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基處理的方法有哪些
地基處理常用方法:
孔內深層超強夯法、換填墊層法、強夯法、砂石樁法、振沖法、水泥土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預壓法、夯實水泥土樁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法、石灰樁法、灰土擠密樁法和土擠密樁法、柱錘沖擴樁法、單液硅化法和鹼液法等。
1、孔內深層超強夯法:
孔內深層超強夯法(SDDC)地基處理新技術,是先在地基內成孔,將強夯重錘放入孔內,邊加料邊強夯或分層填料後強夯。孔內深層超強夯法(SDDC)技術在第52屆尤里卡世界發明博覽會上獲得了最高獎--尤里卡金獎,這也是中國地基處理技術到目前為止在國際上獲得的唯一金獎。
孔內深層超強夯法(SDDC)技術與其它技術不同之處:是通過孔道將強夯引入到地基深處,用異型重錘對孔內填料自下而上分層進行高動能、超壓強、強擠密的孔內深層超強夯作業,使孔內的填料沿豎向深層壓密固結的同時對樁周土進行橫向的強力擠密加固,針對不同的土質,採用不同的工藝,使樁體獲得串珠狀、擴大頭和托盤狀,有利於樁與樁間土的緊密咬合,增大相互之間的摩阻力,地基處理後整體剛度均勻,承載力可提高2~9倍;變形模量高,沉降變形小,不受地下水影響,地基處理深度可達50米以上。
孔內深層超強夯法(SDDC)技術適用范圍廣,可適用於大厚度雜填土、濕陷性黃土、軟弱土、液化土、風化岩、膨脹土、紅粘土以及具有地下人防工事、古墓、岩溶土洞、硬夾層軟硬不均等各種復雜疑難的地基處理。該技術可根據不同的地質情況和設計要求,就地取材,如:建築碴土、工業無毒廢料、素土、砂、毛石、砂卵石、粉煤灰、土夾石、灰土和混凝土等材料均可做成各種SDDC樁。大幅度降低工程造價,施工質量容易控制、地面振動小、施工噪音低、施工速度快;成樁直徑0.6~3.0m,單樁處理面積1.0~14.0㎡,不受季節限制,同時能消納大量建築垃圾,可在城區或危房改造居民區施工等特點。
2、換填墊層法:
適用於淺層軟弱地基及不均勻地基的處理。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沉降量,加速軟弱土層的排水固結,防止凍脹和消除膨脹土的脹縮。
3、強夯法:
強夯是地基處理眾多方法中的一朵奇葩,它具有設計簡便,方法可靠,施工直觀,效果明顯等多項優點。對改善不宜直接作為地基的軟弱土、濕陷性黃土等土質更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在近30年的工程實踐中,對它更有著一種不可名狀的感情。無論是高速路路基的高填方,還是幾十萬平米的工業廠房,甚至是1200立方米的高爐地基處理,強夯都立下了不可抿滅的功勞。它的效果直觀,造價低廉,施工便捷等等優點,也是其它方法不可比擬的。在採取挖防震溝或加固等措施後,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我們一般的還是建議設計採用強夯法,因為它畢竟還是一頂比較成熟的地基處理工藝。
4、強夯置換法:
強夯置換是強夯用於加固飽和軟粘土地基的方法。強夯置換法的加固機理與強夯法不同,它是利用重錘高落差產生的高沖擊能將碎石、片石、礦渣等性能較好的材料強力擠入地基中,在地基中形成一個一個的粒料墩,墩與墩間土形成復合地基,以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小沉降。在強夯置換過程中,土體結構破壞,地基土體產生超孔隙水壓力,但隨著時間的增加,土體結構強度會得到恢復。粒料墩一般都有較好的透水性,利於土體中超孔隙水壓力消散產生固結。
5、砂石樁法:
適用於擠密鬆散砂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雜填土等地基,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和降低壓縮性,也可用於處理可液化地基。對飽和粘土地基上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也可採用砂石樁置換處理,使砂石樁與軟粘土構成復合地基,加速軟土的排水固結,提高地基承載力。
6、振沖法:
分加填料和不加填料兩種。加填料的通常稱為振沖碎石樁法。振沖法適用於處理砂土、粉土、粉質粘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對於處理不排水抗剪強度不小於20kPa的粘性土和飽和黃土地基,應在施工前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不加填料振沖加密適用於處理粘粒含量不大於10%的中、粗砂地基。振沖碎石樁主要用來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地基沉降量,還可用來提高土坡的抗滑穩定性或提高土體的抗剪強度。
7、水泥土攪拌法:
