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业金是怎样算的金额多少
失业救济金的计算公式为:
失业救济金金额=该地区的失业救济金标准*失业救济金发放月份。
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按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累计发放时间计算。一年后可接收,但最长接收期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般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高于当年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年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数中,每增加一年可延长两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如果期限为5年但少于10年,则最长期限为18个月;超过10年,最长期限为24个月。
拓展资料:失业保险金的处理程序 办理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符合申请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社会保障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1) 接收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和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
2.非因其本人意愿而中断雇佣关系;
3.按规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工作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
(2) 处理过程
1.被保险单位应当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被保险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应携带与被保险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严格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出具《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两份和《失业就业申请登记表》一份。
3.失业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正面各栏,背面的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意见栏由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盖章,仔细填写工作申请登记表。
4.支付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和一份失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5.竣工后,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向户口或暂住地办理失业保险费。
Ⅱ 失业保险金该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失业前,单位和员工累计交满1年以上5年以下的,领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累计交满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累计交满10年以上的,最长期限是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前次失业应该领而还没有领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Ⅲ 甘肃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Ⅳ 失业金是怎么计算的
失业保险的计算方式一般是:失业金的数额等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年限再乘以失业保险金每月的发放标准。具体的计算要按情况来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满了1年但没有满5年的,可以领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大于5年但小于10年的,可以领18个月。缴纳超过10年的,那么可以领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Ⅳ 失业金是怎么算的
失业金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Ⅵ 失业金的计算公式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缴满一年领一个月,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满10年,最多领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Ⅶ 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办法
1、养老金不需要转账,但是社保关系需要办理转接,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9条、32条、52条的规定:
(1)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当事人工作调动后,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解除书、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符合要求的照片、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证件及资料;
3、向社保关系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接,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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