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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收入的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2-08-21 14:14:59

1. 按劳分配的分配形式包括:非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包括

按劳分配形式:以劳动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在商品经济中表现为货币收入)的分配方式。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只能以劳动为尺度,而不能以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和其他条件为尺度;

2、每个劳动者应分配的个人收入的多少,取决于他为社会提供的劳动进行必要的扣除之后为个人劳动部份的多少,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3、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劳动者能够分到的消费品也将增加。按劳分配执行的是一种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

非按劳分配形式包括: 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收入、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收入、经营收入、资产收益、资本收入。

1、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收入。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个人收入。

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收入,但它不同于按劳分配收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家庭收入中,也包含这种劳动收入的内容。此外,还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2、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收入。指在外资经济和私人经济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收入。其实质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

3、经营收入。公有制企业的承包经营者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收入中包含的因经营业绩带来的收入。

4、资产收益;指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中凭借资产获得的收入。如股息、利息等收入形式。

5、资本收入;各种投资者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的利润收入,主要包括外资经济中国外和港澳台资本家取得的利润,以及我国私营业主取得的收入等。

(1)按劳分配收入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参与分配已经越来越普遍,并且也越来越得到人们普遍认同。知识是作为脑力劳动的成果参与分配的,也是一种按劳分配。我们知道,一般的劳动成果(产品或服务)只能使用一次(或曰一个寿命周期),只能供一人或一个社会群体使用,因而这种劳动成果也就只能一次性地参与按劳分配。

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成果,从理论上讲,其使用的范围、时间和频次具有无限性,除非有更新的知识将其代替、淘汰、推翻。所谓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劳动成果的享用者对劳动成果的所有者支付的报酬。

知识这种特殊的劳动成果虽然也需要一定的载体,其载体也需要复制,但其本身却不需要复制,不需要再付出新的劳动。不管有多少消费者,只要他购买知识产品,他就要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需要复制的知识,可以参与无数次的分配;一次性的脑力劳动成果,可以无数次获得报酬。

这不仅不是对按劳分配的否定,恰恰是按劳分配符合逻辑的发展。专利、发明、科技成果等作为股份,参与企业的分红,实际上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2. 劳动法月工资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 按劳分配原则是什么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以此决定社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个人收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除特殊情况外,不劳不得。

(3)按劳分配收入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按劳分配的优缺点: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它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也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

2、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现阶段的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因此,按劳分配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

只能先根据各个企业提供给社会的有效的联合劳动量,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再由各个企业根据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对劳动者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4.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 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5. 按劳分配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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