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食品包裝袋上必需有哪些標志及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准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准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准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對標簽標注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食品食用方法是必須印的內容嗎擴展閱讀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十一條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單。
配料清單中各種配料應當按照生產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進行標注,具體標注方法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應當在配料清單食品添加劑項下標注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可以標注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識還應當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第十二條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企業所執行的產品標准代號。
第十三條 食品執行的標准明確要求標注食品的質量等級、加工工藝的,應當相應地予以標明。
第十七條 食品在其名稱或者說明中標注「營養」、「強化」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標准有關規定,標注該食品的營養素和熱量,並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定量標示。
② 食用油瓶貼需要標注哪些內容
《產品質量法》和國家標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規定的食品標簽必須標注的內容有:
(1)食品名稱必須採用表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不得使用引起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名稱。
(2)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應當和營業執照一致。屬集團子公司、分公司及委託加工、聯營生產的,按照《產品標識標注規定》的要求進行標注。
(3)產品標准號應標明產品的標准代號和順序號,所標明的產品標准應當合法有效。
(4)檢驗合格證明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應當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標簽等)。
(5)生產日期(包裝日期)、保質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應標注在顯著位置,規范清晰,符合對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貯藏條件,必須註明。
(6)配料表必須真實且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
(7)定量包裝食品應標注凈含量,固、液兩種物質應標明固形物含量。
(8)實施市場准入的食品應按規定加貼QS(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應按規定標注生產許可證標記和編號。
(9)產品標准中有分等分級規定的,應註明質量(品質)等級。
(10)輻射食品、使用輻照配料應在標識中註明。
(11)相應產品標准對標注有特殊規定的應按規定如實標注。
可以選擇標注的內容
國家標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規定的食品標簽可以選擇標注的內容有:
(1)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
(2)當包裝物或包裝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積小於10cm2時,可以只標示產品名稱、凈含量、製造者(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的國名或地區區名(指中國香港、澳門、台灣),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免除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
(3)食品的批號、食用方法可以選擇標注。非特殊營養膳食食品可以選擇標注能量和營養素。
認準保質期、保存期的標注
GB7718規定,食品企業應清晰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或包裝日期)和保質期,也可以附加標示保存期。如日期標示採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方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應按年、月、日的順序標示日期。如20040115(用間隔字元分開);20040115(不用分隔符);2004-01-15(用連字元分隔);2004年1月15日。年代號一般應標示4位數字;難以標示4位數字的小包裝食品,可以標示2位數字。
保質期或保存期應按下列方式之一進行標示:
(1)用於保質期
①「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飲用」;
②「……之前最佳」,「……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飲用最佳」;
③「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用最佳……」或「此日期前飲用最佳……」;
④「保質期(至)……」;
⑤「保質期××個月[××日(天),×年]」。
(2)用於保存期
①「……之前食用」,或「……之前飲用」;
②「此日期前食用……」,或「此日期前飲用……」;
③「保存期(至)……」;
④「保存期××個月」[××日(天),×年]。
不同食品保質期不同
原輕工總會對部分食品保質期(保存期特別標出)曾作出規定,主要內容有:
奶粉:馬口鐵罐裝密封充氮包裝的為24個月,非充氮包裝的為12個月,玻璃瓶裝為9個月,袋裝為6個月;甜煉乳,馬口鐵罐裝為9個月,玻璃瓶裝為3個月。
(2)麥乳精:鍍錫鐵罐裝為12個月,玻璃瓶裝為9個月,塑料袋裝為4個月。
(3)糖果: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3個月,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2個月(梅雨季生產的為1個月)。
(4)白皮點心保存期: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4個月,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20天。蛋糕:第一季度生產的為10天,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7天,第四季度生產的為15天。月餅: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1個月,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15天。禮品大蛋糕為3~4天。
(5)餅干:鐵罐裝,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70天,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35天;盒裝、袋裝,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50天,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30天;散裝,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40天,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20天。麵包:第一、四季度生產的為5~7天,第二、三季度生產的為3~4天。
