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辽宁退休金新老办法区别
资金不同。
1、基本养老金=退休当年辽宁省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3、过渡养老金=退休当年辽宁省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1996年1月1日前缴费年限×1.4%最后,要清楚地知道养老金计算公式的参数是什么。
⑵ 辽宁省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辽宁省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也需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计算。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 4000元×0.6)÷2×15×1%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 4000元×1.0)÷2×15×1%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 4000元×3.0)÷2×15×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 4000元×0.6)÷2×40×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 4000元×1.0)÷2×40×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 4000元×3.0)÷2×40×1%200元
个人养老金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⑶ 辽宁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根据《辽宁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二)挂钩调整: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法律依据:《辽宁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⑷ 辽宁省自由人退休金如何计算
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就一个。按公式根据参保人一生累计缴费年限、每年缴费基数、每年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等计算。
⑸ 2022辽宁退休工资计算
退休工资=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如下: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持续上涨的,但上涨幅度和去年不一样,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4.5%,而今年上涨幅度为4%。
⑹ 辽宁省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x(1%x缴费年限)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2、个人账户养老金人账户储存额(”中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 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 定额调整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⑺ 辽宁省退休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同缴费年限x1.3%或者是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⑻ 辽宁省退休金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