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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2-06-20 22:34:39

㈠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产假98天+晚婚晚育30天,另是剖腹产多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 可以按最简单的算法,你享受了128天(产假与晚婚假),基数是3134元,则可以领取13371.73元。部分城市会根据你上一年度的平均年度社保基数来调整,最起码你可以领取8000元以上。

㈡ 生育津贴金额怎么算

【法律分析】:顺产情况下的补贴为(之前一个年度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㈢ 社保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最低标准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㈣ 生育津贴怎么算公式

法律分析: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㈤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的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㈥ 生育津贴计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当月用人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乘以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是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㈦ 生育津贴应该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是: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㈧ 生育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㈨ 生育津贴报销金额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等于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除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换句话说,如果补贴产妇低于产假期间个人的工资标准,则雇主必须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大于该人的产假期限,则必须享受标准的个人工资。雇主必须将全部款项支付给该人。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条件一: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9个月。 条件二:分娩之月起往后连续缴费满1年 想要领取生育精贴待遇但不满足条件一的可执行条件二,两者择一即可。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三部分:门诊产检费(固定1400元)住院生产费 (出院实时结算)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满足条件一的生完宝宝两个月后由单位上报材料申请领取) (满足条件二的生产当月缴费一年后的次月,提交材料由单位上报材料领取)。
第一,生育保险只有参保单位缴费,参保员工个人不缴费。一般地说,参保单位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北京市等地规定,参保单位以参保员工月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第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产检费用、生产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产检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都是采用定额标准。比如,产假费用包干使用1500元。生产费用,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等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支出实报实销。
2.生育津贴包括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和陪产假(部分地区规定)期间的生活费。
3.生育津贴日标准=参保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比如:某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为8940,女职工张某产假98天。则张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8940÷30×98=29204元。第三,生育津贴与缴费的关系。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生育津贴也是多交费多享受待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限受工资总额或者员工缴费工资合计限制,用人单位越是接近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参保员工生育津贴待遇越高。如此,用人单位采用瞒报财务工资总额或者缴费基数下限申报员工工资性收入的做法,都会影响参保员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㈩ 生育津贴怎么算2021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产假天(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女职工如果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有权到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妇女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法律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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