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中數學常用證明方法有哪些
高考試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數學思想方法進行考查: 常用數學方法:配方法、換元法、待定系數法、數學歸納法、參數法、消去法等; 數學邏輯方法:分析法、綜合法、反證法、歸納法、演繹法等; 數學思維方法:觀察與分析、概括與抽象、分析與綜合、特殊與一般、類比、歸納和演繹等; 常用數學思想:函數與方程思想、數形結合思想、分類討論思想、轉化(化歸)思想等。 數學思想方法與數學基礎知識相比較,它有較高的地位和層次。數學知識是數學內容,可以用文字和符號來記錄和描述,隨著時間的推移,記憶力的減退,將來可能忘記。而數學思想方法則是一種數學意識,只能夠領會和運用,屬於思維的范疇,用以對數學問題的認識、處理和解決,掌握數學思想方法,不是受用一陣子,而是受用一輩子,即使數學知識忘記了,數學思想方法也還是對你起作用。 數學思想方法中,數學基本方法是數學思想的體現,是數學的行為,具有模式化與可操作性的特徵,可以選用作為解題的具體手段。數學思想是數學的靈魂,它與數學基本方法常常在學習、掌握數學知識的同時獲得。 可以說,「知識」是基礎,「方法」是手段,「思想」是深化,提高數學素質的核心就是提高學生對數學思想方法的認識和運用,數學素質的綜合體現就是「能力」。 為了幫助學生掌握解題的金鑰匙,掌握解題的思想方法,本書先是介紹高考中常用的數學基本方法:配方法、換元法、待定系數法、數學歸納法、參數法、消去法、反證法、分析與綜合法、特殊與一般法、類比與歸納法、觀察與實驗法,再介紹高考中常用的數學思想:函數與方程思想、數形結合思想、分類討論思想、轉化(化歸)思想。最後談談解題中的有關策略和高考中的幾個熱點問題,並在附錄部分提供了近幾年的高考試卷。 在每節的內容中,先是對方法或者問題進行綜合性的敘述,再以三種題組的形式出現。再現性題組是一組簡單的選擇填空題進行方法的再現,示範性題組進行詳細的解答和分析,對方法和問題進行示範。鞏固性題組旨在檢查學習的效果,起到鞏固的作用。每個題組中習題的選取,又盡量綜合到代數、三角、幾何幾個部分重要章節的數學知識。 http://www.2jiaoyu.com/
B. 高等數學各種證明方法
方法1,直接用定義證明:
對於任給的ε>0,要找N,使得當n>N時,有|(n+2)cosn/(n^2-2)|<ε,
而|(n+2)cosn/(n^2-2)-0|≤|(n+2)/(n^2-2)|≤(當n>1時)|≤|(n+n)/(n^2-n^2/2)|
=|2n/n^2/2|=|2n/n^2/2|=4/n,因此只要n>4/ε,就有|(n+2)cosn/(n^2-2)-0|≤…≤4/n<ε,
故取N=[4/ε]+1即可。方法2,用「有界量乘無窮小量還是無窮小量」間接證明:
顯然,cosn是有界量,然後參照方法1用定義證明lim(n->無窮)(n+2)/(n²-2)=0,即得證。用定義證明極限的關鍵是「適當的放縮」,放縮的方法不是唯一的。
針對本題,是「適當的放大」,方法1採用的只是某一種放大方式,還可以用其他方式放大該不等式。另需注意cosn是有界量。
C. 數學常用的證明方法,舉特例 實踐證明 歷史證明 實驗證明 舉例證明
呃
D. 初中數學所有證明方法.技巧.條件等等 最好具體
七年級的數學證明還好點,直接把題里的已知條件分析下,基本就能得出正確證明方法了。到了八年級後,就需要進行仔細分析了。一般還要做輔助線了。如果不進行綜合考慮,根本沒法做出來。
八年級常用的:三線合一,平行四邊形的性質與判別,勾股定理,
九年級:與圓有關的,比如垂徑定理。勾股定理。
E. 高中數學常用證明方法有哪些
反證法、數學歸納法(不局限於證明)、分析法(從結論出發導出一系列等價或充分命題)
F. 在數學中有哪些比較經典而且奇妙的證明方法
1931年,奧地利數學家哥德爾,提出一條震驚學術界的定理——哥德爾不完備定理。該定理指出,我們目前的數學系統中,必定存在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證偽的定理。該定理一出,就粉碎了數學家幾千年的夢想——即建立完善的數學系統,從一些基本的公理出發,推導出一切數學的定理和公式。可哥德爾不完備定理指出:該系統不存在,因為其中一定存在,我們不能證明也不能證偽的「東西」,也就是數學系統不可能是完備的,至少它的完備性和相容性不能同時得到滿足。
G. 高中數學常用證明方法有哪些
數列問題解題方法技巧
1.判斷和證明數列是等差(等比)數列常有三種方法:
(1)定義法:對於n≥2的任意自然數,驗證
為同一常數。
(2)通項公式法:
①若
=
+(n-1)d=
+(n-k)d
,則
為等差數列;
②若
,則
為等比數列。
(3)中項公式法:驗證中項公式成立。
2.
在等差數列
中,有關
的最值問題——常用鄰項變號法求解:
(1)當
>0,d<0時,滿足
的項數m使得
取最大值.
