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擇伐的方式
每隔一定年限在伐區伐去部分成熟林木的森林主伐方式。伐後的林中空隙,逐漸為天然更新的苗木所補充,形成復層異齡林,可保持良好的森林環境,是防護林、風景林的主伐方式。
理想的擇伐林包括所有年齡的林木,從1年生幼苗到採伐年齡的老齡木。每一齡級的林木株數不等,但所佔面積相等;或林內有若干齡級的林木,其株數自最小徑階向上有規律地減少,但所佔面積相等(見圖)。這種林分稱為平衡異齡林。從中每年都可採伐到等量的木材,且每年都有更新。
在現實林分中的年齡分配呈不平衡狀態,每次的採伐量不一定相等,採伐的間隔年限也不一定都相同,但只要不破壞中間年齡,在長期進行擇伐後,林分年齡狀況會越來越趨於平衡分配。
B. 森林主伐的方式
根據森林更新的要求,對預定的採伐地段,按配置伐區的方式確定採伐木和採伐次數、時間,以及採伐木所依標准。主伐方式可分為3個基本類別:皆伐、漸伐和擇伐。皆伐是在一年或一個採伐季節里將一塊林地上的林木全部伐光;漸伐是在一定年限內(通常是10~15年)分幾次將林地上的全部林木伐掉;擇伐是定期重復地砍伐具有一定特徵的成熟木,林地上始終保持有各個齡級的林木。
不同的主伐方式由於採伐的數量和次數不同,會導致生態條件的相應變化,並會對森林更新,水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以及其他的有益效能產生影響。因此,主伐方式的選擇要考慮有利於森林更新、有利於發揮森林的多種效益和方便木材生產,同時還要考慮森林的自然狀況、經營目的和當地社會經濟條件等。
C. 森林主伐的選擇
中國幅員廣大,地形復雜,森林樹種繁多,各地區經濟條件差異很大,因此採用的森林主伐方式多樣。1973年農林部頒發的《森林採伐更新規程》規定有采育擇伐、經營擇伐、二次漸伐和小面積皆伐4種方式。
各地區適宜採用的主伐方式是:①大興安嶺林區:地形較平緩,樹種單純,主要成林樹種為興安落葉松、樟子松、白樺等性樹種,其種粒小、易飛散,採用帶狀或小塊狀皆伐,可取得較好的更新效果。在有防護意義或不易更新的地段,採用漸伐或擇伐方式效果更好。②小興安嶺、長白山林區:山地坡度不大,森林以闊葉紅松林為主,林分結構比較復雜。紅松是較耐蔭樹種,且種粒大,不易飛散,鳥鼠害嚴重,所以皆伐跡地難以及時天然更新,用人工更新效果較好。③西北林 區:目前除阿爾泰山、天山和祁連山尚分布小片天然原始林外,其他均為荒漠戈壁、草原或稀樹草原。在西北地區的乾旱條件下,森林對調節氣候、涵養水源、水土保持具有重要作用。為了防止由於不合理採伐和放牧造成森林破壞、雪線上升、農業生態條件惡化等情況的重演,對靠近盆地、草原邊緣的防護林以及亞高山森林宜用擇伐或漸伐,對用材林則宜用小面積的帶狀或塊狀皆伐為宜。④西南高山林區:山勢高大,海拔多在2000~4000米之間,溝深谷窄,坡度陡峻,土層較厚。森林組成以冷杉,雲杉、鐵杉、華山松、紅杉、雲南松及部分闊葉樹為主。由於多分布在大河的上游,具有涵養水源、防止沖刷、改善下游農業生態條件和保護水利工程等重要作用,對防護作用大的森林宜劃為禁伐林,只進行衛生伐或經營擇伐;對地勢較平緩的林分可進行漸伐或小塊狀皆伐。⑤南方林區:大部分屬低、中山坡地,樹種資源豐富,自然條件優越,雨量和熱量充沛,林木生長迅速,是發展用材林的重要基地。對人工經營杉木林宜採用小塊狀皆伐;對毛竹林宜採用單株擇伐;對一般異齡的天然混交林或純林和有防護意義的森林則採用擇伐。
D. 什麼是森林更新
森林主伐以後,為了保證木材的不斷再生產和防護效能的繼續發揮,在其跡地上藉助於自然力或人力迅速地恢復森林的過程。按更新方法,可分為伐前更新、伐後更新和伐中更新;按樹種起源,可分為有性更新和無性更新;按實施方法,可分為天然更新和人工更新。中國為確保採伐跡地及時、有效的更新,採取以人工更新為主、人工和天然更新結合的森林更新方針。
E. 森林更新的更新的實施
世界上少林國家多採用人工更新,多林國家除仍用天然更新外,不斷增加人工更新的比重。中國森林更新的方針是「以人工更新為主,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結合」,根據森林類型特點、跡地類別、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採用適宜的主伐方式和更新方式:皆伐跡地和火燒跡地以人工更新為主,但天然更新力強、由陽性樹種組成的森林,皆伐後可實行天然更新。漸伐和擇伐跡地以天然更新為主,天然更新種苗數量不足或分布不勻處輔以人工促進更新。採用人工更新的跡地,一般栽植針葉樹,適當保留天然更新的闊葉樹幼苗幼樹,日後可形成混交林。
