,当出现最低评标价远远高于标底或缺乏竞争性等情况时,应废除全部投标。
5)编写并上报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结束后,采购单位要编写评标报告,上报采购主管部门。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通告刊登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
②开标日期;
③投标商名单;
④投标报价及调整后的价格(包括重大计算错误的修改);
⑤价格评比基础;
⑥评标的原则、标准和方法;
⑦授标建议。
更多关于“评标程序包括哪些环节”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建筑网建设通进行查询。
J. 常见的评标办法有哪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所以常见的评标办法包括以下3种:
1、 综合评标法
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其中商务标的计算有按接近中位数的计算方式,也有按平均加权的计取方式。
2、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
分阶段拆分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技术标打分环节,技术标得分超过约定底线的,进入商务标的评选,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办法。
3、 最低价中标法
适用于大批量简单货物的招标。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比较简单明确。招标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