(2)當
<0,d>0時,滿足
的項數m使得取最小值。
在解含絕對值的數列最值問題時,注意轉化思想的應用。
3.數列求和的常用方法:公式法、裂項相消法、錯位相減法、倒序相加法等。
三、數列問題解題注意事項
1.證明數列
是等差或等比數列常用定義,即通過證明
或
而得。
2.在解決等差數列或等比數列的相關問題時,「基本量法」是常用的方法,但有時靈活地運用性質,可使運算簡便,而一般數列的問題常轉化為等差、等比數列求解。
3.注意
與
之間關系的轉化。如:
=
,
=
.
4.數列極限的綜合題形式多樣,解題思路靈活,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離不開數列極限的概念和性質,離不開數學思想方法,只要能把握這兩方面,就會迅速打通解題思路.
5.解綜合題的成敗在於審清題目,弄懂來龍去脈,透過給定信息的表象,抓住問題的本質,揭示問題的內在聯系和隱含條件,明確解題方向,形成解題策略.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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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初,高中數學常用證明方法有哪些
1.比較法比較法是證明不等式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是兩個實數大小順序和運算性質的直接應用,比較法可分為差值比較法(簡稱為求差法)和商值比較法(簡稱為求商法)。
2.綜合法利用已知事實(已知條件、重要不等式或已證明的不等式)作為基礎,藉助不等式的性質和有關定理,經過逐步的邏輯推理,最後推出所要證明的不等式,其特點和思路是「由因導果」,從「已知」看「需知」,逐步推出「結論」。3.分析法分析法是指從需證的不等式出發,分析這個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條件,進而轉化為判定那個條件是否具備,其特點和思路是「執果索因」,即從「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攏「已知」。4.反證法有些不等式的證明,從正面證不好說清楚,可以從正難則反的角度考慮,即要證明不等式A>B,先假設A≤B,由題設及其它性質,推出矛盾,從而肯定A>B。凡涉及到的證明不等式為否定命題、惟一性命題或含有「至多」、「至少」、「不存在」、「不可能」等詞語時,可以考慮用反證法。
5.換元法換元法是對一些結構比較復雜,變數較多,變數之間的關系不甚明了的不等式可引入一個或多個變數進行代換,以便簡化原有的結構或實現某種轉化與變通,給證明帶來新的啟迪和方法。主要有兩種換元形式。(1)三角代換法:多用於條件不等式的證明,當所給條件較復雜,一個變數不易用另一個變數表示,這時可考慮三角代換,將兩個變數都有同一個參數表示。此法如果運用恰當,可溝通三角與代數的聯系,將復雜的代數問題轉化為三角問題根據具體問題,實施的三角代換方法有:①若x2+y2=1,可設x=cosθ,y=sinθ;②若x2+y2≤1,可設x=rcosθ,y=rsinθ(0≤r≤1);③對於含有的不等式,由於|x|≤1,可設x=cosθ;④若x+y+z=xyz,由tanA+tanB+tanC=tanAtan-BtanC知,可設x=taaA,y=tanB,z=tanC,其中A+B+C=π。(2)增量換元法:在對稱式(任意交換兩個字母,代數式不變)和給定字母順序(如a>b>c等)的不等式,考慮用增量法進行換元,其目的是通過換元達到減元,使問題化難為易,化繁為簡。如a+b=1,可以用a=1-t,b=t或a=1/2+t,b=1/2-t進行換元。
6.放縮法放縮法是要證明不等式A<B成立不容易,而藉助一個或多個中間變數通過適當的放大或縮小達到證明不等式的方法。放縮法證明不等式的理論依據主要有:(1)不等式的傳遞性;(2)等量加不等量為不等量;(3)同分子(分母)異分母(分子)的兩個分式大小的比較。常用的放縮技巧有:①舍掉(或加進)一些項;②在分式中放大或縮小分子或分母;③應用均值不等式進行放縮。
I. 數學證明方法的分類
證明命題的方法:
大多數命題都取下面兩種形式中的一種:
「若P,則Q」 P=>Q
「P,當且僅當Q」 P<=>Q
要證後一種。我們先證「P蘊涵Q」再證「Q蘊涵P」即可。
而證明「P蘊涵Q」通常有三種方法:
1。最直接的方法是,假設P使真的在設法去推導Q是真的。這里不必擔心P是假的的情況。因為「P蘊涵Q」自然是真的。(這涉及蘊涵的概念,相信你是清楚的)
2。第二種方法是寫出它的逆否「(非Q)蘊涵(非P)」然後證明它。
這時我們假定(非Q)是真的,然後設法推證非P是真的。
3。歸謬法。(反證法就是歸謬法!!!)
想真正弄清反證法,我們還得做些准備。
先看看什麼是矛盾吧,它的定義是精確的。
觀察P與(非P)這個命題。用真值表。
P 非P P與(非P)
T F F
F T F
我們發現,無論P是T還是F,命題P與(非P)永遠是F.這時我們說P與(非P)是一個矛盾。
再看一個真值表,討論P與(非Q).
P Q 非Q P與(非Q) 非[P與(非Q)] P蘊涵Q
T T F F T T
T F T T F F
F T F F T T
F F T F T T
我們發現非[P與(非Q)]和P蘊涵Q同T同F,他們是邏輯等價的。
現在我們可以討論反證法了。
運用反證法。假設P和非Q都是真的。然後尋找一個矛盾。由此斷定我們的假設是假的。即「非[P與(非Q)]」是真的。而這與 「P蘊涵Q 」等價。從而證明了P蘊涵Q真。
具體的證明需要運用具體數學知識,以上只是最一般的方法以及邏輯原理。
J. 數學證明方法有哪些
比較法,綜合法,分析法,反證法,換元法,放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