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烟草评测得分怎么计算
烟草评测得分怎么计算
1、按照公示的星级评定标准,根据零售户每季积分情况,连续三个月为A类户的,参与三星、二星、一星的资格评定,实施季度升降星动态评定和管理。
2、将户籍化管理提升为诚信等级管理后,在设定分值标准的基础上,对零售户的诚信经营状况评分,根据积分统计,将零售户分为A、B、C、W户四类进行管理。
相关资料
1、按照公示的星级评定标准,根据零售户每季积分情况,连续三个月为A类户的,参与三星、二星、一星的资格评定,实施季度升降星动态评定和管理。一般评定三星户在2—3左右,二星户在10左右,一星户在27左右,总量在40左右。
2、将户籍化管理提升为诚信等级管理后,在设定分值标准的基础上,对零售户的诚信经营状况评分,根据积分统计,将零售户分为A、B、C、W户四类进行管理。
A类为守法户,在经营活动中,守法、守规、守章。B类为违章户,在经营活动中,有不按经营承诺的失信行为和偶有寄售烟的行为。C类户为违法户,在经营活动中偶有乱渠道进货、出售假冒烟、走私烟行为。W类户为严重违法户,在经营活动中经常有乱渠道进货、出售假冒烟、走私烟行为,甚至有参与地下销售网络的违法行为。
② 烟草单条值等于什么除以什么
单条值就是单条零售价啊,如果非说什么除以什么,那就是单箱值多少多少元除以250条。
③ 贩卖烟草多少够判刑
根据不同的情节,触犯不同的罪名,处以不同的刑罚。 非法经营香烟,有如下情节,即构成犯罪。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7号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四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三)烟丝的价格按照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卷烟辅料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生产卷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第五条 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 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需要对伪劣烟草专卖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第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法律实施,构成犯罪的,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解释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本解释所称“卷烟辅料”,是指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 本解释所称“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专用机械名录所公布的,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特定加工工序,可以独立操作的机械设备。 本解释所称“同类烟草专用机械”,是指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相同加工工序的机械设备。 第十条 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④ 非法经营烟草案累计金额吗
销售冒牌伪劣卷烟案件,较为常见的三个罪名是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这三个罪名均是数额犯。所谓数额犯,是指以法定的数额作为追诉标准或量刑因素的一种犯罪类型,通俗来说就是,数额影响到是否构成犯罪和影响到量刑。
一、犯罪数额的内涵和计算方法
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触犯的罪名不同,犯罪数额的内涵和计算方法也不同。
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指的是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关于未销售货值的计算,在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拓展资料: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⑤ 无证零售卷烟案件的违法经营额如何计算
违法经营总额为3000元,因为李某的经营行为是从其进货开始的,所有应将其已销售和未销售的卷烟价值合并计算。
⑥ 烟草专卖品被烟草专卖局查获后是按什么价计算货值金额的
行政处罚额货值金额以当地批发价计算,追究刑事责任以被查扣当地的零售价计算。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⑦ 案值 如何计算
案值全称是案件标值。
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一个词。
如在无照经营销售商品案件中,案值可以认为是销售的货值加上未销售的货值。
早就建议取消此项。
再如,逾期未参见年检案件,案值没有办法计算的。
⑧ 案值金额怎么算
非法经营额或是货值金额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案件时的案件标值有两种情况:
1、进货后有销售情况的,以进货数量乘以销售价格进行计算。
2、进货后没有销售情况的,则以进货数量乘以市场销售平均价格予以计算。
从成本价格看,第一种情况是存在违法所得的,而第二种情况是没有违法所得的。
案值全称是案件标值。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一个词。如在无照经营销售商品案件中,案值可以认为是销售的货值加上未销售的货值。早就建议取消此项。再如,逾期未参见年检案件,案值没有办法计算的。
【(8)烟草案值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成本价格的高低决定着资本家竞争能力的强弱。如果其他条件相同,成本价格愈低,竞争能力就越强,便愈有可能击败竞争对手,占领较大市场。为此,资本家竞相采用先进技术,改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不断地降低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和超额利润。
成本价格似乎就是商品本身所固有的内在价值,而剩余价值似乎不是商品的价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倒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从而,剩余价值似乎不是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然后通过商品出售而得到实现的,倒好象是在流通过程中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出来的,这显然是一种颠倒。
法院是按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收费,如果是确权案件,按件收费,如果是财产纠纷案件,按照起诉时的财产市场价格收费,收费标准是《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法律依据】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