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0年前,人們常用的通信方式傳遞信息,所花費的時間
主要是通過郵局寄信的方式,快的是電話或者電報,信件一般要3到5天,遠的要一周以上
B. 30年前,15年前,現在人們常用的通信方式和傳遞信息所花費的時間
30年前:
手搖電話:時間不等,有時候等幾分鍾就要通了,有時候怎麼都要不通
書信:那就看距離的長短了,那時候的郵政系統不怎麼發達,最少也要一周8
口信:這個嘛,一是看兩地的距離,二是看捎口信的人的誠信。那時候也只能坐火車了吧,汽車很少,飛機更少。也沒有高速。最少要一天吧,加上捎信人要辦事啊什麼的,估計要2天。
電報:這個快,但是也有區別,是普通,還是加急。沒用過,普通的估計要2天,加急的估計1天之內。
據說還有雞毛信。這個……更費時間
15年前,也就是90年代末啊。那時候電話已經大眾化了,尋呼機也有了,火車也提速了,飛機也便宜了,捎口信的也少了,電報也沒有了。總之,一般情況下,3天之內都能解決傳遞問題,要是偏遠山區那就不好說了,出都出不來,進也進不去……
現代信息傳遞的方式:
1.有線通訊傳輸,如電話,傳真,電報,電視等
2.無線通訊傳輸,如對講機,BP機(以淘汰),行動電話,收音機
3.數字通訊傳輸,最熟悉的,連網的電腦,數字電視
4.紙張通訊傳輸,如書信,報書信、電話、電子郵件、及時通信軟體(MSN、QQ)、簡訊息.
C. 20年前的常用的通信方式是什麼使用感受又是什麼
我覺得二十年前的通信方式應該是座機或者郵書信的方式吧,畢竟那時候互聯網並沒有那麼發達,但是書信的方式還是有另一番韻味的,特別是情人間的書信特別讓人羨慕,收到總是那麼讓人開心
D. 四十年前人們常用的通信方式
80年代用尋呼機。
20世紀八十年代末,中國開始出現了傳呼機。隨著科學技術的成熟和社會需求的增大,1990年開始,傳呼台如雨後春筍般遍地開花,傳呼市場的繁榮,使各傳呼台之間的競爭也日益白熱化。1983年,上海開通中國第一家尋呼台,BP機進入中國。
(4)30年前常用的通信方法擴展閱讀
種類按尋呼機收到尋呼本機識別碼和消息後發出尋呼通知音和消息方式的不同,可分為五類:
①音響尋呼機,發出代表消息的音響;
②話音尋呼機,發出10秒的話音;
③數字尋呼機,發出音響(或振動),同時顯示代表消息的數字代碼;
④字母——數字尋呼機,發出音響(或振動),同時顯示字母和數字消息;
⑤漢字尋呼機,發出音響(或振動),同時顯示漢字、字母和數字消息。
E. 二十年前的通訊方式有哪些
二十年輕的通訊方式有寫信、發電報、打電話。不過那時候的電話大多都是座機。
F. 三十年前人們常用的通訊方式
三十年前的話,電話還未普及,傳遞消息應該都用電報或者飛鴿傳書。
G. 二十年前的通訊方式有哪些
二十年前的通訊方式有電報、電話、集郵票、寫信、託人帶口信、Email、即時通訊軟體等。通訊方式屬於公共電信設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為維護公用電信設施的安全和通訊管理秩序,依法懲治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犯罪活動,採用截斷通信線路、損毀通信設備或者刪除、修改、增加電信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火警、匪警、醫療急救、交通事故報警、救災、搶險、防汛等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並因此貽誤救助、救治、救災、搶險等,致使人員死亡一人、重傷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2、造成二千以上不滿一萬用戶通信中斷一小時以上,或者一萬以上用戶通信中斷不滿一小時的;
3、在一個本地網范圍內,網間通信全阻、關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斷或網間某一業務全部中斷不滿二小時或者直接影響范圍不滿五萬的;
4、造成網間通信嚴重障礙,一日內累計二小時以上不滿十二小時的;
5、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毀壞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造成財物損失,構成犯罪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 三十年前人們常用的通信方式是什麼傳遞信息所花費的時間
三十年前有公用電話和電報,但是因為不普及而且費用高,所以除了有急事兒的都很少用,主要是寫信傳遞信息,時間長短不一,取決於傳遞里程和郵寄地點的偏遠程度。
I. 30年前人們常用的通信方式有哪些,傳遞信息所花費的時間有多長
電報,書信,飛鴿傳書,雞毛信。傳遞信息所花費的時間大概有1到2個星期。
J. 30年前,15年前,現在人們常用的通信方式和傳遞信息所花費的時間
30年前:
手搖電話:時間不等,有時候等幾分鍾就要通了,有時候怎麼都要不通
書信:那就看距離的長短了,那時候的郵政系統不怎麼發達,最少也要一周8
口信:這個嘛,一是看兩地的距離,二是看捎口信的人的誠信.那時候也只能坐火車了吧,汽車很少,飛機更少.也沒有高速.最少要一天吧,加上捎信人要辦事啊什麼的,估計要2天.
電報:這個快,但是也有區別,是普通,還是加急.沒用過,普通的估計要2天,加急的估計1天之內.
據說還有雞毛信.這個……更費時間
15年前,也就是90年代末啊.那時候電話已經大眾化了,尋呼機也有了,火車也提速了,飛機也便宜了,捎口信的也少了,電報也沒有了.總之,一般情況下,3天之內都能解決傳遞問題,要是偏遠山區那就不好說了,出都出不來,進也進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