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食用油可以帶上飛機嗎
食用油作為日常烹飪中不可或缺的食材,其攜帶方式在乘坐飛機時卻有著嚴格的規定。根據國內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乘客通常不能將食用油隨身攜帶上飛機。這一規定主要是基於安全考慮,因為食用油屬於液態物品,且具有一定的易燃性。
具體來說,國內航班對於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有著明確的容量限制,一般不超過100毫升,並且需要放置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升、可重復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然而,即便食用油的容量符合這一標准,由於其特殊性質,仍然不被允許隨身攜帶上飛機。
那麼,如果乘客確實需要攜帶食用油乘坐飛機,應該如何操作呢?答案是:必須採用托運的方式。在托運食用油時,乘客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包裝要求:食用油應使用密封良好的容器進行包裝,以防止在運輸過程中泄漏。建議使用原廠包裝或專業的旅行包裝瓶,確保容器能夠承受一定的壓力和沖擊。
2. 重量限制:不同的航班對於托運行李的重量有不同的規定。一般來說,經濟艙乘客可以免費托運20公斤的行李,商務艙為30公斤,頭等艙為40公斤。因此,在攜帶食用油時,乘客需要確保其重量不超過所乘航班規定的免費托運額度。如果超過免費額度,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托運費用。
3. 安檢要求:在辦理托運手續前,乘客需要通過機場的安檢程序。安檢人員會對托運行李進行X光檢查或其他必要的安全檢查。因此,乘客在打包食用油時,應避免將其與其他金屬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在一起,以免引起安檢人員的注意或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所述,食用油是不可以隨身攜帶上飛機的,但可以通過托運的方式攜帶。在托運時,乘客需要遵守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確保食用油的包裝完好、重量適中、安檢順利。同時,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延誤行程的風險,建議乘客在出行前仔細閱讀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和相關規定。
② 食用油怎麼郵寄
食用油屬於易燃物品,不可以郵寄。
在《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中食用油屬於第五類易燃液體。
第五類易燃液體有:
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快遞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拒絕收寄。發現已經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立即停止分揀、運輸、投遞。
(2)食用油打包方法擴展閱讀:
其他禁止寄遞物品:
一、槍支(含仿製品、主要零部件)彈葯
1.槍支(含仿製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槍、步槍、沖鋒槍、防暴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鋼珠槍、催淚槍等。
2.彈葯(含仿製品):如子彈、炸彈、手榴彈、火箭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霧)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地雷、手雷、炮彈、火葯等。
二、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爆破器材:如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等。
2.煙花爆竹:如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葯彈等煙花爆竹及黑火葯、煙火葯、發令紙、引火線等。
3.其他:如推進劑、發射葯、硝化棉、電點火頭等。
四、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
1.易燃氣體:如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機等。
2.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氣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氣體:如壓縮氧氣、氮氣、氦氣、氖氣、氣霧劑等。
五、易燃液體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易燃物質
1.易燃固體:如紅磷、硫磺、鋁粉、閃光粉、固體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質:如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鈦粉等。
3.遇水易燃物質:如金屬鈉、鉀、鋰、鋅粉、鎂粉、碳化鈣(電石)、氰化鈉、氰化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