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提前退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根据公告内容,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假设王先生提前4年退休,那么他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是48个月,假如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取得一次性补贴20万元,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根据上述计算公式,王先生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200000÷48)-2000〕×15%-125}×48=9600(元)。
如果不提前退休,王先生每月的工资收入也是4166.67元(200000÷48),那么王先生4年下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00000÷48)-2000〕×15%-125}×
48=9600(元)。如果考虑到在职还要在税前扣除社会保险等部分,那么同等工资水平之下,在职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要略少于提前退休。
⑵ 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据此,退休人员每月取得的退休工资3000元属于免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该减除费用3500元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其所得2000元未超过3500元,因此无需缴纳个税。
应当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就“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依据“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是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是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是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是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如果未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⑶ 怎么计算退休工资
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退休,拿退休工资,不同的工龄拿到手的退休工资有所不同,那么退休工资和工龄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另外国家法律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况,小编为你解答。
一、退休工资和工龄的关系
工人的退休工资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二、关于退休的知识点
退休(retire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关于退休工资和工龄的关系是怎样的解答,以及国家法律规定哪些情况可以提前退休的具体回答。还有一种情况是退休后,企业还可以返聘员工继续在劳动岗位担任工作,一般是知识型、技术型的行业,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贡献自己的技能。
⑷ 退休后年金个税计算
法律分析:退休后年金个税计算方式如下:2014年1月1日后退休且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1日后退休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⑸ 退休年金个税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2014年1月1日后退休且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4年1月1日后退休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上上述第1项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⑹ 退休人员个税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领的退体工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除了退体工资外,从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需要按《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⑺ 退休后,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退休后,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其返聘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退休金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退休金不在计税范围内。根据所述,返聘工资4500元,是不超过起征线的,所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免税退休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⑻ 退休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法律分析】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⑼ 关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呢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不同情况下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工资、薪金
一般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1600或4800
特定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
1、全年工资先除12,计算每月的平均工资,在计算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最后用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乘12计算出全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1600或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一次性取得全年奖金
1、当本月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时(就是超过1600或4800),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分别计算各自的所得税。先用奖金除12的余额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用一次性奖金乘找出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就是一次性奖金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2、当本月工资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时(就是超过1600或4800),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先用奖金加当月工资减1600或4800后的余额再除12的余额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用一次性奖金加当月工资减1600或4800后的余额乘找出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就是全部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
先按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再按比例计算实际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和重新聘任后的工资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免税的,重新聘任的工资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同一般情况下一样。
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
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是免税的。重新就业的工资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同一般情况下一样。
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1、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税,超过3倍的部分征税。
2、征税方法:先用补偿的全部收入减去3倍以内的余额除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不足12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视同为月工资,按照一般情况下计算月工资个人所得税,在乘工作年限就是全部补偿收入应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重新聘任的工资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同一般情况下一样。
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收入
1、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收入要和当月取得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方法是: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收入除从退养到正式退休的月份(一定要换算为月份)的余额加当月工资减去1600或4800后的余额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用全部的内部退养费加当月工资减去1600或4800后的余额乘找的税率后减去速算扣除数的余额为全部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重新就业的工资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的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同一般情况下一样。
雇主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定额负担部分)
1、先把雇主负担的定额税加上,还原为税前所得,在按照一般情况下计算个人所得税。
2、方法:所得税=用(实际取得的工资+雇住负担的定额税金-1600或4800)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
雇主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定率负担部分,全部负担的100%)
1、先还原为税前收入,在按照一般情况下计算个人所得税。
2、方法:还原为税前收入=(实际取得的工资-1600或4800-速算扣除数*雇主负担的比例)/(1-税率*雇主负担的比例)
还原为税前收入后在按照一般情况下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