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規劃方案經濟評價的方法有哪些
1建築設計方案技術經濟分析的意義
現代社會的建築工程設計總是在一定的經濟條件約束下進行的,只有技術上先進可靠、經濟上合理可行的建築產品才能被社會所接受。據有關資料分析,決策和初步設計階段對的影響程度為 90%左右,技術設計階段對的影響程度為 75%左右,施工圖設計階段對的影響程度為35% 左右,而過去人們所看重的施工階段對的影響程度則為 10%左右。很顯然,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在於施工前的和設計階段,工程項目的工藝、流程、方案一經確定,則該項目的工程造價也就基本確定了,因此,在工程設計階段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是一項很重要,而且十分有意義的工作。
2設計方案的技術經濟評價方法
2.1單指標評價方法 所謂單指標法是用單一的指標作為選擇方案優劣的標准,單一指標可以是效益性指標,也可以是費用性指標。單一指標的作用在於,如果面臨著不同方案之間其他指標比較接近,或者某個指標非常重要時,可以用單一指標來評價,然後選擇方案。而在這其中,,單指標評價中使用最普遍的評價指標是費用指標,因為包括兩種不同的方法,在造價或者上,是可以在項目初期時計算一次費用;而在這個方案實施過程中,在項目初期的,工程交付後日常使用的開支,項目使用期滿後對於拆除報廢等費用,我們稱之為方案全壽命期的費用,是費用指標另一種方法,更加全面以及系統。因為全壽命期費用是比較合理的評價指標,包括的內容更為全面和具體。但是有些設計的方案因為和在建成後,在日常中使用的用費沒有太大的差異,在這種情況下費用指標無法評估時,可以採取這種直接明了的方法來比較優劣。
2.2除了單指標評價方法,還有更為具體,更為詳細的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在方案設計中可以使用多指標評價,就是在設計方案的基礎上,包括各個部分、階段和層次,從而達到設計方案的整體優化。而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也是包括有評分法和指數法兩種方法,但與單指標評價方法不同的是,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需要解決問題,而不是如單指標評價方法計算費用。而解決的問題一是要解決,兩種方案在進行對比時候所需要的必要條件,第二種便是要評價指標分為主要指標和輔助指標,都對於方案設計有著不同的作用。而多指標綜合評價法在設計方案競選和設計招標中對方案設計有著重要的選擇作用。
2.3價值分析法 價值分析法以及價值工程法,在管理分析上面起著有效的作用。如果要求最低的壽命周期的費用,那麼在發生費用的地方可以運用方案的比選。這種方法不僅能求得最低的壽命周期的費用,而且能可靠的實現產品的必要功能,鎖在工程設計領域的運用,價值分析法應用的非常廣泛。不僅在費用和充分發揮產品功能上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在單獨的設計方案中,更能對原來的計劃方案進行改進和優化。因此價值分析法在管理分析中,可以發揮充分的作用。
3居住區規劃的技術經濟分析
3.1做好總平面設計,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
《住宅設計規范》指出住宅小區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選用環境條件優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應合理緊湊。在居住區規劃與設計階段,就應十分重視節地,應大力提倡在保證日照、通風、綠化率及其它居住區居住功能的前提下,盡量提高容積率,即既要搞好居住環境又要節約用地,充分發揮土地潛力,達到土地的充分利用。當前有人認為容積率越低,居住環境越好,其實這是個誤區,有時甚至適得其反,現實情況是:一些新的居住區大多遠離市區中心,基礎設施配套不夠完善,居民出行又很不方便,更由於其它種種條件的制約,入住率低,小區人氣長期難於形成,如果再加上偏低的容積率的影響,使這種情況更加明顯,難以形成一定人口規模,公建配套的建設、物業管理等也就長期處於難以到位的狀態,反過來又影響了住戶的生活質量,最終影響後續居住區項目的開發銷售,形成惡性循環,經濟效益和居住環境都得不到保證,因此在保證居住功能的情況下,合理的提高容積率是規劃設計時降低造價的關鍵。採用小而寬大進深的單體平面設計,建築物頂層北向退台及採用坡屋頂形式,多層住宅採用六層躍七層的復式單兀設計等這些都能充分利用土地潛力,顯著提高住宅小區容積率。
3.2合理確定戶型布局及住宅的層數
《住宅設計規范》把住宅按層數劃分如下:1、低層住宅為1至3層。2、多層住宅為3至6層。3、中高層住宅為7層至9層。4、高層住宅為10層及以上。低層和多層住宅具有單體工程建安費低的優點,但用地浪費、容積率偏低,對於整個住宅小區,經濟效益難以保證。同時戶型布局通常分為板式、塔式、點式等,板式戶型不但通風採光好,容易贏得市場,而且建安費相對塔式及點式低。所以中小城市居住區宜為7一11層的「板式小高層」,這在增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方面是值得提倡,「板式小高層」住宅能表現宜人的尺度和較高的檔次,在創造「環境」上也有很大的優勢,可為建設高品質小區創造許多有利條件,它可使住戶減輕爬高之苦。但是當住宅層數超過12層時,每單元設置的電梯不應少於兩台,這不僅增加電梯造價且又增大公攤而積,而且隨著層數加高,要經受較大的風力荷載,需要改變結構形式,提高結構強度,使工程造價大幅上升。但大城市因受城市用地限制,可沿主要街道建設一部分中高層和高層住宅,以合理利用空間,美化市容。
3.3結合項目情況適當預留或設計部分機械停車庫以提高項目經濟效益
機械停車庫相對普通地下車庫建造成本較高,但卻能充分有效的利用空間,在下面幾種情況下:(1)在前期業主對車位需求不足、規劃同意分期實施機械停車設備時,應考慮地下機械式停車,這樣可以推遲工程建設的資金投入;(2)用地緊張;(3)受地上建築布局限制致使單車位面積過大,且設計單層車位不能滿足要求時;在上述幾種情況下居住區規劃設計中適當採用機械停車庫可顯著提高項目經濟效益。
3.4利學利用地形地貌,降低景觀工程造價