分為漿液深層攪拌法(簡稱濕法)和粉體噴攪法(簡稱干法)。水泥土攪拌法適用於處理正常固結的淤泥與淤泥質土、粘性土、粉土、飽和黃土、素填土以及無流動地下水的飽和鬆散砂土等地基。不宜用於處理泥炭土、塑性指數大於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蝕性以及有機質含量較高的地基。若需採用時必須通過試驗確定其適用性。當地基的天然含水量小於30%(黃土含水量小於25%)、大於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於4時不宜採用干法。連續搭接的水泥攪拌樁可作為基坑的止水帷幕,受其攪拌能力的限制,該法在地基承載力大於140kPa的粘性土和粉土地基中的應用有一定難度。
8、高壓噴射注漿法:
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粘性土、粉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地基。當地基中含有較多的大粒徑塊石、大量植物根莖或較高的有機質時,應根據現場試驗結果確定其適用性。對地下水流速度過大、噴射漿液無法在注漿套管周圍凝固等情況不宜採用。高壓旋噴樁的處理深度較大,除地基加固外,也可作為深基坑或大壩的止水帷幕,目前最大處理深度已超過30m。
9、預壓法:
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沖填土等飽和粘性土地基。按預壓方法分為堆載預壓法及真空預壓法。堆載預壓分塑料排水帶或砂井地基堆載預壓和天然地基堆載預壓。當軟土層厚度小於4m時,可採用天然地基堆載預壓法處理,當軟土層厚度超過4m時,應採用塑料排水帶、砂井等豎向排水預壓法處理。對真空預壓工程,必須在地基內設置排水豎井。預壓法主要用來解決地基的沉降及穩定問題。
2. 地基處理的方法有哪些
地基處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讓冊換填法:如果建築本身的地基持力層較軟,無法滿足上部結構的要求,則應採取更換墊層的方式,將地基下面的部分掏空,再用砂礫和碎石將地基打實。
二、預壓法:預壓法是一種常用而又行之有效的地基處理方式,它是在建設工程之前,先在建築工地上進行等量的載入,梁滑使土體的孔隙度減小,從而使土體緻密,同時也可以增強基礎的穩定性。通常,堆載預壓處理的深度可以達到10米,而採用真空預壓的方法可以達到15米。
三、強夯法:強夯法是用數十噸重的大錘,從高空墜落,經過多次的捶打,使地基得到很好地加固。通常,在夯打後橡滑臘,地基的承載力可以增加2至5倍。
四、振沖法:在粘性土壤中,振沖法的主要作用是振沖置換,而在沙土中,振沖法主要是振動擠密和振動液化。振動法處理深度約為10米。
五、深層攪拌法:深層攪拌法深度可達到8至12米,其工作原理是採用特殊的攪拌機,以水泥或其他固化劑,將水泥與土壤強行混合,將軟土固化為一體,從而形成具有良好的水穩性和強度的混凝土樁或地下連續牆。
六、砂石樁:砂石樁法可在10米深的基礎上,通過振動力的振動將套管打進預定的設計深度。在夯管入土後,先將套管四周的土層壓密,然後將沙石放入土中,將沙石排出,經過振動壓實,形成樁基,如此反復幾次,就形成了沙石樁。
七、土擠密樁法:採用沉管、爆破、爆破等方式,將土體擠入孔洞內,再將砂土或灰土灌注於鑽孔內,形成樁身,並將土體側壓,以保證樁周土的完整性。
3. 地基處理的處理方法
常用的地基處理方法有:換填墊層法、強夯法、砂石樁法、振沖法、水泥土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預壓法、夯實水泥土樁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法、石灰樁法、灰土擠密樁法和土擠密樁法、柱錘沖擴樁法、單液硅化法和鹼液法等。
1、換填墊層法
適用於淺層軟弱地基及不均勻地基的處理。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沉降量,加速軟弱土層的排水固結,防止凍脹和消除膨脹土的脹縮。
2、強夯法
適用於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粘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強夯置換法適用於高飽和度的粉土,軟-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對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在設計前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主要用來提高土的強度,減少壓縮性,改善土體抵抗振動液化能力和消除土的濕陷性。對飽和粘性土宜結合堆載預壓法和垂直排水法使用。
3、砂石樁法
適用於擠密鬆散砂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雜填土等地基,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和降低壓縮性,也可用於處理可液化地基。對飽和粘土地基上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也可採用砂石樁置換處理,使砂石樁與軟粘土構成復合地基,加速軟土的排水固結,提高地基承載力。
4、振沖法
