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发放规定
发放一个月工资的50%奖金! 市级文明奖金为75%;省级文明奖金为100%。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河南省为例,根据法律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以河南省为例,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省级文明单位,是一个先进的集体,一个优秀的单位,由国家每年评选及发布的单位。可以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制度完善,团结协作,管理优秀的单位,有群众基础,为人民办事,无不良记录,讲民主,树新风,环境整洁卫生,务实高效,廉洁奉公,班子整体形象好,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企业无不良形象的优秀单位。环境整洁优美。办公区规划合理,绿化美化到位,有条件的建成花园式单位。
某省境内经济独立核算,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能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驻省单位等均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行列。乡、镇和科级单位下属的机构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法律依据:《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⑵ 文明奖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各地情况,文明奖发放标准有以下三类:
一是按级别发放。这个标准一般指的是岗位级别,比如科级以下、副科级、正科级的人员分等级发放。
二是按工资发放。这个标准是参照个人的基本工资来确定发放金额的,按此方法几乎每个人的奖金都不一样。
三是全部一致发放。这个标准就是不管岗位级别、工资金额,每个人分到的奖金都是一样的。
不同的地方规定不同,精神文明奖主要对有编制的人员发放,而有些地方针对有编制的公务员发放,有的地方普通事业单位人员也会发放,总之要看各地方政策。
同也要看当地政府的财政情况,当地经济发展越好,奖金金额越大,发放范围也会更大。如果当地经济发展不好,可能无法发放奖金。
法律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力行业文明单位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五、文明单位建设保证体系
4.重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投入,保证思想 政治工作的活动经费,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奖。
⑶ 省文明单位奖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河南省为例,根据法律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以河南省为例,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法律依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⑷ 山东省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共26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0分。
法律依据:《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
1、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共26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0分。
2、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采用网上材料审核的方法。
3、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评价,应按照本标准,结合本地、本系统和单位实际科学进行,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着重考察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4、评选表彰年度内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在总分中扣除10分: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4)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⑸ 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2020
以中北大学2020年为例,为3000-5000元。
根据《山西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和《山西省高校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获得“高校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高校,可在每年对本单位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奖励。
经2020年10月9日第23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及人事派遣人员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离退休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以勉励大家再接再厉,为我校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5)省文明奖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发放精神文明奖规定如下计算:
一、全额发放的人员和标准: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体外循环和特岗教师。全年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安排,遵守校记,成绩平稳,出勤正常。
二、扣除发放的规定: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作相应的扣除。
首先,算出全年的总额除以上班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1、旷工的:按旷工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到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百分之60。
4、属于工伤的,不扣除。
5、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没有、中断、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一定百分数的额度。
6、出现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事故,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百分之20至百分之60,直至全部扣除。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配合学校解决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百分之50。
⑹ 国家级文明单位奖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各地不一样。在河南,全国文明单位文明奖每人每月800元,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奖每人每月600元,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奖每人每月300元,县(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奖每人每月200元。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申报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形成一套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完整思路、组织体系、工作格局和有效形式。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讲政治、风气正,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责权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建立两个文明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成效显着。
(三)机关作风建设好。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切实做到“态度好、服务好、廉政好”,形成人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良好氛围。
⑺ 云南省精神文明奖的标准
云南省精神文明奖标准如下:
发放一个月工资的50%奖金!市级文明奖金为75%;省级文明奖金为100%。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河南省为例,根据法律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⑻ 全国文明单位奖金发放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文明单位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酌情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发放标准等具体政策由各地方自行制定,各有不同。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统一金额予以发放,有的地方是按照 月工资的百分比进行发放,如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60%发给奖励,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80%发给奖励,获得国家和省级精神文件单位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按月工资的100%发给奖励。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文明单位的表彰与奖励。对文明单位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分别由批准命名机关授予相应称号的荣誉证书和标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的荣誉证书和标牌,由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
第十八条 文明单位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酌情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⑼ 河南省文明奖发放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河南省的规定,如被评选为文明单位的,该单证机关或单位可以获得区县或市级人民政府给与的物质建立,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可以向上浮动一级,或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发一到两个月奖金。
法律依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凡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由所在县区、市地分别等级,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企业,全体职工可以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或在原来基础上增发一到两个月的奖金,增发部分不纳奖金税。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浮动工资或奖金随之取消;受警告处分的文明单位,停发浮动工资或奖金,直到撤消处分为止。
第三十一条 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参照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⑽ 广东省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广东省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如下。
1.全额发放的人员和标准: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体外循环和特岗教师。全年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安排,遵守校记,成绩平稳,出勤正常。
2.扣除发放的规定: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作相应的扣除。首先,算出全年的总额除以上班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1、旷工的:按旷工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到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百分之60。
4、属于工伤的,不扣除。
5、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没有、中断、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一定百分数的额度。
6、出现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事故,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百分之20至百分之60,直至全部扣除。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配合学校解决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百分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