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5种方法:
1.观察法
观察法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它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描述犯罪人的各种行为表现来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观察法的依据是人的心理活动必然与人的行为相联系。犯罪人的心理尽管隐蔽,总要通过其言语、表情(面部表情、身段表情、言语表情等)以及行为动作表现出来,我们通过观察可以收集到大量的行为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解犯罪人的心理特点。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观察法吸取了情报学、控制论、系统论等现代科学思想,采用录像、录音、摄影、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观察技术不断提高,从而使观察法收集的资料比较客观、全面而准确。但是,由于观察材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观性相对较强,并且应用观察法只能了解某些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所以,观察法常常与其他研究方法综合运用。
根据观察地点的不同,可以将观察法分为实验观察法和自然观察法。前者是指在备有各种观察设施的实验室内,对被干预和控制的被试的观察。后者是指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对未加控制和干预的对象的观察。如在日常的监管环境中对罪犯行为的观察。
根据观察中观察者所采取的角色,可以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考观察。在非参与观察中,观察者处在被观察群体之外,完全不参与其活动,尽可能不对群体或环境产生影响。在一项研究的初期,可以采用这种观察方法了解最基本的情况,以帮助形成问题的焦点或者研究的假设。参与观察就是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实际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过程中进行的观察。如研究者假扮罪犯进入监管环境中对罪犯人际互动的情况进行观察。研究者带着问题到实地去寻求资料和“理论性的解答”。
使用观察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者在观察前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第二,观察中的记录要详细、准确与客观,尽量避免掺杂观察者自己的希望与偏见;第三,对同一类行为,要尽可能做多次重复观察,尽量减少偶然因素的影响。
观察法的优点是能对被观察者在自然条件下的行为进行直接的了解,获得的材料真实可靠。在研究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下,访谈、问卷法等的实施有很大困难时,可采用观察法收集资料。
观察法的局限性在于:①研究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地等待所需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观察时可能出现不需要研究的现象,而要研究的现象却没有出现;②在自然情境中,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用观察法得到的结果,不易作量化处理,难以进行精确的分析;③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知识经验、兴趣、愿望以及观察技能对观察资料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的观察者所收集到的资料可能差别很大。
2.调查法
调查法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犯罪人的资料,研究犯罪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最常用的调查方法有问卷法、访谈法等,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1)问卷法
问卷法是采用书面问答的形式来收集被试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资料的方法。就问卷法整个研究过程来说,问卷的设计、问题的选择、问卷法的实施以及问卷结果的处理和分析等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来进行,以此来保证问卷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研究的盲目性和主观性。运用问卷法进行研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指导语要简洁诚恳,清晰明了;第二,问卷内容应生动有趣,题目用语要避免流露研究者的期待,题目不宜太多,回答方式应简明扼要;第三,问卷一般应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以保证其科学性。
问卷法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可在较短时间内收集较多的资料,研究结果的处理分析方便,很适合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其局限性主要是问卷的回收率和填写问卷的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灵活性较差,且对被试的文化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2)访谈法
访谈法是研究者通过与犯罪人,犯罪人的家长、亲友,办案人员等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研究资料的方法,可以分为结构访谈和非结构访谈。结构访谈是依据有一定结构的问卷而进行的比较正式的访谈。在结构访谈中,对选择访谈对象的标准和方法、访谈中提出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和顺序、被访谈者回答的方式、访谈记录的方式等都有统一的要求。非结构访谈只按照一个粗线条式的访谈提纲进行访谈,对访谈对象的条件、所要询问的问题等只有一个粗略的基本要求,只围绕访谈的主题,灵活地询问和交谈。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访谈法是很重要的一种研究手段。如果研究者有经验,可以收集到很多用其他方法无法得到的资料,便于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但是,这种方法时、费力、费财,所得资料也难以进行统计处理和定量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受研究者素质的影响。
3.测验法
测验法是指使用标准化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人心理特点的方法。如运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PI)”对服刑罪犯的个性进行测量。
心理测验必须具有信度和效度,这是标准化测验的基本要求。信度(reliability)是判断心理测验是否可靠和稳定的指标。效度(validity)是反映测验有效程度的指标,即测验是否较好测到了所要测量的心理品质。有效度的测验常常也有信度,但有信度的测验不一定有效度。例如,通过测量头的大小作为判断智力高低的指标,有很高的信度,但没有效度,头的大小是帽子的大小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测量。
用标准化量表测量心理特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选用的测量工具应适合于研究目的的需要。第二,主持测验的人应具备使用测验的基本条件;如口齿清楚、了解测验的实验程序、能够严格按测验手册上规定的实施程序进行测验等等。第三,严格按照测量手册上规定的方法记分和处理结果。第四,对测验分数的解释应有一定的依据,不能随意解释。
