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吊車的使用方法
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1 起重機司機
1.1 起重機司機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方准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1.2 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1.3 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方能繼續工作。
1.4 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1.5 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於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1.6 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范圍內,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1.7 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台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1.8 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後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並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 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於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10 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1 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12 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並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 指揮人員
2.1 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准確傳遞信號。
2.2 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2.3 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稜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准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後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2.4 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2.5 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採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2. 常用的吊裝方法
起重機在車間內吊裝結構構件,主要的吊裝方法有分件吊裝法和綜合吊裝法,我們今天對以上兩種方法進行介紹:
一、分件吊裝法
起重機在車間內或沿著間外每開行一次,僅吊裝一種或兩種構件。通常分三次開行吊裝完全部構件:第一次開行,吊裝全部柱子,並加以校正及最後固定;第二次開行,吊裝全部吊車梁、連系梁及柱間支撐;第三次開行,分節間吊裝屋架、天窗架、屋面板及屋面支撐等。吊裝的順序見圖: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由於每次均吊裝同類型構件,可減少起重機變幅和索具的更換次數,從而提高吊裝效率,能充分發揮起重機的工作能力,構件供應與現場平面布置比較簡單,也能給構件校正、接頭焊接、灌注混凝土和養護提供充分的時間。缺點是:不能為後繼工序及早提供工作面,起重機的開行路線較長。分件吊裝方法是目前單層工業廠房結構吊裝中採用較多的一種方法。
二、綜合吊裝法
起重機在車間內每開行一次(移動一次),就分節間吊裝完節間內所有各種類型的構件。吊裝的順序如圖。即先吊裝 4~6 根柱子,並加以校正和最後固定;隨後吊裝這個節間內的吊車梁、連系梁、屋架和屋面板等構件。一個節間的全部構件吊裝完後,起重機移至下一節間進行吊裝,直至整個廠房結構吊裝完畢。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開行路線短,停機點少;吊完一個節間,其後續工種就可進入節間內工作,使各個工種進行交叉平行流水作業,有利於縮短工期。缺點是:採用綜合吊裝法,每次吊裝不同構件需要頻發變換索具,工作效率低;使構件供應緊張和平面布置復雜;構件的校正困難。因此,目前較少採用。
三、結束語
本文主要介紹了分件吊裝法和綜合吊裝法的特點,在日常工作中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採取合適的方法進行吊裝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