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均月工资收入怎么计算
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区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以前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有何区别?
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之后,所余下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不包括借贷收入)。
(以前的)生活费收入:指调查户实际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不包括借贷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个人所得税
生活费收入=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赡养支出-赠送支出-亲友搭伙费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生活费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目前,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农民纯收入指标,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入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区别在于:
从指标的含义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而农民纯收入,则是指农民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这个指标是用来观察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农民扩大再生产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形态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主要是指农民自留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它不但反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情况,也反映了农民的实物收入情况。
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在运用上述两项指标进行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全面正确地加以分析。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职工平均工资有什么区别?
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是统计工作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统计指标,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调查的范围不同、统计口径不同:
(1)调查的范围不同。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中的职工与非职工的收入;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
(2)反映的内容不同。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即用家庭中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减去记帐补贴及家庭从事副业生产支出的费用。职工人均工资是反映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工作单位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即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包括超额工资)、各种工资性的奖金和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福利费(如洗理费等)、生活困难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自行车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保健用品费、文娱费、差旅费及会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
城市居民家庭按收入水平分成几组?贫困户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规定,城市居民家庭按生活费收入的高低共划分为八大组,各组家庭占调查总户数的比重分别为:
最高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高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中等偏上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中等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中等偏下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最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其中:更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5%
居民贫困户是指在居民整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仍处于贫困状况下的居民户。贫困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绝对和相对之分。在这里,贫困的概念是指狭义的相对贫困,也就是指物质生活资料上的匮乏,指个人或家庭所得到的全部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物质生活极端困苦。
测算居民贫困户的核心是确定最低生活标准(也称贫困线)。当前,国内外最低生活标准的测算方法很多。国家统计局在结合了我国国情,并对城市居民贫困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对多种方法的筛选和完善,总结出以下四种主要的测算方法:
(1) 基本需求法:这种方法是针对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完全依据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确定消费的商品项目和需求量,并分别按同期的混合平均单价折成货币,加总计算最低生活标准。
(2)比例法:依据相对贫困的概念和居民收入的调查资料,把调查样本中一定比例的最低收入家庭视为相对贫困层,考察他们的平均消费状况,将消费结构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调整,得出这部分居民的消费支出额,作为最低生活标准。或直接把他们的收入水平定为贫困线。
(3)恩格尔系数法:以居民维持最低需要的食品支出为依据,除以同期最低收入水平组的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标准。
(4) 数学模型法:利用现有的调查数据,由收入指标与食品、衣着等八大类支出建立一个扩展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推导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此确定贫困标准。
以上四种方法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各有所长,又均有一定的局限性。
市政府为解决低收入户的困难,制定了社会保障线标准,从1999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73元/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86元/月;失业保险金291-374元/月;从1999年9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400元/月。
计算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时为什么要扣除价格因素?用什么方法扣除?
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反映职工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分析两者增长状况时,如果只是简单地用报告期与基期进行对比,只能是反映货币收入数量的增长,不能体现收入水平增长的真实情况。这是由于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物价上涨的因素,使得相同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生活消费品和社会服务的数量与基期相比相应减少,造成货币的购买力下降,货币贬值。因此,计算人均工资和人均生活费收入的实际增长时,必须要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在目前国家统计部门所编制的各种价格指数当中,最能反映物价对人民生活影响程度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计算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时,都是扣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具体的扣除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人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 报告期人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城乡居民收支情况是怎样调查出来的?
