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刑事案件結案方式有哪幾種
刑事案件結案方式有一是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二是公安局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決定,並在追訴時效內不再追訴。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結案後,若受害人一方未獲得賠償或賠償數額不滿意的,可以再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請求犯罪嫌疑人承擔民事上的賠償責任。民事訴訟的步驟就是保留好相關證據材料,有完整格式和內容的起訴狀正副本,然後去法院立案起訴,按照現行立案登記制度,法院看材料符合要求,就會給與立案回執單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除執行財產保全裁定、恢復執行的案件外,其他執行實施類案件的結案方式包括執行完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執行、銷案、不予執行、駁回申請。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八十六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一)沒有犯罪事實的;(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Ⅱ 執行案件結案方式
法律分析:除執行財產保全裁定、恢復執行的案件外,其他執行實施類案件的結案方式包括執行完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執行、銷案、不予執行、駁回申請。
法律依據:《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十四條 除執行財產保全裁定、恢復執行的案件外,其他執行實施類案件的結案方式包括:
(一)執行完畢;
(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三)終結執行;
(四)銷案;
(五)不予執行;
Ⅲ 執行結案的六種方式
一、執行結案的六種方式是什麼
執行結案的六種方式具體如下:
(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2)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3)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5)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青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二、結案後限高令多久可以解除
失信被執行人在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後,法院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之後就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了。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內提前撤銷信息,但是需要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即該還錢還錢,該處理處理,完成以後可以申請撤銷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Ⅳ 呈請結案報告書的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
結案報告的結構包括以下三部分內容: 1.標題
在文書頂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稱十文種」組成。
2.引語
說明案件名稱、預審的起止時間,接著常用「現將情況匯報如下」過渡。引言要首先寫明文書的名稱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若是集團犯罪,在標題中要寫出集團首犯或主犯的姓名。若為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要依據他們在案件中的主從作用不同,按主、從順序排列,逐人寫清。若為一名或數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種罪名的,一般要把犯罪性質嚴重或為主的罪名寫在前面,按主從順序排列。 這部分內容是結案報告的寫作重點,要寫清楚逮捕的理由和根據、犯罪事實和處理意見等內容。
逮捕的理由和根據。首先寫明發案及現場勘查、調查情況。然後寫明破案的簡要經過和對案件的簡要分析、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了何種強制措施及其理由和根據。犯罪事實要詳細寫明審理結果,即犯罪時間、地點、手段、原因、後果、動機和目的,以及有關證據。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有無自首、坦白、立功或隱匿事實、證據、拒不認罪等情況。共同犯罪的案件,應寫清楚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作用和應負的具體罪責,分別提出處理意見。若有的犯罪嫌疑人除參加共同犯罪外,還有其他罪行的,也應在此交待清楚。若預審後,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被否定或情節與指控內容有重大不同,應寫清楚查證事實真相的具體過程,並提供有關否定或變化的證據,作為否定案件的依據。若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預審期間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也要將其訴訟請求摘要寫明。 立案報告的結論是進行立案偵查;破案報告的結論是對犯罪嫌疑人採取某種強制措施並移送預審部門審理;結案報告是提出結束預審移送檢察院和寫出起訴意見書。
Ⅳ 案件結案方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一、執結結案與和解案執結是最圓滿最徹底的結案方式,也是執行工作追求的理想狀態,它包括全部履行和實際履行一部分但權利人明確放棄了其餘部分權利,不需要再履行的部分履行等兩種方式。和解的具體含義在《執行規定》中指當事人之間達成執行和解並已履行完畢,它強調履行完畢。二、終結執行與保留債權,終結執行終結執行是在執行中出現特殊情況或者法定事由,雖然權利人的權利沒有實現或沒有完全實現,也不得不結束執行程序的一種結案方式。保留債權、終結執行,是指在執行程序中,以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為基礎,由執行法院向申請執行人發放具有法律效力,用以證明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尚享有債權的權利證書的一種結案方式。終結執行是在執行中出現特殊情況或者法定事由,雖然權利人的權利沒有實現或沒有完全實現,也不得不結束執行程序的一種結案方式。強制執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Ⅵ 民事案件的結案方式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主要結案方式如下:1、判決,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訴;2、調解,原、被告雙方經法院調解後,由法院出具調解書,該調解書同樣具備執行效力;3、撤訴,原告依法撤回起訴。但是撤訴由有幾種分類,如原告未繳納訴訟費、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原告撤回起訴、被告達成庭外和解後,原告撤訴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於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Ⅶ 執行案件的結案方式
【法律分析】
除執行財產保全裁定、恢復執行的案件外,其他執行實施類案件的結案方式包括:1、執行完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執行、銷案、不予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執行內容,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全部執行完畢,或者是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可以以執行完畢方式結案。執行完畢需要製作結案通知書並發送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書面認可執行完畢,或者口頭認可執行完畢並記入筆錄的,無需製作結案通知書。
【法律依據】
《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四條除執行財產保全裁定、恢復執行的案件外,其他執行實施類案件的結案方式包括(一)執行完畢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三)終結執行四)銷案五)不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