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基坑常見的支護形式與適用條件
一、常見基坑支護形式
1. 自然放坡
(1)土方邊坡自然放坡
在基坑(槽)開挖時,如果地質條件、周圍條件允許,可放坡開挖;但在建築密集的地區施工,常受場地的限制無法放坡,則需支護。
自然放坡可做成直線形、折線形或階梯形,自然放坡坡度一般在設計文件上有規定,若設計文件上無規定,可按照《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第6.2.3的規定執行如表1.3 。
2. 土釘牆支護
天然土體通過鑽孔、插筋、注漿來設置土釘(亦稱砂漿錨桿)並與噴射砼面板相結合,形成類似重力擋牆的土釘牆,以抵抗牆後的土壓力,保持開挖面的穩定。也稱為噴錨網加固邊坡或噴錨網。
3. 土層錨桿支護
在立壁土層上鑽(掏)孔至要求深度,孔內放入鋼筋,灌入水泥砂漿或化學漿液,使之與土層結合成抗拉錨桿,將立壁土體側壓力傳至穩定土層。
4. 灌注樁支護
開挖前在基坑周圍設置砼灌注樁,樁的排列有懸臂樁支護、雙排樁支護和咬合樁,樁頂設置砼連系冠梁或腰部設置腰梁。施工方便、安全度好、費用低。
5. 灌注樁+錨桿支護
樁頂不設錨樁、拉桿,而是挖至一定深度,每隔一定距離向樁背面斜向打入錨桿,達到強度後,安上腰梁,張拉鎖定,在樁中間挖土,直至設計深度。
6. 鋼板樁支撐
當基坑較深、地下水位較高且未施工降水時,採用板樁作為支護結構,既可擋土、防水,還可防止流砂的發生。板樁支撐可分為無錨板樁(懸臂式板樁)和有錨板樁兩大類。
二、常見支護方法適用范圍
1. 放坡:
適用條件:
1)基坑周邊開闊,滿足放坡條件;
2)基坑周邊土體允許有較大位移;
3)開挖面以上一定范圍內無地下水或已經降水處理;
4)可獨立或聯合使用。
不宜使用條件:
1)淤泥和流塑土層;
2)地下水高於開挖面或未降水處理;
2. 土釘牆:
適用條件:
1)岩土條件較好;
2)基坑周邊土體允許有較大位移;
3)已經降水處理或止水處理的岩土;
4)開挖深度不宜大於12m。
5)地下水位以上為黏土、粉質黏土、粉土和砂土;
(1)深基坑常用的支護方法擴展閱讀:
現在大樓越建越高,基坑也隨之越挖越深。據《摩天城市報告》數據顯示,全球在建的摩天大樓中有87%在中國,5年後,中國的摩天大樓總數將超過800座,是現在美國總數的4倍。
例如進入前期報建的湖南長沙「天空之城」, 以838米的設計高度暫列第一,是中國迄今為止最為霸氣的摩天大樓,它比當今「世界第一高樓」迪拜塔還要高10米,投資90億元,設計使用壽命長達500年,據稱可抗9級地震。在建的上海中心,總高度為632米,武漢綠地中心也高達606米,共有124層。甚至河北邯鄲也傳出消息,擬建338米高的國際文化創意大廈。
伴隨著這些宏大工程的實施,深基坑工程的設計施工技術也取得了長足進步。近年來國內建築業的迅猛發展,已在全國不同地區、不同的地質條件下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在一些技術上甚至達到了國際水平,但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
由於深基坑工程常處於密集的中心城市,周圍有建築物、地鐵隧道或人防工程等,稍有不慎,危及基坑本身安全不說,很可能還會殃及到臨近的這些建構築物、道路橋梁和各種地下設施,造成重大損失。
正因為如此,人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並將現代科技用於深基坑工程的研究與監測中,以信息化設計和動態設計的新思想,結合施工監測、信息反饋、臨界報警、應變(或應急)措施設計等一系列理論和技術,制定了相應的設計標准和應對方案。
② 深基坑支護方法和適用范圍
基坑支護常見方式:板樁式、柱列式、地下連續牆、自立式水泥擋土牆、SMW法、沉井(箱)法,板樁式適用於黏性土、砂性土和粒經不大於100mm的沙卵石地層,由於施工時打樁雜訊大,宜用於遠離居民區的施工當中。柱列式分鑽孔灌注樁和挖空灌注樁,施工噪音小,適於城區施工。地下連續牆工施工法優點:施工時振動小、雜訊低,牆體剛度大,對周邊地層擾動小;適用於多種土層。沉井法施工佔地面積小,不需要板樁維護,與大開挖相比,挖土量小,對鄰近建築的影響較小,操作簡便,無須特殊的專用設備。
③ 深基坑支護常用的支護方法有哪幾種
深基坑土方開挖,當施工現場不具備放坡條件,放坡無法保證施工安全,通過放坡及加設臨時支撐已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一般採用支護結構進行臨時支擋,以保證基坑的土壁穩定。支護結構的選型有排樁或地下連續牆、水泥土牆、逆作拱牆或採用上述型式的組合等。
1、排樁或地下連續牆
通常由圍護牆、支撐(或土層錨桿)及防滲帷幕等組成。排樁可根據工程情況為懸臂式支護結構、拉錨式支護結構、內撐式支護結構和錨桿式支護結構。地下連續牆可與內支撐、逆作法、半逆作法結合使用。施工振動小、雜訊低,牆體剛度大,防滲性能好,對周圍地基擾動小,可以組成具有很大承載力的連續牆。
2、水泥土樁牆
