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邏輯推理的三種方法
邏輯推理的三種方法
邏輯推理的三種方法,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每個人的思維都是不一樣的,邏輯推理的方法也是不一樣的,但是大致的邏輯推理有三種方法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邏輯推理的三種方法是哪三種吧。
1、類比推理:
在邏輯學上,類比推理是根據兩個或兩類對象在某些屬性上相同,推斷出它們在另外的屬性上(這一屬性已為類比的一個對象所具有,另一個類比的對象那裡尚未發現)也相同的一種推理。
2、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通過個別而存在。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對象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通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
3、演繹推理:
演繹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與「歸納法」相對。推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是一種確實性推理。
運用此法研究問題,首先要正確掌握作為指導思想或依據的一般原理、原則;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課題、問題的實際情況和特殊性;然後才能推導出一般原理用於特定事物的結論。
邏輯推理有三個層面:形式邏輯、非形式邏輯、認知偏差糾正。
形式邏輯(Formal logic)
形式邏輯的規則有: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這四條規律要求思維必須具備確定性、無矛盾性、一貫性和論證性。
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是思維規律,不是事物本身的規律。事物本身並不存在是否遵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問題。但它們又不是和客觀現實毫無關系的純粹的思維規律。這些邏輯規律雖然只在思維論證中起作用,但卻都是客觀事物的一定的規律、方面和關系的反映。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客觀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對固定性的反映,而充足理由律則是事物的因果必然聯系的反映。因此,它們帶有強制性和規范性。
同一律:(The Law Of Identity)
同一律這一基本內容可以用公式表示為:
具體地說來就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也就是說,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在什麼意義上使用某個概念,就必須自始至終在這個唯一確定的意義上使用這個概念。同一律的作用就是保持思維的確定性。
同一律只是要求命題與其自身保持同一,要求對事物情況的斷定,前後必須保持一貫。對此,不能將其理解為是要求命題斷定的事物情況必須與客觀事物情況保持同一;不能把命題事實層面的真或假,混同於命題與其自身是否保持了同一。
總之,同一律所說的同一,是在對象、時間、關系等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思想與其自身保持同一。同一律並非是把事情都看做是一成不變的,也並不是要求思想是永遠不變的。如果它的條件發生了變化,概念、命題就可以不同。很容易理解,這種情形不僅沒有違反同一律,而且恰恰相反,這正是遵循同一律的表現。
同一律在思維中的作用,就在於保證思維的確定性。思維只有具有確定性,才能正確反映世界,人們才能進行正常的思想交流。因此,一切正確的思維都必須遵守同一律。只有遵守同一律,才不致產生「混淆概念」和「轉移論題」的邏輯錯誤,才能使思維活動正常進行下去。只有遵守同一律,一篇文章、一個講話,才能主題明確、思路連貫,有條理,首尾照應,從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只有遵守同一律,開會才有中心,辯論才能不離題目,才能進行思想交流。總之,遵守同一律是正確思維和表達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