观察法、调查法和测验法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来发现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但却不能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要确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借助于实验法。
4.实验法
实验法是在控制的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以了解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方法。
在实验中,包含着一系列变化的因素,称为变量。由实验者操纵变化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例如,在“人象辨认中反馈对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的实验中,实验者对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后,采用三种反馈的方式,即正反馈、负反馈和无反馈。在这个实验中,“反馈”就是自变量;因变量是由自变量而引起的某种特定反应。在上述实验中,由不同的反馈方式而导致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变化,目击证人的辨认信心就是因变量。在实验中,实验者系统地操纵自变量,客观地观察和测量因变量,考察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实验法不但能揭示问题“是什么”,而且能进一步探求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实验中还有一类变量叫做无关变量,是实验时要尽可能控制的变量。
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实验室实验是在实验条件的严密控制下借助专门的实验仪器所进行的实验,如用测谎仪研究犯罪嫌疑人供词的可靠性。现场实验是在实际生活情境中对实验条件作适当控制所进行的实验,如在正常的监管环境中进行“分类管教”对罪犯犯罪心理矫正的效果的实验。实验法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变量的控制和操纵,引起被试心理行为的变化,主动地获得所需要的研究资料,科学性较强,并且能揭示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局限性在于研究的外部效度差,难以将结论推广到日常生活情境中去。
5.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就是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两点:第一,选择的案例要典型,具有代表性;第二,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例,才能做出有价值的推论或提出假说。
Ⅱ 犯罪心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观察法:观察法是所有科学研究中最根本,最通用的方法。
犯罪心理学也不例外。但在各门学科中形式则有不同。犯罪心理学
研究中的观察法是指有计划、有目的地的可能犯罪人或犯罪人的言
语、表情、动作和行为等外部表现了解他们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
观察法也是由许多更为具体的方法技术所组成的芹好一个方法体系,大
致可分为两类:
1.客观观察法:客观观察法可分为直接观察与间接观察两种。直接
观察是指对可能犯罪人或犯罪人在学习、劳动、交往活动过程中的
观察,或队有精神疾病的违法犯罪者在临床中的观察。这种观察不
易被研究对象所觉察,比较自然,所得材料比较真实,故称自然观
察法;二是个案法,是通过了解某个犯罪者生活史或对其未来的生
活经历进行追踪观察了解,以研究其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过程
的方法。
间接观察有问卷法、谈话法、活动产品分析法等。问卷法是一种通
过填写表格、回答问题等形式来分析、研究对象心理的方法。这种
方法成功的关键是问卷设计的科学性。优点是可以同时在大量的研
究对象中进行,然后对答案进行统计处理或文字总结,从中可发现
研究对象的某些共同的心理特点。缺点是所得材料无法与研究对象
的活动和行为加以对照,所以难以做质量分析。谈话法就是研究者
根据事先确定的研究目的,提出一定的问题,同研究对象进行对话
以了解其心理活动的方法。优点是可以与研究对象谈话不清楚处可
以当时补充提问加以弄清。缺点是对研究对象的心理活动的总结只
能根据他自己的回答作出。所以,这种方法常用但须有其他的方法
配合补充。活动产品分析法是通过研究对象的活动成果(如日记、
书信、作品、文章、劳动产品等)的分析,从中揭示其心理活动的
方法。
2.自我观察法:自我观察法也称内省法,指通过研究对象自己的陈
述来研究其心理活动的方法。
自我观察法也可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两种。分心研究对象的口
头或书面陈述属于直接观察;分析研究对象的日记、书信、自传、
回忆录等属于间接观察。自我观察是研究对象的主观报告,难免有
不精确、遗漏甚至是歪曲之弊,因此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方法。
(二)调查法: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调查法是最常用的一种的方
法。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重视调查法的运用。调查法是指研究者为
研究违法犯罪人的某些心理问题,直接找有关人士去调查,以了解
有关情况并从中揭示其心理特点、原因和规律的方法。调查是为了
获取有关资料,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出带有规律性的东邪。调
查方式多种多样,如开座谈会、访谈、查阅文件资料和案卷资料,
找违法犯罪人直接面谈等。在分析研究所收集的材料时,一定要客
观,切忌主观片面。
(三)实验法:实验法是研究者有意控制某些条件,促使研究对象
发生一定的心理现象,以研究某些心理活动规律的方法。
1.实验室实验 在实验室条件下,借助某种仪器设备来研究心理活动
的方法。
2.现场试验 在自然情况下控制条件进行实验,对由此发生相应的心
理变化进行分析研究作出结论的方法,所以又称自然实验。这种实
验必须与条件相仿的对照组进行比较,才能判断两种措施,两种方
法孰优孰劣。由于这种方法更接近生活,故实验结果较易推广。
(四)心理测验法 是通过某种测验工具——测验量表——对研究对
象的智力水平和心理特征的个别差异从事量化的方法。
(五)归因法 是探讨犯罪人犯罪行为原因与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
也就是从犯罪行为回溯推论犯罪人犯罪行为原因的方法。
归因法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犯罪心理的归因,即把犯罪心理产生
归结为什么原因‘二是犯罪行为的归因,即根据犯罪人的行为和外
部表现推测其心理原因;三是对犯罪人未来行为的推测,即根据犯
罪人过去的行为表现来预测其今后有关情境中产生什么行为。
在运用归因法是一定注意防止归因偏见。
(六)案例里分析法 就是选择具有研究价值的各类案件,进行心理
分析,从中找出不同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进而
找出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
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犯法。这种方法要得
出有价值的结论,关键在于所选择的案例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七)经岩态验总结法 就是研究者应用心理的原理与总结公安、检查、粗首源
法院、罪犯矫治部门的实际工作者与犯罪作斗争及矫治罪犯的丰富
经验,从中得出科学结论的方法。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
研究方法。震中方法简单易行,易推广,但有一定的局限性。
(八)数量统计分析法 是在搜集和处理研究资料是进行定量分析的
方法。犯罪心理学最为一门科学,在研究中需要努力采用定量的方
法。事实上,犯罪人的心理过程、个性心理、心理状态以及犯罪心
理形成和发展变化既有质的特点,又有量的特征。因此,在研究中
,不仅要进行定性分析,还要重视定量分析,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定性方法需要定量方法的补充,定量方法必须以定性方法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