目前,在我国对城乡居民收支状况的调查,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抽样调查方法。在进行城乡居民收支状况调查之前,首先要进行经常性记帐户的抽选工作。在调查样本的抽选上,城市和农村均是采用多阶段抽样的方式。所不同的是,城市在一次性调查样本抽选前先将样本的街道、居委会的居民家庭底册即总体单位按无关标识排队,用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出调查户,然后对抽中户进行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为内容的一次性调查,然后将抽中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标识排队,再用等距抽样方式抽选出经常性记帐户。而农村是采用按收入标识排队,对称等距抽样的方式分阶段抽选出记帐户。
在完成了经常性记帐户的抽选工作后,要取得完整的居民收支调查资料,城市和农村均需经过以下几个相同的步骤:
第一步:布置任务(或称开户)。向记帐户布置记帐任务,一般是以政府的名义召开记帐户和有关领导参加的动员会。阐明意义,要求记帐户记好收、支帐,向政府提供决策所必需的真实可靠的家庭生活状况变化的资料
第二步:试记帐。记帐户在正式记帐之前要进行试记帐。目的是通过辅导和纠正差错,把记帐错误消灭在正式记帐之前。
第三步:访户调查。就是调查员深入调查户实地调查,访户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调查初期尤为重要。它可以了解和帮助记帐户解决记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逐步加深与记帐户的联系,取得进一步的支持配合。
第四步:辅导记帐。调查员具体指导被调查户记帐,这是提高调查工作质量的重要的环节。针对有些记帐户,特别是农村记帐户中负责记帐的人员,文化程度可能较差等情况,帮助其提高记帐能力,以保证基础资料的可靠性。
第五步:集中记帐。由专职或兼职调查员直接入户收取记帐资料。每月分两次收帐,月中和月底各一次。
第六步:审查帐本。调查员收回记帐资料后要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访户查证落实或电话查询。审查记帐资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基本要领主要有:
(1) 就业人口和收入的对应关系。
(2) 记帐分类是否准确无误。
(3) 支出项目中单位、数量、金额及购买来源是否分清。
(4) 进行逻辑关系检查。
(5) 平衡关系检查。
第七步:编写代码。由于各地城乡住户调查报表基本上实现了微机汇总,在上机录入汇总前,应将记帐户记帐的每个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编码,以便汇总。
在实施了以上步骤以后,就基本上取得了城市居民收支状况的调查资料。但是,在进行农村居民收支状况调查时,在经常性调查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年末的一次性调查作为补充。因为经常性调查项目较少,不能反映农村居民收支状况的全貌。例如,根据农村的生活特点,经常性性调查资料只能反映农民纯收入中的现金部分,而不能反映农民的实物(指自留粮油等)情况。因此,必须通过年末的一次性调查来补充经常性调查资料,以全面了解农村居民收支状况。
㈡ 医院利润率计算公式
如以p`代表利润率,C代表全部预付资本(c+v),那么利润率p`=m/C=m/(c+v)。
利润率是剩余价值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是同一剩余价值量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另一种比率。
三甲医院分为央属三甲综合医院、省属三甲综合医院以及地级市属三甲医院,根据《医院界》2016年整理的报告,央属三甲综合医院平均收入为38.5亿元/年、省属三甲综合医院平均收入为14.6亿元/年,地级市属三甲医院平均收入为5.1亿元,不同的三甲医院收入不同,利润也不同,所以没有指定具体的哪家医院之前,很难告诉你一个准确的利润值。
㈢ 医生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第一步:本月毛收入—药品成本—材料费=纯收入;
第二步:提取8℅的发展基金;8℅的发展基金=(纯收入+400.00)×8℅
第三步:提取10℅考核基金(年终考核合格后返还);提取10℅考核基金=【(纯收入+400.00)—8℅的发展资金基金】×10℅;
第四步:医生工资=纯收入—8℅的发展基金--10℅考核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㈣ 医院负债收入比计算公式
摘要 项目
㈤ 医院收入的核算
为了管理和核算医院的各项收入,在收支类设置“医疗瑕入”、“其他收入”、“业务补助”、“药品补助”、“投资收益”等总账科目。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这些科目的借方登记冲销(损失)、转出数,贷方登记实现收入(收益)或拨入的发生数。月末这些科目均转入“”收入结余“”科目后,无余额。
㈥ 人均纯收入怎么算
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严格来说这么使用不够准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工资性收入 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 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 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㈦ 人均年收入怎么算
家庭人均年收入算法为:(工薪收入+其他收入)/家庭人口的总数。
比如一家有五人,只有三个人赚钱,一个月挣5千元,年收入就是3×5000×12=180000,180000÷5=36000。因此,人均年收入就是36000元。
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货币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
离退休金、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济金;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租赁、馈赠、继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赡养费、扶(抚)养费;兼职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偶然所得、其他通过劳动所得合法收入。
(7)医院人均收入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是指家庭或家庭成员在将金融资产、住房和其他自然资源等非金融资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支配后获得的净收入,家庭或个人, 并扣除相关费用。
财产净收入包括净利息收入、分红收入、储蓄保险净收入、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净收入、租赁住房净收入、其他资产租金净收入和转换业主自住的住房。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收入。
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金额, 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控制的收入。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都包括在内。根据收入来源,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收入、营业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个项目。
㈧ 大家经常说的所谓年人均收入是如何计算的
这里所谓的人均收入应该分成两个大类,一类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另一类是人均收入,这两个概念的不同点在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人均收入的基础上除去了个人缴纳的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与家庭额外记账补贴。属于个人可用于额外支出的费用,而在人均收入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划分成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公式。
以家庭为单位:个人可支配收入=(家庭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之处-记账补贴-家庭个人所得税-个人保险费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费用等)/家庭总人数可以看到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是以每个家庭为单位,在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到,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是在佳通总收入的基础上抛除了所有额外的相关费用的总和。再除以家庭的总人数才得到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公式。
而农村居民由于收入,支出途径与城镇居民稍微有点不一样,所以农村居民的计算公式与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公式稍微有点不一样。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公式。也是以家庭为单位,个人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从公式可以看出农民家庭的纯收入计算并不复杂,由于农名的收入不只包含现金,还包含谷物粮食等实物收入,所以在总收入的计算上还算比较简单,关键在于在生产固定资产的折旧上有不等的取舍,还有市场上对收成商品的正确评估才能准确的计算出农名家庭的可支配收入。
㈨ 医院人均工资性收入包括
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护理收入、康复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
药品收入:医院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销售药品而获得的货币收入,包括销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的收入。
其他收入:医院收取的不属于医疗、药品业务的其他各项杂项收入,如进修费、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