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市失业保险怎么计算
会根据你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综合计算的
南京市:
南京市区目前失业保险金,市区最低702元,最高1320元。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2. 失业金计算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是如果当事人在失业前与单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可领取最多十二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可领取最多十八个月的失业金等。具体的领取标准则要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失业金是缴满一年领一个月,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满10年,最多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多不得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并在15天内报劳动部门办失业登记,凭失业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办理。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金对于社保有什么影响吗
领取失业金对于社保有影响。领取失业补助金,意味着社保断交,因此可能会对养老险、医保的缴费年限产生影响,比如养老险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因为缴费年限减少而有所降低等。失业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为同时满足按照规定参加失业险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要求为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险但缴费未满一年、参保满一年但因为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条件之一。
3. 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金就等于保险金申领时限乘保险金月派发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求,保险金的申领时限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不等,时限的周期由交费的时间来完成相对应的判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老员工失业了;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年轻人失业了……当今社会“僧多粥少”,不少朋友面临失业。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给予失业人群一些最根本的社会保障,即失业保险。那么,什么人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以南京为例,您知道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吗?
“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涵盖原位癌和60种大病重疾保障南京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才能领
环顾我们身边,不乏失业人群,但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见,领取南京失业保险金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首选,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参保”和“缴费满一年”,二者缺一不可;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失业,这里强调“被迫”,那些主动辞职、离职、退休的人群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不管在哪个城市,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
想要了解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要先了解其发放办法。南京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遵循“三挂钩一照顾”原则,所谓“三挂钩”,即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一照顾”是指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
南京失业金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南京失业金时,需提供:(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市民卡》或《银行卡》;(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南京失业金时,需提供:(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总数=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到,决定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因素有两个,其中,领取月份数不难理解,那么,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这个标准各地区不一样,就南京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5%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发。除此之外,一旦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从领取期限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5%发放;第19个月起,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0%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再递减。一般大病重疾险,女性的价格都比男性更实惠,有哪些好的女性保险推荐?2020年女性十大值得买的大病重疾险盘点!
致癌因素不可避免,“周全保”防癌险让您从容应对未知风险5.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法律分析:领取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注意:1.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2.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4.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5.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 失业金的计算公式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缴满一年领一个月,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满10年,最多领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7.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应具备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具体标准: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一、自2018年12月起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缴费不满10年的,从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调整为4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调整为50%;缴费20年以上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调整为55%。下限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为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所需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起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和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8. 南京市失业金如何计算
根据你缴纳时间长短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1)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和8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