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貿易5種結算方式
國際貿易經常發生 貸款 外結算,以結清買賣雙方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稱之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以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1、信用證結算
信用證結算,是指付款單位將款項預先交給銀行,並委託銀行簽收信用證,通知異地收款單位開戶行轉知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結算條件發貨後,收款單位開戶銀行代付款單位立即付給貨款的結算。主要用於各單位之間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使用信用證結算,收付款雙方必須訂立合同,寄信用證分為電寄和郵寄兩種,由付款單位選擇使用。
2、匯付
匯付是指付款人通過銀行,主動把款項匯給收款人的一種支付方式。一筆匯款業務中涉及匯款人、匯出行、匯入行或解付行、收款人四個基本當事人。一般情況下,匯款人即是進口商,匯出行通常是進口地銀行,匯入行通常是出口地銀行,收款人即是出口商。
3、銀行保證函
銀行保證函,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債款。
㈡ 國際貿易企業最常用的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票據的種類: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1、匯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
2、本票
是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在可以預料的未來時期,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一定金額的據。本票又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
3、支票
是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
(2)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結算方法擴展閱讀:
其他許可證的辦理
環保、衛生、治安、消防主要業務范圍如下:
一、出具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匯算清繳報告,財稅代理服務,小規模公司申請一般納稅人。
二、內資公司、分公司、個人獨資、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
三、外國投資者在深圳設立合資、獨資、辦事處、代表處的注冊登記。
四、內、外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股權變更、公司轉讓收購、年檢、執照延期、
注銷、地址、名稱或經營范圍、企業類型變更。
五、內、外資企業稅務代理
(1)記帳報稅
(2)零申報
(3)稅務違規處理的申請
(4)企業年報、季報的財務報表。
六、內資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代理申請:環保、衛生、消防、印刷、物流運輸許可證、園林綠化資質及政府各類許可證。
㈢ 國際結算的三種結算方式是那些
國際結算的三種結算方式:
【1】信用證,信用證其實是一種由銀行按照客戶的指示與要求開立的有條件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一般可以分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以及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常用的基本上是不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業務需要涉及到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收益人、議付銀行和付款銀行。
【2】托收,托收是出口人裝出貨物後,開具匯票,之後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分行或者代理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形式,托收也稱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不同,可以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3】匯付,匯付則主要指的是交款人按照約定的時間與條件,通過銀行把款項交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和信用息息相關,目前匯付可以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其中電匯是最常用的辦法。
拓展資料:
國際結算亦稱「國際清算」。通過國際間的貨幣收付,對國與國之間由於經濟、政治和文化往來而發生的債權債務予以了結清算。由國際貿易及其從屬費用引起的貨幣收付稱貿易結算;由貿易以外的往來,如僑民匯款、勞務供應、出國旅遊、利潤轉移、資金調撥、駐外機構費用等引起的貨幣收付,稱非貿易結算。
貿易結算是國際結算的主要內容。在國際間收付款項直接通過運送貨幣金屬結算的,稱現金結算;利用票據轉讓和轉帳劃撥結清債務的,稱非現金結算或轉帳結算。在前資本主義時期,國際結算主要通過現金結算進行。
國際結算分為貿易結算和非貿易結算。分類依據: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原因。
貿易結算,主要包括票據-資金單據、匯款方式、托收、信用證、保函、保付代理、福費廷等業務。
非貿易結算,主要包括非貿易匯款、非貿易信用證、旅行支票、非貿易票據的買入與托收、信用卡和外幣兌換等。
根據使用的結算貨幣是否可以自由兌換,可分為以下3類:
(1)自由多邊國際結算制度,以使用自由兌換的貨幣為特點。
(2)管制的雙邊國際結算制度,以使用不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為特點。
(3)區域性經濟集團內部多邊結算制度。
按照使用工具、支付手段的不同,大體可分四類:
(1)現金/貨幣結算。這是原始結算方式,就是買方一手交錢,賣方一手交貨,錢貨兩清,通常稱為現金交貨(Cash on Delivery),現較少採用。
(2)票據結算。
(3)憑單結算。
(4)電訊結算。
㈣ 外貿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最常見的就這三種方式:匯款:「匯款」也叫「匯付」——付款人(進口商)通過銀行採用某種支付工具將貨款交付給收款人(出口商)的結算方式。付款方通過銀行將款項轉交付款方,共有四個當事人: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匯入行。匯款分為三種方式:分別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托收:托收(委託收款)——出口商通過本地銀行委託進口地銀行代為收款的一種方式。托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涉及四個主要當事人,即委託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同樣托收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方式。信用證: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信用證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文件。