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獻血證的使用規定
主要用途:1.醫療用血後的血費報銷。無償獻血證是奉獻愛心的證明,是健康的儲蓄,一個獻血證相當於1200元人民幣,獻血1000毫升以下時,自己可以三倍報銷醫療用血;獻血1000毫升以上時,本人可無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報銷獻血等量的醫療用血費用。2.用血緊張時優先用血的憑證。3.到外地就醫時用血享受當地用血待遇的憑證。4.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製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無償獻血者本人用獻血證用血報銷時所需材料:1.獻血證。2.身份證。3.住院收費發票。
無償獻血者直系親屬用獻血證用血報銷時所需材料:1.獻血證。2.獻血者和代辦人身份證。3.與獻血者關系的有效證明,如結婚證、戶口簿或居(村)委會證明。4.住院收費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