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疑難病例討論的內容
一、對於在入院後三天內無法確診的病例,應進行科室內部討論。若在入院後七天仍未能確診,則需由醫務科組織全院范圍內的討論。
二、針對療效不佳的病例,若主要病情未能得到控制,應在三天內完成科室內部討論。若病情依舊未得到控制,應在七天內在全院范圍內進行討論。
三、對於在我院就診三次以上仍無法明確診斷的門診病例,需要組織相關科室進行討論。
四、在醫技科室中,對於疑難病例或發現結果明顯異常、報告有疑問的情況,應組織討論,並在必要時進行復驗。復驗結果由副主任醫(技)師審核簽發。
五、對於危重病例,病危或病重的患者需在24小時內完成科室內部討論。若病情繼續惡化,無法控制,則應及時由醫務科組織全院會診,並在24小時內完成院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