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手動火災報警器使用方法
1.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通常安裝在公共場所,以便在發現火災時能夠迅速報警。
2. 使用時,只需按下報警按鈕上的有機玻璃片,通常需要保持3到5秒鍾。
3. 按下後,報警按鈕會將信號發送給報警控制器。
4. 控制器接收到信號後,會觸發有聲光報警,以便人們確認火災位置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撲救。
5.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設計便於安裝和維護,採用無極性信號傳輸,確保了探測的准確性,大大降低了誤報的概率。
Ⅱ 如何使用和復位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
使用和復位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的種類及方法:
1、更換玻璃復位。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按鍵區是專用的透明玻璃,當有火情發生時,由現場人員按動此玻璃按片,向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火警信號;
2、吸盤復位。發生火災時,按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即可。手報是採用塑料製成的按片,可以用專用的吸盤進行復位;
3、鑰匙復位。這種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是採用專用鑰匙進行復位的。在手報上一個小小的孔,這就是用來進行復位的;
4、後台總控制室復位。其他消防報警按鈕按下後,用戶終端是不可恢復的,只能在後台總控制室有復位按鈕來解除報警狀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