從性質上講,信用證結算首先是一種銀行信用,開證銀行以自己的信用作為付款保證。開證銀行保證當受益人在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時履行付款義務。這與匯款、托收結算方式的商業信用性質不同,因而比匯款、托收結算收款更有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三十二條 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不得違反有關反壟斷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壟斷行為。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實施壟斷行為,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的,依照有關反壟斷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有前款違法行為,並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三條 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不得實施以不正當的低價銷售商品、串通投標、發布虛假廣告、進行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有前款違法行為,並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禁止該經營者有關貨物、技術進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㈤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進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托收方式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託人(principal),即開出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付款人代收貨款的人,也稱為出票人(drawer),通常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託代為收款的出口地銀行;代收行(collectingbank),即接受託收行的委託代付款人收取貨款的進口地銀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匯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
上述當事人中,委託人與托收行之間、托收行與代收行之間都是委託代理關系,付款人與代收行之間則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付款人是根據買賣合同付款的。所以,委託人能否收到貨款,完全視進口人的信譽好壞,代收行與托收行均不承擔責任。
在辦理托收業務時,委託人要向托收行遞交一份托收委託書,在該委託書中人出各種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託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貨款。
銀行保證函銀行保證函(banker'sletterof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債款。
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於促成交易,或有利於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於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a、信用證與匯付結合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於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對此,經雙方同意,信用證規定憑裝運單據先付發票金額或在貨物發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待貨到目的地(港)後或經再檢驗的實際數量用匯付方式支付。使用這種結合形式,必須首先訂明採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信用證與托收結合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於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餘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後方可交單」的條款。
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於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餘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㈥ 國際貿易常用六種付款方式
國際貿易常用六種付款方式如下:
1、匯付,包含信匯、電匯、票匯。
2、信用證。是銀行依照進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對出口商發出的、授權出口商簽發以銀行或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保證在交來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匯票和單據時,必定承兌和付款的保證文件。
3、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4、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5、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6、托收。指出口方向進口方開立商業匯票,委託銀行通過向進口人取得承兌並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按商品移動的方向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進口貿易(import Trade):將其他國家的商品或服務引進到該國市場銷售。
2、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將該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其他國家市場銷售。
3、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A國的商品經過C國境內運至B國市場銷售,對C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由於過境貿易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WTO成員國之間互不從事過境貿易。
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是就每筆交易的雙方而言,對於賣方而言,就是出口貿易,對於買方而言,就是進口貿易。此外輸入該國的商品再輸出時,成為復出口;輸出國外的商品再輸入該國時,稱為復進口。
㈦ 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哪些方式
