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方管理办法的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药物煎煮方法在处方中写在哪里扩展阅读:
《处方管理办法》简介
《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办法》分为总则、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63条.
于2006年11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07年2月14日发布,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网络——处方管理办法
2. 正确的中药汤剂煎煮方法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看重中药的地位,很多人专门去拜访老中医,开药方煎药,为了半壶大家发挥药材的最大效能,下面是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正确的中药汤剂煎煮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煎煮前
1、煎药工具怎么选?
最好用砂锅、陶罐、搪瓷锅,不锈钢锅亦可。但忌用铝锅、铁锅、铜锅、带油垢的锅及其它金属器皿。因为铝、铁、铜性质较活泼,容易与药物发生反应。如铁锅中的铁与药物中的鞣酸反应生成鞣酸铁,铝锅和铜锅煎取的药液都可以检出有相应的金属离子[2]。
2、煎药用什么水?
应选择含矿物质少、金属离子少的清水。多用自来水、井水、江河水、普通纯净水或无离子水(蒸馏水)。不建议使用矿泉水,因为矿泉水富含钙、镁等离子,煎药煮沸时钙、镁易与碳酸根生成水垢析出,这样既丢失了钙、镁微量元素,还可能与中药里的其他成分生成沉淀物,影响药效[3]。
3、煎药前需不需要浸泡?
需要。煎煮前用凉水浸泡药材约30分钟左右,可以有助于中药成分在汤药中释放,同时也能增加汤药的浓度。冬天可以用20-30度的温水浸泡,以缩短煎煮时间,但不可用开水浸泡,以免某些植物药细胞中的蛋白质突然受热凝固、外层形成坚密的包膜,或使部分高分子物质形成胶体,不利于有效成分浸出。
二、煎煮中
1、煎药需要多少水量?
一般头煎用水要大些,以水浸过药材面2-3cm为度,二煎以水面和药材平齐为度。此外,水量也与煎药时间及需要的药液量有关。如风热感冒药,需轻煎,煎药时间短,在煎取中水分消耗不大,放入的水应接近需要的药液量。如滋补药,需要文火煎煮较长时间,应适当多放水。注意,应一次将水量放足,避免中途加水。
2、煎药应该用什么样的火候?
一般而言,煎药时在药液未沸前用武火(大火),沸后改用文火(小火),以防水分很快熬干,药物中的有效成分未能溶解出来而影响药效。
3、煎药应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病情和中药的不同,煎药时间各不相同。一般药物,头煎沸后再煎30分钟左右,二煎、三煎沸后再煎15分钟即可。此外,常见的还有以下不同的煎药方法:
轻煎:指煎煮时间短,头煎沸后再煎10-15分钟,二煎沸后再煎5-10分钟即可。一般用于上焦病,皮肤病,如外感风热导致的咳嗽、皮疹等。
久煎:治煎煮时间长,需头煎沸后再煎40-45分钟,二煎沸后再煎20-30分钟。多用于慢性病的补益药煎煮。
4、一付中药煎几次合适?
对于一般的中药而言,煎取2-3次即可。一般认为,在首次煎煮过程中煎出有效成分大约为每剂的30%,第2次煎煮出药液的有效成分为
40%~50%,2次合并可得70%~80%,而第3煎、4煎约占20%[2]。另有研究发现传统煎法两煎合并药液的`有效成分析出平均达三煎合并药液的80%以上[4]。
5、处方中单包的药怎么煎?
单包的中药根据应用需要有不同的煎法,一般会将其煎法写在单包药物外包纸上。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先煎:一般在煎其他药物前先煎30-60分钟左右再放入其他药物。如一些质地坚硬、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矿物类、贝壳类、角甲类等中药宜先煎30分钟,如生石膏、龟板、水牛角等,若能适当粉碎,更容易煎出有效成分。另外一些有毒药如附子、乌头、商陆等,则需要先煎1小时乃至更长时间。
后下:一般在药物煎好前1-5分钟放下较好,若煎两次,则在头煎及二煎各放入一半。
后下药一般为气味芳香,含挥发油多的药物,如薄荷、荆芥等,一般在煎好前1分钟入煎即可。此外,久煎容易降低效果的药物也应后下,如钩藤、杏仁、大黄、番泻叶等,一般在煎好前5分钟入煎。
包煎:指用纱布包好后入煎。一半以下几类药物适合包煎:
①花粉类药物、细小种子果实类中药、药物细粉,如蒲黄、葶苈子、黛蛤散等均应包煎。
②含淀粉较多的药物,如浮小麦、车前子等在煎煮过程中易糊锅,也需包煎。
③附绒毛药物,应煎药时绒毛易脱落,混入汤液中刺激咽喉,引起咳嗽等不适症状,常见药物如旋覆花、辛夷花等。
烊化:一些胶类或糖类药物,如阿胶、龟版胶、鹿角胶、饴糖等,宜加入汤液中烊化服用或加适量开水溶化后,冲入汤液。
另煎:一些贵重中药,如人参、西洋参、鹿茸、冬虫夏草等,为避免浪费,可以单独煎煮取汁液,兑入煎好的汤剂中服用。
冲服:一些难溶于水的药物,如牛黄、三七粉、羚羊角粉、朱砂、硇砂等宜研极细粉后用汤剂冲服。或者某些鲜药,如鲜竹沥汁、鲜生地、鲜芦根等需按医嘱取汁冲服。
三、煎煮后
煎后的药液需经过滤,然后将多次煎好的药液混匀分服。一般而言,每剂药物煎出的药液在300-600毫升,每剂药每日服用2次至3次,每次服药量为150-200毫升为宜。如药液太多,可将混合的药液再次煎熬,浓缩后再服用,注意,要求轻煎的药物不能浓缩。特殊情况需根据医嘱定夺,如脾胃虚弱者,每次服用药液宜少;治急性热病的,服药次数宜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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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处方怎么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