(6)罐頭:魚肉禽類罐頭罐裝、玻璃瓶裝2年;水果蔬菜類罐頭,鐵罐裝、玻璃瓶裝15個月;油炸乾果、番茄醬鐵罐裝、玻璃瓶裝1年。
(7)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樂汽水:玻璃瓶裝3個月,罐裝6個月;易拉罐、玻璃瓶裝果汁、蔬菜汁飲料(包括原果汁或從天然水果提取的香料加糖、酸度劑配成的糖漿)為6個月。
(8)啤酒:11~12度瓶裝及罐裝熟啤酒,省優以上為4個月,普通為2個月;14度啤酒為3個月;10.5度熟啤酒為50天;瓶裝鮮啤酒保存期為7天;罐裝、桶裝鮮啤酒不少於3天。
(9)葡萄酒、果酒為6個月;汽酒為3個月;露酒為6個月;瓶裝黃酒暫定為3個月。
(10)方便麵:塑料袋裝方便麵為3個月。
(11)巧克力:夾心巧克力為3個月;純巧克力為6個月。
(12)食用植物油為12個月。
有的食品標准中,對食品的保質期限也有規定。如醬油標准GB18186、SB10336,食醋標准GB18187、SB10337規定「瓶裝產品的保質期不應低於12個月;袋裝產品的保質期不應低於6個月」。瓶裝飲用純凈水標准GB17323規定「小於3000ml包裝不少於12個月,大於3000ml的大瓶包裝不少於1個月」。飲用天然礦泉水標准GB8537規定「一次性包裝的瓶裝產品保質期不少於1年,非一次性包裝的桶裝產品(在桶蓋未啟封前)保質期不少於3個月」。
上述對部分食品保質期所作的規定都是最短的期限要求,實際上意味著只有下限沒有上限。企業完全可以根據自身技術水平、包裝(容器)性能和包裝工藝自行確定不低於國家或行業標准限定的保質期。隨著我國食品工業的技術進步,有些食品生產廠家在產品包裝上明示擔保較長的保質期。如有的食品廠將馬口鐵桶裝餅干保質期定為12個月。消費者在購買這類食品時,可以根據廠家明示擔保的保質期進行選購,在此期限之內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應由生產廠家承擔全部責任。
食品標簽標注要易於辨認
(1)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
(2)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在購買時易於辨認和識讀。
(3)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通俗易懂、准確、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封建迷信、黃色、貶低其他食品、違背科學營養常識的內容。
(4)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虛假、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型大小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
(5)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6)食品的標簽不得與包裝物(容器)分離。
(7)食品的標簽內容應使用規范的漢字,但不包括注冊商標。可以同時使用拼音或少數民族文字,但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可以同時使用外文,但應與漢字有對應關系(進口食品的製造者和地址,國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網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國外注冊商標除外)。
(8)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大於20cm2時,強制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於1.8mm。
(9)如果透過外包裝物能清晰地識別內包裝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強制標示內容,可以不在外包裝上重復標示相應的內容。
(10)如果在內包裝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費者交貨的外包裝(或大包裝),可以只在外包裝(或大包裝)上標示強制標示內容。
特殊營養素應註明含量
特殊營養食品除通用標注內容外,還應按照《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GB13432)標注以下內容:
(1)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如適用於兒童、中老年等,如標明每日每餐用量等。
(2)(能量)熱量:以KJ或J表示。
(3)營養素:應標明食品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纖維、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含量。
(4)貯藏指南:如果開封後食品的營養價值或感官質量與貯藏有關,則應標明貯藏條件。開封後不能在原包裝容器內貯藏的,應提醒注意。
(5)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如每日或每餐用量。
食品標簽不得暗示療效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GB13432)規定,特殊營養膳食用食品不得標注以下內容:
(1)某種疾病有預防、緩解、治療或治癒作用。
(2)「返老還童」、「延年益壽」、「白發變黑」、「齒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類似用語。
(3)在食品名稱前後,冠以葯物名稱或以葯物圖形、名稱(不包括葯食兩用的物質)暗示療效、保健功能。
輻照食品標簽標注的特殊要求
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必須在食品名稱附近標明「輻照食品」。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任何配料,必須在配料表中加以說明。
對輻照食品,除在食品標簽上要進行標注以外,還需在銷售的輻照食品上貼上輻照食品標識,標識為圓形、白底綠色,圖案上方標中文「輻照食品」,下方標英文「IRRADIATEDFOOD」。
分公司生產名稱如何標注
按照原國家技術監督局《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和GB7718規定,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對其生產的產品,應當標注各自的名稱、地址;依法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團公司的生產基地,對其生產的產品,可以標注集團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的名稱、地址,也可以僅標注集團公司的名稱、地址;按照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相互協作,但又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在其生產的產品上,應當標注各自的生產者名稱、地址;受委託的企業為委託人加工產品,且不負責對外銷售的,在該產品上應當標注委託人的名稱和地址。
③ 食品是不是必須有說明書
食品范疇很廣,有的是帶有包裝的,有的是不帶有包裝的散的。
單純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說,食品如果是有些存在風險的食品,必須標注食品 《食用方法》。有的不存在風險,或者風險較低的,或者存在風險,但從常人角度來考慮,人們都已經形成一種最基本的分析能力,一看就知道是存在某些風險。這些食品就沒有必要去標注《食用方法》
我不知道你說的食品說明書,是不是《食用方法》,當然有些保健食品會針對不同的群體,有不同的要求,如孕婦禁食等。買包裝類食品必須明確它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生產地址》、《廠家電話》《食品配料》、《包裝材料》、《食品的商標,名稱》《食品的凈含量》《貯藏條件》《條形碼》《QS質量安全標志》等相關信息。
一般包裝食品不存在標記,外包裝問題,主要是看生產廠家的信息,如果是大企業,企業已經形成規模化程序生產線,不會存在大的質量問題,如果是當地的,小企業等生產的食品,要當心,留意。確認安全後,方可食用。
④ 急!『食用方法』是不是只能標在食品上、標注的商品是不是一定是食品希望提供依據!
吃的,除了葯品外就是食品,即使是保健品也是保健食品。葯品註明服用(使用)方法,食品註明食用方法。花草茶(含西洋參片)就是食品,還要證明?拿上原物就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