目前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匯付、信用證和托收。
1.匯付 匯付即匯款,是貿易雙方支付貨款的一種最簡單的方式,進口商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將貨款通過銀行匯給出口商。國際貿易中匯付還用於傭金、雜費、保證金及預付款等的支付。匯付的特點是:風險大,貨到付款取決於對方的信用;另外出口商資金負擔較重,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進口商)、收款人(出口商)、匯出行和匯入行。匯入行是受匯出行委託支付匯款的銀行,如果雙方還未建立直接聯系,還得通過第三者銀行為代理行參與。匯付的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和票匯(D/D)三種。
(1)信匯 由進口商將貨款交給當地銀行,銀行則開具匯款委託書,然後以信函郵寄至出口商所在地與其有業務關系的銀行,委託其將款交給出口商。匯款委託書有正副兩張,分兩次付郵,以防止郵遞中遺失。信匯優點是價廉,但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電匯 進口商委託匯出銀行以電報、電傳或SWIFT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入行)將貸款付給出口商。這種付款方式比信匯快,但進口方要負擔其較高費用。
(3)票匯 進口商在當地銀行購買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然後郵寄給出口商,由出口商向當地銀行收取貨款。
2.信用證 信用證即銀行信用證,是開證銀行依進口商(即開證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即受益人)開出的在一定金額和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憑證。根據是否跟隨單據,信用證分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兩類,目前國際貿易中多使用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最早是國際商會於1930年擬訂,經過6次修訂於1994年1月1日完成(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並生效。現行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含6個部分(55條),即總則和定義、信用證的形式和通知、義務和責任、單據、其他規定和轉讓等。跟單信用證是指付款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的信用證。其貨款結算的一般過程是:貿易雙方簽定供貨合同,進口商(信用證申請人)將用於付款的信用證由當地銀行(開證行)發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出口商依雙方供貨合同發貨並將發貨單據(如海運提單、鐵路或航空運單)寄給進口商,進口商在接到發貨單據及貨物後,經檢驗無異議即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也稱通知銀行(通常是開證銀行的聯行或代理行),通知銀行再按信用證條款要求付款銀行向出口商付款。
信用證業務所實行的結算方式是由雙方有聯系的銀行代為辦理的。進口商先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申請,並要求開證行按其申請書內容向出口商開具出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進口商需按信用證金額的一定比率交付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並交納開證費用。開證行通過其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將信用證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則馬上發運貨物,在取得貨運單據和信用證要求的其他單據後,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向指定銀行(通知行或其他銀行)議付貨款。議付行議付後即在信用證背面批註議付金額,並將單據寄至開證行索償,開證行審查單據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如符合即償還議付行付出的款項,同時通知進口商付款贖單,然後進口商向開證行付款贖單,並憑單到海關提貨。
3.托收 托收是債權人(一般指出口商)開立債權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委託當地銀行向債務人(一般指進口商)收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規則先後有國際商會1967年公布的(商業跟單托收統一規則)、1978年經修訂改名的(托收統一規則)和1995年公布的新的(托收統一規則)(簡稱<URC522)。
托收分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目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通常採用跟單托收。
跟單托收又分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如是付款交單,則出口商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商在委託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收款時,指示當地銀行有在進口商付清貨款時才能向進口商交出貨運單據;承兌交單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在匯票上所作出的承兌為條件,即出口商在按照買賣合同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並連同貨物單據通過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提示,進口商經審核無誤後,應即刻在匯票上承兌,進口商承兌匯票後即可向銀行領取貨運單據,在匯票到期日再進行付款。
㈧ 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有哪些
在國際貿易結算領域,除了匯款、托收、信用證作為主要結算方式以外,國際保理和銀行保函也越來越多地運用到國際貿易和國際承包工程結算中,特別是銀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國際貿易變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外貿付款方式,外貿結算方式,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混合使用範例是指在產品投產前、賣方提供出口許可證影印本和銀行保函的情況下,買方用匯付方式先向賣方交付部分貨款或訂金;其餘貨款可按生產,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混合使用範例,凡依本信用證條款開具並提示匯票,本銀行保證對其出。
㈨ 國際結算方式有哪些
問題一:國際結算的基本方式 1、匯款:電匯(T/T)、票匯
2、托收:光票托收、跟單托收(D/P,D/A)
3、信用證
4、保函(備用信用證)