水泥土樁牆,依靠其本身自重和剛度保護坑壁,一般不設支撐,特殊情況下經採取措施後亦可局部加設支撐。水泥土牆有深層攪拌水泥土樁牆、高壓旋噴樁牆等類型,通常呈格構式布置。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土承載力不宜大於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於6m。
3、逆作拱牆
當基坑平面形狀適合時,可採用拱牆作為圍護牆。拱牆有圓形閉合拱牆、橢圓形閉合拱牆和組合拱牆。對於組合拱牆,可將局部拱牆視為兩鉸拱。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採用;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於1/8;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m;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④ 深基坑的各種支護可分為哪兩類
基坑支護結構很多種,但如果要用一個條件來把所有的支護結構分成兩類的話,我個人認為應該是主動支護結構和被動支護結構!
土釘牆就屬於被動支護結構,而樁錨結構則屬於主動支護結構!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⑤ 施工中幾種常見的深基坑支護方法,在不同情況下,這幾種方法的應用
深基坑支護不同於邊坡治理,它是非永久性的,是施工安全保護措施工程。
常見的深基坑支護方法:1. 不同材料的排樁類 2. 排樁加錨桿類 3. 錨桿 4. 土釘牆 5.地下連續牆等。這幾種方法的應用,是根據岩土臨空體的物理力學性質、臨空面的坡度、坡頂荷載情況等或有隔水抗滲要求,由具備資質的設計單位綜合分析採用,並經計算可靠,決定的。
1、排樁或地下連續牆:適用條件:適用於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三級;
懸臂式結構在軟土場地中不宜大於5m;
當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宜採用降水、排樁加截水帷幕或地下連續牆。
2、水泥土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
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土承載力不宜大於150kpa;
基坑深度不宜大於6m。
3、土釘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的非軟土場地;
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m;
當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4、逆作拱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
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採用;
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於1/8;
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m;
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5、放坡: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
施工場地應滿足放坡條件;
可獨立或與上述其他結合使用;
當地下水位高於坡腳時,應採取降水措施。
有時幾種方式混合使用
⑦ 常見的深基坑支護有那些
很多的
1、地下連續牆:地下連續牆施工震動小、雜訊低,牆體剛度大,防滲性能好,對周圍地基無擾動,可以組成具有很大承載力的任意多邊形連續牆代替樁基礎、沉井基礎或沉箱基礎。對土壤的適應范圍很廣,在軟弱的沖積層、中硬地層、密實的砂礫層以及岩石的地基中都可施工。初期用於壩體防滲,水庫地下截流,後發展為擋土牆、地下結構的一部分或全部。房屋的深層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地下街、地下鐵道、地下倉庫、礦井等均可應用。
2、錨桿 (其中也有多種不同的)
3、錨桿擋牆:錨桿式擋土牆【anchored retaining wall by tie rods】指的是由鋼筋混凝土板和錨桿組成,依靠錨固在岩土層內的錨桿的水平拉力以承受土體側壓力的擋土牆。 為便於立柱和擋板安裝,大多採用豎直牆面。立柱間距2.5~3.5m,每根立柱視其高布置2~3根錨桿,錨桿的位置應盡量使立柱受彎分布均勻。錨桿一般水平向下傾斜10º~45º,並使錨桿長度盡可能短。錨桿的有效錨固長度在岩層中一般不小於4 m,在穩定土層內,應有9~10m。錨孔內灌以膨脹水泥砂漿;錨孔口與牆面間一段錨桿採用瀝青包紮防銹。擋牆分級設置時,每級高度不大於6m,兩級之間留有1~2m的平台,以利施工操作和安全。
4、岩石錨噴法
5、還有重力式擋牆等等
邊坡規范上介紹的比較詳細,你去看看嘛。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