森林採伐後,宜於當年更新或次年更新,其面積與採伐面積相等;3年以後,人工更新的苗木成活保存率宜在85%以上,盡可能多地保留前更幼樹(採伐前長成的幼樹);天然更新不好的跡地,要用人工促進更新,在採伐當年或次年進行人工補植、補播;在更新過程中,實行山林封禁,防止人、畜入山破壞。
F. 森林採伐有幾種方式
森林主產品——木材的收獲過程。包括伐木、打枝、造材、集材、清理林場、歸楞、裝車等伐區作業。森林採伐也是森林更新作業的開始。採伐要因地因林制宜確定採伐方式,堅持合理採伐,避免單純取材、砍好留壞、破壞森林資源。皆伐面積不應超過國家規定,擇伐應控制採伐強度,未成熟的林木不宜採伐,注意保護好伐前更新幼樹,為跡地更新、水土保持創造條件。
森林採伐方式
即森林的主伐方式。可歸納為擇伐、皆伐和漸伐3種。採伐時應根據林種、土質、地形、更新方式和經營目的進行選擇。
擇伐
適用於大小老幼混生的天然更新好的復層異齡林的採伐作業。作業復雜,技術要求高。採伐作業無一定的更新時間,不斷地選擇少數林木加以採伐。其跡地更新採用人工更新或以周圍林木進行天然下種更新或以採伐木伐根萌芽更新的方法。擇伐可以使森林經常保持郁閉,林地不致裸出,可以防止水土流失,有利於保持地力和保護幼樹,對風雪害抵抗力較大,具有很好的水源涵養作用。但因經過多次採伐,實行機械化困難,伐木、集運材成本較高。多用於林地坡度大及防護林地區。
皆伐
將成熟的同齡單層林的全部或大部分進行一次性收獲的採伐作業方式。這種方式技術簡單,適合於機械化生產,有利於同齡林的形成,幼時生長迅速的陽性樹種的更新,以及成、過熟天然林的改造;效率高,成本低。皆伐作業的弊端是皆伐後林地裸露,易造成表土及腐殖質的流失,不利於水土保持。為了加強生態環境的保護,中國及世界許多國家對皆伐面積均加以限制,以小面積皆伐作業為主,並要求採伐後及時進行人工更新及人工促進更新。
漸伐
主要是在天然更新能力強的成過熟單層林,或接近單層林的林分內進行。一般是將採伐的林分經2~3次採伐完畢,而整個採伐期間不超過一個齡級。漸伐作業有利用天然下種更新和保持林地環境、防止水土流失。漸伐作業的第一次採伐稱為預備伐,使樹冠得到陽光,促進開花結實,為種子發芽與幼樹生長創造良好的林地條件。其採伐強度約為25~30%。第二次採伐稱為下種伐,即在林木大量結實之年,採伐強度為10~25%,使林木疏開。下種伐後的樹冠郁閉度約為0.4~0.6,以期達到種子從母樹落地成活生長。第三次採伐稱為後伐,即隨著幼樹的生長,逐漸將成熟保留木伐掉。
森林採伐的技術要求
①森林採伐應在伐區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因林因地制宜,設計出合理的採伐方式、更新方式和各項生產工藝措施。木材生產,必須利於森林更新和環境保護,並充分利用採伐剩餘物,提高森林資源利用率。②森林採伐前,應把林場一年的作業區域劃為伐區。伐區區劃以有利於一溝一坡全面經營和合理集運材為原則,其界線盡可能與森林經理調查區劃相結合。③在伐區內按集材系統,把一個裝車場吸引的范圍劃為作業區。④在作業區內,把立地條件、林分因子、採伐方式、經營措施相同和集材系統一致的林分劃為小班。小班是組織生產、森林經營的最小單位,也是採伐、營林調查設計的基本單位。小班界線按集材系統以自然區劃為主,其面積按國家規定執行。⑤採伐方式的確定,應認真執行國家《森林法》及《森林採伐更新規程》所規定的採伐方式及有關規定,因林因地制宜,不應強求一律。⑥在充分掌握伐區資源分布、採伐與更新方式、立地條件和自然流向的基礎上,設計適宜的集材方式和選用相應的集材機具。⑦集材道的設計,以吸引木材多、集材距離近和作業安全為原則。應有利於集運材之間的上下銜接,有利於森林資源的集約經營,經濟合理,並要兼顧營林方面的要求。⑧運材岔線應根據森林資源的分布和集材流向,進行周密的踏勘選線,再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合理布線,盡量將其延伸到資源集中的伐區腹部。⑨裝車場(楞場)應在選定運材岔線的基礎上,根據資源分布、吸引木材數量、集材流向、盡量縮短集材距離等條件,選設在地勢乾燥地方。⑩為改善跡地衛生環境、防止森林火災及病蟲害的發生、改良土壤、促進森林更新和充分利用採伐剩餘物,應對採伐跡地進行清理。其清理方法應把能夠運出利用的梢頭、枝椏、半截木和小徑材選出後,將剩餘物散鋪於低窪地任其腐朽,或將剩餘物分散堆積,在非防火期間燒毀。?皆伐跡地應以人工更新為主,擇伐、漸伐林地和目的樹種天然更新有保障的皆伐跡地,可採用人工促進天然更新或天然更新。
