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应诉可以委托别人吗
进行民事诉讼来帮助自己维权的有很多,在通过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时,有些人因工作繁忙的时候不能够参与,就打算委托朋友去进行。但又担心法院不肯允许自己这种安排,民事诉讼委托朋友可以吗?针对相关问题小编做了详细介绍。㈡ 离婚案中同一个律师可以代理一审二审三审代理人吗
是可以的。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㈢ 如何理解民诉法第58条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
1. 民诉法第58条中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指的是专业法律人士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诉讼活动。
2.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其代理的事项和权限由当事人决定,并且必须明确授权。
3.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主要分为程序性质的诉讼权利和与实体权利相关的诉讼权利。程序性质的权利包括回避申请、管辖权异议、复渗销议的申请、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质证和辩论等。
4. 与实体权利相关的诉讼权利包括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对于这部分权利,除非当事人特别明确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享有这些权利。
5.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可以选择亲自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选择不出庭,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㈣ 应诉可以委托别人吗
进行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屡见不鲜。在民事诉讼的开庭审理过程中,有时当事人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可能会考虑委托朋友代为应诉。但当事人可能会有疑虑,法院是否会允许此类安排。关于民事诉讼能否委托朋友代为应诉的问题,本文将提供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可否委托朋友应诉?
1. 当事人可以委托朋友代为应诉。
2. 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3. 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4. 以下情况的人不能成为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原则下,民诉中可以委托朋友作为代理人代理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
(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法院在庭审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审理案件前,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工作内容包括:
1. 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写明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以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庭审做好准备。
2. 对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公告可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地点张贴。这样做的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 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对于诉讼代理人应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当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法参与庭审时,可以申请不出席庭审,但更稳妥的做法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关于民事诉讼具体庭审的后果、民事诉讼庭审的安排等问题,不用担心,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