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多重伤残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
原告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通过一集镇叉路口处左转弯时未能减速,与对向行驶的易某驾驶的普通货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原告黎某一处8级伤残,一处10级伤残。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采用多处伤残系数相加全部赔偿的计算方法,即伤残赔偿系数=8级伤残的系数30%+10级伤残的系数10%=4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采用以最高一级伤残的系数为基数,其余伤残酌情适当给以赔偿,即以8级伤残30%伤残系数为基础,酌情考虑10级伤残系数为2%,最终伤残赔偿系数为32%。 【管见】笔者认为,上述第一种观点和第二种观点,对多重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均不妥,理由如下 多处伤残系数相加的赔偿计算方法,虽然看似简便操作、公平合理,但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多重伤残与轻重伤残等级之间的衔接问题,例如,按此方法,10个10级伤残赔偿系数与1级伤残赔偿系数均为100%,然而这两者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程度是没有可比性的,损害程度不对等的伤害最终得到相同的赔偿金,这种结果是有失公正的。同时,有可能出现伤残系数超过100%的情况出现,这也显失公正。 以最高一级伤残系数为基数,其余伤残酌情给以赔偿,这种计算法是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由主审法官来掌握使用,看起来较为公平、合理,但实际操作起来较难平衡掌握。 笔者认为应采用系数相减相乘相加法。其具体计算方法是:先将各部位的伤残等级换算成伤残系数。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二处伤残,分别评定为8级和10级,其相应的伤残系数分别为30%、10%。然后,以最高级伤残系数为基础进行递减计算,8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30%;10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以剩余伤残系数×第二处伤残系数=应得赔偿系数,即(100%-30%)×10%=7%,第二处伤残应得赔偿系数为7%。最后,将二处伤残赔偿系数相加即为最终的赔偿系数,即30%+7%=37%。因此,伤残赔偿系数为37%。 这种计算方法无论有几处伤残也不能超过100%,即公平、合理又不显失公正,且便于实际操作。
㈡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㈢ 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㈣ 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具体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㈤ 两个10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㈥ 死亡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