G. 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合理採伐森林,及時更新採伐跡地,恢復和擴大森林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森林採伐更新要貫徹「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林業建設方針,執行森林經營方案,實行限額採伐,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三條全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個人所有的林木採伐更新,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二章森林採伐第四條森林採伐,包括主伐,撫育採伐、更新採伐和低產林改造。第五條採伐林木按照森林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時,除提交其他必備的文件外,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和部隊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木材生產計劃;農村集體、個人還應當提交基層林業站核定的年度採伐指標。上年度進行採伐的,應當提交上年度的更新驗收合格證。第六條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核發,按森林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授權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應當有書面文件。被授權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單位,應當配備熟悉業務的人員,並受授權單位監督。
國營林業局、國營林場根據林木採伐許可證、伐區設計文件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向其基層經營單位撥交伐區,發給國有林林木採伐作業證。作業證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第七條對用材林的成熟林和過熟林實行主伐。主要樹種的主伐年齡,按《用材林主要樹種主伐年齡表》的規定執行。定向培育的森林以及表內未列人樹種的主伐年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第八條用材林的主伐方式為擇伐,皆伐和漸伐。
中幼齡樹木多的復層異齡林, 應當實行擇伐, 擇伐強度不得大於伐前林木蓄積量的40%,伐後林分郁閉度應當保留在零點五以上,伐後容易引起林木風倒,自然枯死的林分,擇伐強度應當適當降低。兩次擇伐的間隔期不得少於一個齡級期。
成過熟單層林、中幼齡樹木少的異齡林,應當實行皆伐。皆伐面積一次不得超過五公頃,坡度平緩、土壤肥沃、容易更新的林分,可以擴大到二十公頃。在採伐帶,採伐塊之間,應當保留相當於皆伐面積的林帶、林塊。對保留的林帶、林塊,待採伐跡地上更新的幼樹生長穩定後方可採伐。皆伐後依靠天然更新的,每公頃應當保留適當數量的單株或者群狀母樹。
天然更新能力強的成過熟單層林,應當實行漸伐。全部採伐更新過程不得超過一個齡級期。 上層林木郁閉度較小, 林內幼苗、幼樹株數已經達到更新標準的,可進行二次漸伐,第一次打采林木蓄積量50%;上層林木郁閉度較大,林內幼苗、幼樹株數達不到更新標準的,可進行三次漸伐,第一次採伐林木蓄積量的30%,第二次採伐保留林木蓄積的50%,第三次採伐應當在林內更新起來的幼樹接近或者達到郁閉狀態時進行。
毛竹林採伐後每公頃應當保留的健壯母竹,不得少於兩千株。第九條對下列森林只准進行撫育和更新採伐
(一)大型水庫、湖泊周圍山脊以內和平地一百五十米以內的森林,乾渠的護岸林。
(二)大江、大河兩岸一百五十米以內,以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兩岸五十米以內的森林;在此范圍內有山脊的,以第一層山脊為界。
(三)鐵路兩側各一百米、 公路干線兩側各五十米以內的森林; 在此范圍內有山脊的,以第一層山脊為界。
(四)高山森林公布上限以下一百五十米至二百米以內的森林。
