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匯票的使用步驟
銀行匯票使用步驟:
1.付款人委託出票銀行辦理匯票
2.出票銀行簽發匯票
3.付款人在異地使用匯票與收款人結算
4.收款人持匯票到入票銀行進賬或取款
5.入票銀行通知出票銀行匯票已解付
6.結算劃撥
7.出票銀行結算匯票退還余額給付款人
『貳』 銀行本票如何如何使用
用法如下:
1、申請。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2、受理。關於銀行本票怎麼使用,出票銀行要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並簽發銀行本票。
3、交付。申請人應將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將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
拓展資料:
關於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按照其金額是否固定可分為不定額和定額兩種。不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金額欄是空白的,簽發時根據實際需要填寫金額(起點金額為100元),並用壓數機壓印金額的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預先印有定固定面額的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銀行本票,見票即付,不予掛失,當場抵用,付款保證程度高。
『叄』 現金支票如何使用
現金支票可以到銀行支取現金,也可以轉帳。
簽發單位簽發現金支票後,可以直接憑支票到本單位開戶銀行提取現金,也可以將現金支票交給收款單位或個人,由其持支票到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收款單位或個人收到現金支票後同樣應對支票進行審查,審查內容與轉帳支票相同。
審查無誤後在支票背後簽字或加蓋本單位(或本人)印章,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直接到簽發單位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如果收款人以現金支票辦理轉帳的,按轉帳支票手續處理。
(3)票據的使用方法擴展閱讀:
現金支票填寫方法
存根聯:填寫現金支票從存根聯填起,存根聯的日期、金額都使用小寫填寫,填金額時要加人民幣符號。收款人要填全稱。
日期:日期要使用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1月2月前零字必寫,3-9月前零字可寫可不寫。10-12月必須寫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月)(2)1—9日前零字必寫。
10-19日必須寫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20--29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30-31日必須寫成叄拾日及叄拾壹日。整數前面要加零如:零壹拾日,零貳拾日,零叄拾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現金支票
『肆』 四種票據的用途分別是什麼
四種票據: 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銀行本票 、支票 。用途分別是:
1、銀行匯票是付款方(買方)申請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出票銀行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商業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電子商業匯票也分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3、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我國,本票限於銀行本票。
4、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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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支票怎麼用
使用:
1、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簽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順延)。
3、支票簽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它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之一證明。
4、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止付;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5)票據的使用方法擴展閱讀:
申辦程序
1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並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
2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人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3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一定的資金。
支票記載事項分類
支票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注意未補記前不得使用。
(一)絕對記載事項:
①表明「支票」字樣;
②無條件支付委託;
③確定的金額;
④付款人名稱;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簽章。是票據法規定必填的記載事項如欠缺某一項記載事項則該票據無效。
(二)相對記載事項:
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則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場所)
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則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是指票據法規定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如未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進行推定而不會導致票據無效。
(三)非法定記載事項:
①支票的用途;
②合同編號;
③約定的違約金;
④管轄法院等等。非法定記載事項並不發生支票上的效力。
『陸』 票據如何使用和什麼情況下使用
票據一般是在發生業務往來的時候用,用於支付貨款,計入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科目,發生賣貨業務的時候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回款項(票據支付)則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如果發生的是購買業務,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 如果是用票據實際支付 ,則是 借:應付賬款 貸 :應收票據(屬於票據背書轉讓 )如果企業開出票據,則是貸記應付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