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熱燒傷燒傷的面積和深度
燒傷的面積和深度對病情的評估至關重要。面積通常以占體表面積的百分比來衡量,國內常用的評估方法有中國新九分法和手掌法。新九分法適用於成人,根據人體各部位劃分,對於兒童則需要適當調整。手掌法則以手掌大小作為1%的參照,區分熱力損傷的層次,將燒傷分為I°、淺Ⅱ°、深Ⅱ°和Ⅲ°四類。
I°燒傷僅傷及表皮,表現在局部紅腫,稱為紅斑性燒傷,有疼痛和燒灼感,皮溫稍升。一般3-5天內可恢復,不留疤痕。
II°燒傷分為淺和深兩種。淺Ⅱ°傷及真皮淺層,有水泡,疼痛劇烈,癒合後無疤痕,但可能有色素沉著。深Ⅱ°則深入真皮深層,感覺遲鈍,癒合後有瘢痕,但基本保持皮膚功能。
III°燒傷最嚴重,傷及皮膚全層甚至更深,形成焦痂,感覺和皮溫降低,癒合過程慢,可能造成嚴重畸形和功能喪失。初期難以識別燒傷深度,如熱力不均或並發感染,可能加重損傷程度。
識別燒傷類型時,需注意燒傷區的均勻性,以及可能的移行部和感染影響。對於I°、淺Ⅱ°和深Ⅱ°、Ⅲ°之間的區分,早期可能並不明顯,需要密切觀察和專業判斷。
熱燒傷是指 由熱水、蒸氣、火焰、電流等高溫所造成的。熱燒傷的病理改變,取決於熱源溫度和受熱時間。此外,燒傷的發生和發展還與病人機體條件相關。例如:某些衰弱的病人用40~50℃的熱水袋時,不慎即可造成Ⅱ度燒傷,與組織對熱力的傳導良不有關。又如:小兒燒傷的全身反應,常比成人受相同面積(占體表%)和濃度的燒傷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