問題二:國際結算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寫為L/C)是銀行應買方要求和指示向賣方開立的、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即期或在一個可以確定的將來日期,兌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承諾。2.Remittance refers to a bank, at the request of its customer, transfer a certain sum of money to its oversea branch or correspondent bank instructing it to pay to a named person domiciled (定居的) in that country.國際匯兌:又稱國外匯兌,指的是通過銀行的匯兌來實現國與國之間債權債務的清償和國際資金的轉移。3.A letter of guarantee (L/G) is a written promise issued by a bank at the request of its customer, undertaking(承諾) to make payment to the beneficiary within the limits of a stated sum of money in the event of default (不履行責任) by the principal.A letter of guarantee (L/G) is a written promise by a bank at the request of its customer (the principal applicant), undertaking to payment to the beneficiary within the limits of a stated sum of money in the event of non-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by the principal.銀行保證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債款。4.Collection means an arrangement whereby the goods are shipped and the relevant bills of exchange are drawn on the buyer, and/or documents are sent to the seller』s bank with clear instruction through one of its correspondent banks located in domicile (住所)of the buyer.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託本地銀行根據其要求通過進口地銀行向進口方提示單據,收取貨款的結算方式。5.Factoring is the purchase of claims, arising from sales of goods, by a specialized pany known as factoring pany ......>>
問題三:國際結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1、國際結算方式共分為三種,即信用證,托收和匯付。1)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依照客戶的指示和要求開立的有條件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一般分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和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最新的UCP600規定銀行不可開立可撤銷信用證。(註: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銷信用證)2)托收是指出口商開立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企業收款的結算方式。托收也稱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不同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3)匯付是指交款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條件通過銀行把款項交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付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
問題四:國際結算的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1、國際結算方式共分為三種,即信用證,托收和匯付。
1)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依照客戶的指示和要求開立的有條件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一般分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和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最新的UCP600規定銀行不可開立可撤銷信用證。(註: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銷信用證)
2)托收是指出口商開立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企業收款的結算方式。托收也稱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不同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3)匯付是指交款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條件通過銀行把款項交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付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
問題五:外貿企業常用的國際結算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經常發生貨款結算,以結清買賣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結算稱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以物品交易、貨錢兩清為基礎的有形貿易結算。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信用證結算方式。信用證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於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 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貨款結算方式。a、匯付(remittance)匯付,又稱匯款,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款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順匯法。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進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銀行保證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款。 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於促成交易,或有利於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於妥善處理付匯。
