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么计算时间定额
计算公式: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1/每工的产量
或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班组成员工日数总和/班组完成产品数量总和
时间定额确定方法:
(1)利用公时规范计算,公式如下:
工序作业时间=基本工作时间×(1+辅助工作时间)
定额时间=工序作业时间/(1-规范时间%)
(2)劳动定额时间组成:确定的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和休息时间之和就是劳动定额时间。
即:
定额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休息时间
❷ 机械加工工时计算公式
机械加工工时计算是直接累计工时的,没有计算公式。计算规则如下:
1、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2、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非标装配工时定额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机械加工工时的相关介绍:
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❸ 机械加工零件加工工时怎么算
非标件工时计算法
单 件 总 工 时=(工程量*精密度)
工 程 量=(主体部件数量*容积空间)
精 密 度=(精加工密度+粗加工密度)
精 加 工 密 度=(螺型数量*螺型参数)+(螺孔数量*螺孔参数)
粗 加 工 密 度=(除加工以外所有工序参数之和)
容 积 空 间=(最大的长*最大的宽*最大的高)
主体部件指不小于第三大部件的三分之一
订单总工时=(单件总工时*数量)+设计工时
设计工时=单件总工时/技术员负责的机台数
❹ 非标单件产品的标准工时怎么定
那只能根据产品的图纸及工艺单个产品分别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