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缴计算方法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年已预缴税额
【拓展资料】
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实英国才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个税。
㈡ 201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㈢ 2018年最新全国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案例1
小王9月份的应付工资为15000元,需要扣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1200元,工资在9月份发放,计算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9月份发放的工资适用于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个税=(15000-1200-3500)×25%-1005=1570元
案例2
小王10月份的应付工资为15000元,需要扣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1200元,工资在10月份发放,计算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10月份发放的工资适用于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个税=(15000-1200-5000)×10%-210=670元
2019年1月1日以后纳个税时,除减去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外,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出应纳税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3)2018所得税汇算人数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㈣ 2018年第4季度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㈤ 所得税汇算清缴从业人数怎么计算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2.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㈥ 2018年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年终奖计税方法
2011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没有做出调整,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1)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2)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以及级次级距发生改变,所以今年计算年终奖需要缴纳的税额,与去年相比,所对应的税率会有所改变,尤其是适应第一级低档税率的工薪阶层,年终奖也将减税。
比如,年终奖10000元,应纳税额=10000×3%-0=300元,而去年相同的10000元年终奖,应纳税额=10000×10%-25=975元,减税675元。
2、税率的临界点导致“多给少拿”
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刚刚超过两个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发生“多给少拿”的情况。而年终奖18000元刚好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一级税率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过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级税率10%计税。
比如A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B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A的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
再看B,因为18001/12已经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极端的情况,是年终奖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况,由于960001元意味着将对应最高级也就是45%的税率,960000元对应税率则是35%,结果,1元之差税后所得反而减少87999.45元。
3、避开“缩水区”18001元到19283.33元
经计算,从18001元到19283.33元,都是年终奖缩水区域,因为多发的奖金小于或等于因此而增加的税额。而像这样的缩水区域还不只一个,据了解,共有六个这样的区间:
[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6)2018所得税汇算人数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一、2018最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亮点。
(一)增值加了综合所得概念。
所谓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大类收入,这四类收入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对综合所得改为按年计算所得税。
以前的历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均为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第七次修正最大的变化,就是将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改为按年为单位,即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三)扩大了减除费用扣除范围。
综合所得的费用扣除额由原来的月3500元,扩大为年6万元;除了原来税法规定的社保、公积金扣除项以外,扩大为六大扣除项。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四)增加了公益捐赠的扣除。
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增加了反避税。
税法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以下情况进行纳税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个人或关联方应纳税额的;
2、居民个人控制的企业,或与其他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
3、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
(六)加大了征收管理的力度。
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保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能力配合,提供纳税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扣除信息。
二、收入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名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个人福利费。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
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公司薪金所得。
㈦ 2018年最新上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8年上海的个税计算方式也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来计算,即个人工资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为(工资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社保扣除)*税率;经营或其他所得按照应纳所得额*税率来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㈧ 所得税汇算,附表五的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和从业人数(全年平均数)怎么计算,我们公司是8月份成立的
人业人员(全年平均数)计算方法:
=(8月份成立时的人数/2+8月底人数+9月底人数+10月底人数+11月底人数+12月底人数/2)/5
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计算方法:
=(8月份成立时的资产数额/2+8月底资产总额数+9月底资产总额数+10月底资产总额数10+11月底资产总额数+12月底资产总额数/2)/5
㈨ 所得税汇算从业人数全年平均数、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该如何计算
1.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项目,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员,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从业人员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2.第46行“资产总额”项目,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3.第47行“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其他企业)”项目,填报纳税人所属的行业,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