分加填料和不加填料兩種。加填料的通常稱為振沖碎石樁法。振沖法適用於處理砂土、粉土、粉質粘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對於處理不排水抗剪強度不小於20kPa的粘性土和飽和黃土地基,應在施工前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不加填料振沖加密適用於處理粘粒含量不大於10%的中、粗砂地基。振沖碎石樁主要用來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地基沉降量,還可用來提高土坡的抗滑穩定性或提高土體的抗剪強度。
5、水泥土攪拌法
分為漿液深層攪拌法(簡稱濕法)和粉體噴攪法(簡稱干法)。水泥土攪拌法適用於處理正常固結的淤泥與淤泥質土、粘性土、粉土、飽和黃土、素填土以及無流動地下水的飽和鬆散砂土等地基。不宜用於處理泥炭土、塑性指數大於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蝕性以及有機質含量較高的地基。若需採用時必須通過試驗確定其適用性。當地基的天然含水量小於30%(黃土含水量小於25%)、大於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於4時不宜採用於法。連續搭接的水泥攪拌樁可作為基坑的止水帷幕,受其攪拌能力的限制,該法在地基承載力大於140kPa的粘性土和粉土地基中的應用有一定難度。
6、高壓噴射注漿法
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粘性土、粉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地基。當地基中含有較多的大粒徑塊石、大量植物根莖或較高的有機質時,應根據現場試驗結果確定其適用性。對地下水流速度過大、噴射漿液無法在注漿套管周圍凝固等情況不宜採用。高壓旋噴樁的處理深度較大,除地基加固外,也可作為深基坑或大壩的止水帷幕,目前最大處理深度已超過30m.
7、預壓法
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沖填土等飽和粘性土地基。按預壓方法分為堆載預壓法及真空預壓法。堆載預壓分塑料排水帶或砂井地基堆載預壓和天然地基堆載預壓。當軟土層厚度小於4m時,可採用天然地基堆載預壓法處理,當軟土層厚度超過4m時,應採用塑料排水帶、砂井等豎向排水預壓法處理。對真空預壓工程,必須在地基內設置排水豎井。預壓法主要用來解決地基的沉降及穩定問題。
8、夯實水泥土樁法
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雜填土、粘性土等地基。該法施工周期短、造價低、施工文明、造價容易控制,在北京、河北等地的舊城區危改小區工程中得到不少成功的應用。
9、水泥粉煤灰碎石樁(CFG樁)法
適用於處理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已自重固結的素填土等地基。對淤泥質土應根據地區經驗或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基礎和樁頂之間需設置一定厚度的褥墊層,保證樁、土共同承擔荷載形成復合地基。該法適用於條基、獨立基礎、箱基、筏基,可用來提高地基承載力和減少變形。對可液化地基,可採用碎石樁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多樁型復合地基,達到消除地基土的液化和提高承載力的目的。
10、石灰樁法
適用於處理飽和粘性土、淤泥、淤泥質土、雜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用於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層時,可採取減少生石灰用量和增加摻合料含水量的辦法提高樁身強度。該法不適用於地下水下的砂類土。
11、灰土擠密樁法和土擠密樁法
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可處理的深度為5~15m.當用來消除地基土的濕陷性時,宜採用土擠密樁法;當用來提高地基土的承載力或增強其水穩定性時,宜採用灰土擠密樁法;當地基土的含水量大於24%、飽和度大於65%時,不宜採用這種方法。灰土擠密樁法和土擠密樁法在消除土的濕陷性和減少滲透性方面效果基本相同,土擠密樁法地基的承載力和水穩定性不及灰土擠密樁法。
12、柱錘沖擴樁法
適用於處理雜填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和黃土等地基,對地下水位以下的飽和松軟土層,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地基處理深度不宜超過6m.
13、單液硅化法和鹼液法
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滲透系數為0.1~2m/d的濕陷性黃土等地基。在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對Ⅱ級濕陷性地基,應通過試驗確定鹼液法的適用性。
14、綜合比較法
在確定地基處理方案時,宜選取不同的多種方法進行比選。對復合地基而言,方案選擇是針對不同土性、設計要求的承載力提高幅質、選取適宜的成樁工藝和增強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