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建設項目風險管理中廣泛使用的風險轉移方式有()
建設工程風險的財務安排:風險自留、合同轉嫁、保險轉移-工保網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一些保險金額巨大、責任范圍廣、損失機率高的工程保險種類,保險公司還會委託風險管理機構,對建設工程潛在的安全和質量等事故損失風險因素實施辨別、評估、控制、處理,從項目初步設計直到竣工後投入使用都共同參與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由於建設周期長、資金數額大、工序工藝多,工程項目往往著存在復雜的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技術風險、自然風險、合同風險、人為風險。因此面對建設工程風險可能帶來的意外事故損失,在風險自留之餘合理運用合同轉移、保險轉移兩種方式轉移風險,是項目投資獲得理想效益的必要財務安排,也是建築業高質量發展題中應有之義。
❷ 企業風險轉移的方式主要有
風險轉移的方式有很多,主要有三類;
一是合同轉移,即藉助合同法,通過與有關方面簽訂連帶風險在內的合同,將風險轉移給對方。
二是採用保險方式,對那些屬於保險公司開保的險種,可通過投保把風險全部或部分轉移給保險公司。
三是利用各種風險交易工具轉嫁風險。
一般說來,風險轉移的方式可以分為非保險轉移和保險轉移。
非保險轉移是指通過訂立經濟合同,將風險以及與風險有關的財務結果轉移給別人。在經濟生活中,常見的非保險風險轉移有租賃、互助保證、基金制度等等。
保險轉移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人)。個體在面臨風險的時候,可以向保險人交納一定的保險費,將風險轉移。一旦預期風險發生並且造成了損失,則保險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之內進行經濟賠償。
由於保險存在著許多優點,所以通過保險來轉移風險是最常見的風險管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能夠通過保險來轉移,因此,可保風險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