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温补贴工作不够一个月怎么算
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6.9元,用6.9乘以实际工作的天数就可以了。
❷ 员工有请假,怎样算高温费
工资是否停发需要看请假的性质,一般除事假外其余的假期都应支付相应的工资。
至于高温费,按规定只有在岗的员工才能发放,因此请假期间完全可以停发高温费。
❸ 高温补贴请假需要扣除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发给劳动者的津贴。属于劳动保护措施,至少应当按照高温天气出勤天数支付,请事假扣掉违法。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❹ 请病假了,还能拿到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标准由之前的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同时,再次明确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工人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工人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合理制定分配办法。"
还需要注意的是,扣除高温津贴等项目后,员工每个月实际拿到的钱数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480元。部分用人单位将高温津贴纳入最低工资,实际上是“偷偷扣除”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工资收入,这种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❺ 高温费怎么算的
“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当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5℃的,当日应停止工作。
❻ 2021上海高温费标准
法律分析: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1、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
4、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温费标准=月高温费标准200元/21.75天=9.2元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x当月出勤日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费标准-日高温费标准x请假天数
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但应明确统一操作办法,并与并使加工资、加班工资等支付办法相衔接。
5、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在扣除高温费等项目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
6、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7、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8、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清凉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费;高温费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9、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10、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❼ 上海市高温补贴规定
法律分析:1、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
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2、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
5、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温费标准=月高温费标准200元/21.75天=9.2元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x当月出勤日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费标准-日高温费标准x请假天数
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但应明确统一操作办法,并与并使加工资、加班工资等支付办法相衔接。
6、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在扣除高温费等项目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
7、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8、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9、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清凉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费;高温费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10、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
❽ 劳动法规定的高温费是怎么计算的
高温费劳动法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❾ 高温补贴请假了还发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若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而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