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微波治療儀的注意事項
①該機在理療狀態下,使用ф75圓形輻射器功率為5~10W;200x80方形輻射器功率范圍為10~15W(註:應以患者感到溫熱舒適為准,初次接受微波理療的患者應多觀察其反映)。輻射器應隔覆蓋物使用,與病灶部位保持1~2m的距離,對准病灶部位後方可輸出微波,切忌空載輸出。每次照射時間為15~20分鍾,每日1~2次。②照射時,應避開金屬物,如金屬紐扣等,以免造成儀器的損壞,或造成燙傷,患處表面的紗布、石膏等衛生材料不必去處。特別注意裝有心臟起博器的患者不可使用微波理療。嚴禁照射眼睛、大腦、睾丸和孕婦腹部。術後理療的患者必須在48小時後進行。
③機在手術治療狀態時,通常的功率使用范圍為25W~35W,對極個別病例可達50W。輸出探頭接觸到病灶組織後,方可踏腳踏開關,切忌空載輸出。
④機安裝時必須保證供電電網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線與機器相連的供電電源必須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的單項三級插座。
⑤作時需連接好輸出口,務必接牢,無虛扣避免空載輸出。輻射線嚴禁折硬彎,以免影響輸出。微波線、腳踏開關和手術探頭均屬易損件。⑥有意外情況時,保護電路啟動後,應立即關機,切勿機器帶病工作
⑦個體差異的患者慎用。
⑧經該公司裝機培訓。
⑨血壓患者不能做頸部理療,糖尿病患者禁用。
⑩機器在開機狀態下,醫護人員必須嚴格觀察儀器的使用情況及患者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