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滅火器怎麼使用步驟
消防器使用方法如下: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用右手握著壓把;用右手提著滅火器到現場;除掉鉛封;拔掉保險銷;站在距火源兩米的地方,左手拿著喇叭筒,碰隱右手用力壓下壓把;對著火源根部噴射,並不斷推前,直至把火焰撲滅;
2、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右手拖著壓把,左手拖著滅火器底部,輕輕取下滅火器;右手提著滅火器到現場;除掉鉛封;拔掉保險銷;左手握著噴管,右手提著壓把;在距離火焰兩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壓下壓把,左手拿著噴管左右擺動,噴射乾粉覆蓋整個燃燒區;
3、推車式乾粉滅火器使用方法:把乾粉車拉或推到現場;右手抓著噴粉槍,左手順勢展開噴粉膠管,直至平直,不能彎折或打圈;除掉鉛封,拔出保險銷;用手掌使勁按下供氣閥門;笑型廳左手持噴粉槍管托,右手把持槍把,用手指扣動噴粉開關,對准火租行焰噴射,不斷靠前左右擺動噴粉槍,把乾粉籠罩在燃燒區,直至把火撲滅為止。
2. 滅火器和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滅火器的使用如下:
1、首先滅火器先晃動幾下瓶身使瓶內乾粉松動,然後拔下保險銷;
2、左手拖住瓶底,右手握住把手,按下壓把;
3、對准火焰根部噴射,直至火焰熄滅。
消防栓的使用方法如下:
1、按下門上的彈簧鎖,銷子自動退出,打開消防栓門;
2、拉開箱門後,取下水槍拉轉水帶盤,順著展開消防水帶;
3、把水帶介面與消火栓介面連接上,拔動箱體內公里壁的電源開關;
4、把室內消火栓手輪順開啟方向旋開,打開閥門,即能進行噴水滅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第二十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