(五)生長在坡陡和岩石裸露在方的森林。第十條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的更新採伐技術規程,由林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薪炭林、經濟林的採伐技術規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一條幼齡林、中齡林的撫育採伐,包括透光撫育,生長撫育、綜合撫育;低產林的改造,包括局部改造和全面改造,其具體辦法按照林業部發布的有關技術規程執行。第十二條國營林業局和國營、集體林揚的採伐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林木採伐許可證和伐區設計進行採伐,不得越界採伐或者遺棄應當採伐的林木。
(二)擇伐和漸伐作業實行採伐木掛號,先伐除病腐木、風折木、枯立木以及影響目的樹種生長和無生長前途的樹木,保留生長健壯,經濟價值高的樹木。
(三)控制樹倒方向,固定集材道,保護幼苗、幼樹、母樹和其他保留樹木。依靠天然更新的,伐後林地幼苗、幼樹株數保存率應當達到60%以上。
(四)採伐的木材長度二米以上,小頭直徑不小於八厘米的,全部運出利用;伐根高度不得超過十厘米。
(五)伐區內的採伐剩餘物和藤條、灌木,在不影響森林更新的原則下,採取保留。利用、火燒、堆集或者截短散鋪方法清理。
(六)對容易引起水土沖刷的集材主道,應當採取防護措施。
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採伐作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H. 用材林主伐的方式包括哪些
《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1987年9月10日林業部發布)第二章第八條規定,用材林的主伐方式為擇伐、皆伐和漸伐。
I. 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是國家關於林業的行政法規之一,於1987年8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9月10日由林業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共5章27條,並有「用材林主要樹種主伐年齡表」、「林木採伐許可證格式」、「更新驗收合格證格式」附後。2010年12月29日國務院第138次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對本辦法部分條款予以修正,於2011年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發布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合理採伐森林,及時更新採伐跡地,恢復和擴大森林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森林採伐更新要貫徹「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林業建設方針,執行森林經營方案,實行限額採伐,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 全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個人所有的林木採伐更新,必須遵守本辦法。 [2]
J. 森林更新的更新方式
分天然更新、人工更新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等3種類型。
天然更新,在沒有人力參與下或通過一定的主伐方式,利用天然下種或伐根萌芽、地下莖萌芽、根系萌櫱等方式形成新林的過程。 利用林木營養器官的再生能力恢復幼林,是天然無性更新。大多數闊葉樹種的更新用此方式。其中如杉、櫟、柳、楊等的伐根上有較強的萌芽能力;山楊、刺槐、臭椿、毛泡桐等的近地表根部能生出大量的根櫱;竹林通常採用單株擇伐由地下莖發筍成林。影響萌芽更新的因素有樹種、年齡、採伐季節、伐根高低和環境條件。陽性、速生樹種萌芽力最旺盛期出現早,消失也早;緩生樹種則相反。
一般在秋末或冬季採伐有利更新;伐根應距地面4~5厘米。根的粗度和分布深度對萌櫱更新也有影響。表土疏鬆、 濕潤時根櫱數量多;土壤乾燥則常抑制根櫱更新。雜草、灌木過多也對天然更新有限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