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地稅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
一、正面回答
土地稅徵收稅額標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計算方法為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詳情分析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管轄范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在同一省管轄范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三、土地使用稅的申報時間是什麼時候
土地使用稅的申報時間一般是每個月的15號之前。
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2日;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18日;
7月15日為星期日,7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7月16日;9月15日為星期六,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17日;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4日;12月15日為星期六,1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