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亲们,怎样能举报微信上卖中药的王医生,那个骗子。
有什么问题请到正规医院,这是很正确的做法。但是有个更常见的问题是有很多病,去了正规的医院,甚至是着名的三四甲医院,还是治不好。钱花了,时间花了,怎么办?当然有很多病在正规医院是治得好的,但有些问题还是解决不了的!骗子很多-,找个金星火眼很重要的。
B. 发现掺假中药去哪里举报
中药材如何掺假 这个问题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 厉害 你想干嘛 简单呀 有专卖假药的买了掺进 你哪里啊?做什么药材?欢迎药农药商加
C. 在中医医院配中药发现中药有质量问题请问可去哪部门投诉解决
这个很难办的,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建议你就算了。
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
你这个问题首先可以去医药管理局投诉,然后他们会跟你说,这个是属于中药,中药属于农业开发,你应该找农业局;然后你去了农业局,他们说这个已经制造成成品销售,应该属于工商局管理范畴;然后你去工商局,工商局很不耐烦的跟你说,这个应该是质量监督的问题,你去质量监督局;等你去到了质量监督局,他们就愤怒的抱怨,MD这个明明应该是卫生局处理的。
D. 街道有摆地摊摊卖中药材的怎么举报
吃多了举报别个,做点生意容易么。
E. 举报群有什么方法立马封的
举报一个微信群或者是qq群等群聊天,让其立马封掉,有很多方法。例如涉嫌违规操作,或者说传播传递不健康信息不良信息。有诋毁他人侮辱性言语过重,或者说存在涉嫌贩卖非法违禁品。或者是涉黄,涉毒,涉赌等多方面原因。我有违法犯罪行为现象的。都会立马封掉并予以立案调查。
F. 无证卖偏方中药没用的怎么处理,可以去哪举报算假药还是劣药去司法局举报还要自己拿钱吗
额……假药归药监局管,无证开处方归卫生部管,这个情况可能是要卫生部管的,不过你这个事情很复杂,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如果罪名成立,直接上告就可以了,还能拿到赔偿。
G. 如何举报假药,在哪里进行举报
举报假药可以通过拨打12331进行举报,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在接到投诉后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1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7)哪里有很多举报中药的方法扩展阅读
国家食药监局处理药品食品问题的流程: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尽快制定、修订。完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理事会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国家药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H.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投诉电话
1008611
求采纳
I. 举报药店打什么电话
举报药店可播打12331。
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经于2015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接到投诉举报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本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9)哪里有很多举报中药的方法扩展阅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
(三)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投诉举报中同时含有应当受理和不应当受理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对不应当受理的内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