在當前的住宅小區建設中,景觀工程費佔全部工程造價的比例不斷提高,我國山地多,江河湖泊多,在小區開發中,如何更利學有效地利用坡地、山地、水面、植被,亦是很值得研究的問題,在規劃設計中應重視對自然環境地段個性的研究,注意對自然景觀的利用,對建設地段上的水面、山坡甚至一草一木都應盡量給予保留,並精心地將其納入到統一的建築空間中去,尤其是小區中心綠化廣場更應充分利用自然景觀,小區中心綠化廣場大都面積較大,以公園形式集中了綠化、水面、坡地等景觀。利用自然景物建小區中心綠化廣場,可使小區園林化,組團化、村落化更易於生動體現,而且還可以產生強烈的環境藝術效果,為居民創造良好的居住環境,生態環境及植被又都可獲得更好保護和利用。
總之,在實施居住區建設項目全過程的技術經濟分析中,重點加強規劃設計階段的技術經濟分析,強化決策層及技術人員的重視決策估算及設計階段造價控制的意識,逐步實現以提高工程經濟效益為目的,把控制工程造價的觀念滲透到各項設計技術措施中,處處精心設計、精打細算,把居住區規劃設計及工程造價控制工作推向一個新的里程碑。
Ⅱ 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評估的方法有多種,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一、問卷調查法
問卷調查法是一種常用的評估方法。通過設計問卷,向特定人群發放並收集答案,以獲取相關數據和信息。問卷調查法可以量化分析,具有樣本廣泛、數據收集標准化和效率高等優點。
二、專家評估法
專家評估法主要依賴於專家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進行評估。專家可以通過討論、審查或現場考察等方式,對評估對象進行深入分析和判斷。這種方法具有專業性強、准確性高的特點,但可能受到專家個人主觀性的影響。
三、績效指標評估法
績效指標評估法是通過預設的績效指標來衡量項目的實施效果。這種方法可以量化項目的成果,評估項目目標的達成程度。績效指標評估法具有明確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的特點,適用於對項目進行定期跟蹤和監控。
四、成本效益分析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一種經濟評估方法,主要用於評估項目的經濟效益。通過對項目的投入和產出進行量化分析,評估項目的經濟效益是否達到預期。這種方法可以幫助決策者判斷項目的經濟可行性。
五、現場觀察法
現場觀察法是通過實地觀察評估對象的實際情況進行評估。觀察者可以通過記錄、拍照或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情況,以便後續分析和總結。現場觀察法具有直觀、真實的特點,可以獲取第一手資料,但可能受到觀察者主觀性的影響。
六、比較研究法
比較研究法是通過對比不同對象之間的相似性和差異性進行評估。可以通過對比不同方案、不同時間段或不同地區的數據,得出評估結果。比較研究法可以幫助人們識別優劣,為決策提供參考。
以上即為評估的幾種主要方法,每種方法都有其獨特的優點和適用范圍,根據評估目的和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評估,可以確保評估結果的准確性和可靠性。
Ⅲ 請問裝修的設計方案的評標辦法和評標內容分別有哪些
1. 裝修設計方案評標辦法包括設計方案和裝飾風格及理念、裝修材料選擇、投標報價、企業實績與社會信譽等四個方面,對投標單位進行綜合評議後打分,最高分者預中標。
2. 評標標底設定為各投標單位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或者按設計方案、投標報價、樣板間等方面分別側重進行評標。
3. 評標一般以百分制設置分值,設計方案佔50分,投標報價和樣板間各佔25分,由評標小組成員分別計分評定。
4. 評標主要從造價、方案設計、工程預算合理性、施工單位資質等方面進行評定,以百分值量化各項指標。
5. 評標原則包括公平、公正、客觀、科學、獨立、實事求是,評委應遵循這些原則進行評審。
6. 評審標准主要包括方案設計的技術規范及標准要求、設計水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結構安全性、投資估算合理性、規劃及經濟技術指標准確度、保證設計質量、配合工程實施、提供優質服務的措施等方面。
7. 評標方法主要包括記名投票法、排序法、百分制綜合評估法等,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評標方法。
8. 設計招標投標評審活動應確保評標專家有足夠時間審閱投標文件,評審時間應與工程的復雜程度、設計深度、投標人數量和設計方案數量相適應。
9. 評標應由評標委員會負責人主持,負責人應從評標委員會中確定一名資深技術專家擔任,並推薦一名評標會議紀要人。
10. 評標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准和辦法進行,除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准中規定的強制性條文外,不得引用招標文件規定以外的標准和辦法進行評審。
11. 評標過程中,當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有疑問,需要向投標人質疑時,投標人可以到場解釋或澄清投標文件有關內容。
12. 評標過程中,一旦發現投標人有對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施加不正當影響的行為,評標委員會有權拒絕該投標人的投標。
13. 投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評標活動,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拒絕該投標人的投標。
14. 對於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標志性建築,招標人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公眾代表列席,接受社會監督,但列席人員不發表評審意見,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評標委員會獨立開展評標工作。
15. 大型公共建築工程項目如有規劃、安全、技術、經濟、結構、環保、節能等方面需要專項技術論證的情況,招標人可以在評標過程中進行論證。
16. 一般建築工程項目必要時,招標人也可進行涉及安全、技術、經濟、結構、材料、環保、節能中的一個或多個方面的專項技術論證,以確保建築方案的安全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