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猪场必须制定哪些卫生防疫制度
猪场必须建立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和承包责任制度,由主管兽医负责监督执行,制定猪舍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检疫消毒、预防接种、驱除内外寄生虫制度,提倡科学管理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养,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
‘贰’ 检疫一般进行于什么步骤
(一)科学设立检疫申报点。
动物检疫是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有途径。
(二)畜(货)主填写材料。
1、动物检疫申报单(格式见附表1);
2、养殖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3、拟调出时间;
4、运输工具种类、牌号;
5、出售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提供调入省准予调入的书面证明;
6、野生动物应提供准予捕捉的合法证明。
(三)落实具体实施检疫的人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畜(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检疫用品到现场实施检疫。
现场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或者屠宰检疫
(一)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范的要求的程序实施动物检疫。
2、填写《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格式见附表2),并要求畜(货)主签字确认。
3、对检疫结果进行正确处理。
经检疫合格的,按照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监督畜(货)主对运载工具消毒,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
经检疫检出病害动物的,根据定性情况,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监督畜(货)主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4、填写《动物产地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4),将有关文字材料归档,本次产地检疫工作结束。
(二)动物宰前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收缴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2、核对拟进场屠宰动物的种类、数量、畜禽标识。
3、询问货主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动物发病、死亡等异常情况。
4、对动物进行临床健康状况检查(先群体后个体),填写该批次《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格式见附表2)。
5、对经临床检查健康、证物相符的动物,允许进入屠宰场待宰。
6、待宰期间随时观察待宰动物的健康状况,屠宰前逐头(只)进行临床检查,经检查健康的动物,填写《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格式见附表5)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核定的、经宰前检疫合格的动物数进行屠宰。
7、对入场前和待宰期间检查出的患病动物和疑似患病动物,根据定性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单位,同时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通知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患病动物进行追踪溯源。
8、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前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6),本次宰前检疫工作结束。
(三)动物宰后检疫按照以下顺序同步进行。
1、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的要求实施。
2、检疫结果处理。
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包装加封检疫合格标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出病害的,填写《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3、做好工作记录。
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后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7),本次宰后检疫工作结果
(一)归档内容。
1、回收的检疫证明;
2、现场检疫记录表;
3、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4、准宰通知书存根和检疫证明存根;
5、其他应归档材料。
(二)归档要求。
1、检疫档案的建立应以方便查阅为原则,可以按时间先后顺序或者不同环节、不同养殖场(户)建立卷宗,设立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2、检疫档案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4个月;
3、检疫档案需要核销的,应当有核销记录。
………………………………………………………………
‘叁’ 动物检疫员工作地点(屠宰场鸡场,猪场,牛场等)和工作内容(时间,流程等)
动物检疫员的工作比较繁琐,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1、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员平时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申报点上班,接到报检后,到养殖场(户)、孵化场、冷库等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24小时待命,肉鸡出栏多为凌晨,生猪、牛、羊、雏鸡等出栏多为白天。
2、屠宰检疫:动物检疫员驻屠宰场实施检疫,一般为24小时驻场,2-3班倒,对动物进场、屠宰、动物产品出厂等环节实施检疫,屠宰环节为同步检疫。
3、监督检查:一般在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验过境动物的持证情况,对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实施补检,予以处罚。
4、监督执法: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加工、运输、贮藏等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有无病死或死因不明、染疫或疑似染疫、未附有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来自封锁区等情况,并依法予以处罚。
‘肆’ 怎样编制猪场防疫计划
答:针对三峡库区疫病的发生特点,库区猪场编制防疫计划时应以“有效诊断、针对性防疫、重视环境”为重点,进行综合防治。①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一是改变传统的单场全群连续饲养的方式,实行早期隔离断奶(SEW)、多场式生产技术;采取全进全出、隔离消毒的饲养管理模式,按批次把不同品种、日龄的猪分开饲养,切断疫病病原体的循环。二是坚持自繁自养是建立猪场生物安全体系的重要环节。三是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杜绝外来人员的参观;本场内各猪舍的饲养员禁止互相往来;技术人员进入不同猪舍要严格消毒,更换衣物;加强卫生消毒工作。②病毒性传染病占猪传染病的70%以上,是规模养猪疫病防治的重点。目前,对病毒性传染病没有特效的治疗药物,重点应加强疫苗免疫接种。③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猪的营养水平和抗病力,降低应激因素。避免饲喂发霉变质或含有毒素的饲料,作好猪舍的通风换气,改善舍内的空气质量,保持地面干燥,降低饲养密度。④一般采用抗菌药物防治细菌类疾病和病毒病的继发感染。由于耐药菌株的产生,使得广谱抗菌药物的防治效果越来越差,因此,应在进行药敏试验后,选用高敏感抗菌药物。
‘伍’ 养猪需要检验检疫吗
要,1是商务局有专门的管屠宰的部门
2是本地的兽医防疫站,经他们检验和消毒并开具产地证明,非疫区证明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后才能运出本地区,而屠宰场也凭这几证接收猪只,没有这几个证的话是不能进屠宰场的
但是地方小的话,例如没有定点屠宰场的话,也可以在上市的时候进行检验检疫,就是在猪肉身上盖章那个
‘陆’ 如果需要你对猪场的猪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疫,你将如何去做对检疫出来的患畜及其相关产品,你将如何处置
《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二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所以,涉及运输、屠宰、出售动物的其中一个环节,都应当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才能运输、屠宰、出售。
‘柒’ 养猪场进仔猪的防疫怎么进行
(1)购猪时要先调查仔猪产地、生猪疫病发生的流行情况,只能从无疫病流行的地区采购仔猪,并同时索要仔猪产地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
(2)新购进的仔猪要隔离饲养15天时间,才能与原有的生猪混群饲养。新购进的第1天不喂食,只供自配含白糖5%~8%,食盐0.3%,加上适量的维生素,让其自由饮用,以防止发生应激反应;第2~4天喂给米糠、豆浆等流食;第 5天开始喂给常规饲料。
(3)仔猪经一周适应后,即可实施预防接种。在购进后的第8天进行猪瘟疫苗注射,同时注射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等菌苗,也可注射三联苗,在注射的前后均用酒精棉球消毒局部,一猪需更换一个针头,用过的针头未经煮沸消毒不许再用。疫苗稀释液最好用生理盐水,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未用完的应废弃不用。
(4)在新购进仔猪实施免疫引种后的第3天,选用高效、低毒、安全的驱虫药物,如左旋咪唑、丙硫咪唑进行驱虫。方法是将药品研碎拌在少量精料中给仔猪喂服,按仔猪每千克体重口服左旋咪唑片10毫克,或丙硫咪唑片3~5毫克,每 天一次,连服2天。
‘捌’ 猪场卖仔猪检疫申报时,日龄和商品猪,仔猪怎么填
摘要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镇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