問題六:國際結算的方式和工具主要有哪些 托收 collection
信用證 Letter of Credit
問題七:國際結算的方式有哪些各有哪些優缺點 國際結算的方式中常用匯付,托收,信用證三種方式來進行貨款的結算,三者比較:從風險角度來講,匯付風險較大,托收次之,信用證風險最小;從銀行收取手續費的多少來講,匯付手續費最低,托收稍高,信用證最高;國際貿易中用得最多的支付方式是用信用證,匯付除了買賣雙方信譽較好外,常常用於預付款、余額、金額不足時使用;從復雜性來講,匯付手續較為簡單,信用證手續就較為繁瑣了。
問題八:商業銀行進行國際結算方式有哪些 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方式共分為三種,即信用證,托收和匯付。
1信用證
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依照客戶的指示和要求開立的有條件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一般分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和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最新的UCP600規定銀行不可開立可撤銷信用證。(註: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銷信用證)
信用證業務涉及六個方面的當事人: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收益人,議付銀行,付款銀行。
2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開立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企業收款的結算方式。托收也稱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不同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3匯付
匯付是指交款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條件通過銀行把款項交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付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
另外說一下國際結算會遇到的幾種風險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借款人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足額償還債務或銀行貸款而違約的可能性。發生違約時,債權人或銀行必將因為未能得到預期的收益而承擔財務上的損失
2.外匯風險
外匯風險指一定時期內的國際經濟交易因預料不到的匯率或利率的突然變動而給出口企業或外匯持有者帶來的可能經濟損失。外匯風險主要有三類: ①國家風險,指某國突然宣布關閉外匯市場或調高調低利率水平而給交易對方企業帶來的損失風險; ②交收風險,又稱履約風險,指外匯交易 (買賣) 成交後因交易一方未能按照交易合約履行付款責任,而給已履行自己職責的交易另一方可能帶來的損失風險; ③匯率風險,指以外幣計價成交的交易由於該外幣與本國貨幣的匯率發生變動而引起交易一方可能蒙受的經濟損失。匯率風險是外匯交易中最普遍也是最嚴峻的風險,匯率損失具有時間短、金額大、預測難三大特點,其風險之大隻在股票買賣風險之上而無不及。一般地,出口企業所面臨的外匯風險主要是匯率風險,企業在發生對外經濟交易、確定計價外幣時要密切注視國際外匯市場的行市變化,選擇有利於自己的外幣為計價成交貨幣,力爭盡可能地減小匯率風險,多創外匯收入。
3.國家風險
國家風險是指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在一定程度上由國家ZF控制的事件或社會事件引起的給國外債權人應收賬款(出口商、銀行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國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和對外投資活動中,可能遭遇到國家風險主要包括戰爭、ZF徵收、違約、匯兌限制和國有化等。
4.欺詐風險
國際貿易欺詐通常是指在國際貨物貿易、航運、保險和結算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利用國際貿易規則紕漏,故意編造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以非法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貨物、金錢或船舶的行為。
問題九:國際結算的基本方式 國際結算基本方式
1.匯付
(1)電匯T/T(通過銀行間電報操作)
(2)信匯M/T(通過信郵操作)
(3)票匯D/D(通過銀行匯票操作)
2.托收COLLECTION(1)光票托收(匯票不隨附貨運單據,僅隨附一些商業單據操作)
(2)跟單托收(匯票隨附貨運單據,商業單據操作)
①付款交單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即期付款交單(D/P AT SIGHT)使用即期匯票,進口商付款之後才能拿到相關單據提貨
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使用遠期匯票,遠期匯票到期時,進口商付款才能拿到相關單據提貨
②承兌交單D/A(DOUCUMENGT AGAINST ACCEPTENCE)使用遠期匯票,進口商對遠期匯票承兌後即能獲得相關單據提貨
3.信用證L/C
(1)即期信用證與遠期信用證
(2)可撤銷信用證與不可撤銷信用證
(3)自由議付信用證與限制議付信用證
(4)對開信用證
(5)背對背信用證
(6)循環信用證與不可循環信用證
㈩ 國際結算的基本方式
國際結算的基本方式有國際匯兌結算、信用證結算和托收結算。
一、匯款,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支付工具,將款項交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匯款的當事人包括:1、付款方叫匯款人,即進口商;
2、收款方稱為收款人或受益人,即是出口商;
3、受匯款人委託,匯出款項的銀行叫匯出行,即進口地銀行;
4、受匯出行委託,解付匯款的銀行叫匯入行,即出口地銀行。
二、通過其在進口地銀行的聯行或代理行向進口商收款的結算方式。
三、信用證,是一種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是進口地銀行根據進口商的要求和指向出口商開立的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承諾。
(10)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結算方法擴展閱讀:
在國際貿易中每筆交易通常只採用一種支付方式,但根據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客商、不同的市場狀態和不同貨源國的情況,
為了把商品打入國際市場,可採用靈活的、多樣的支付方式綜合運用,加強競爭,便於成交,旨在按時安全收匯,加速資金周轉,爭取較高的經濟效益。
為了推銷產品,出口商給進口商提供優惠條件,可以採用遠期信用證方式成交,亦可以採用付款交單托收方式成交。如買賣雙方已經熟悉,互相信任對方時,賣方給買方進一步的優惠,可以採用貨到匯款方式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