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疏散指示標志設置要求
法律分析: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的要求:
1、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2、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於0.3m;
3、設置在牆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於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於5m,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於20m(設置在地下建築內,不應大於15m);
4、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於1.5m,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於3m;
5、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6、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築和地下建築內,不應少於30min)。工作電源斷電後,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
第三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 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 科目一疏散指示標志是什麼
科目一疏散指示標志是「消防疏散指示燈」,只有一種,但有很多方向,分別指示多種逃生路線。
消防疏散指示燈適用於消防應急照明,是消防應急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照明工具,應急時間長,高亮度具有斷電自動應急功能。
消防疏散標志燈具有耗電小、亮度高、使用壽命長等特點,邊上設計有電源開關和指顯燈,適合工廠、酒店、學校、單位等公共場所以備停電作應急照明之用。
疏散指示功能特點:
1、採用優質鋁材、金屬噴塑,超薄設計,外形新穎美觀消防應急指示燈。
2、採用優質超高亮LED發光,表面亮度≥15cd/㎡,均勻、柔和、穿透力強。
3、應急轉換時間≤0.2S,具有完善的過充、過放電保護功能。
4、選用頂級免維護鎳鎘電池組,應急時間≥90min。
5、為了確保應急時間足夠長,使用前請必須充電>24h。
6、選用頂級晶元,開關晶體管。
③ 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燈的模擬斷電和月檢、年檢的安全操作規程具體是怎樣的
首先,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燈模擬斷電是月糧、年檢的必檢項目!
月檢、年檢可製成卡片形式,分十二個月及年度綜合項!
模擬斷電就是將連接指示燈的電源切斷(可以拔掉電源也行),此時指示燈在斷電狀態是亮的,證明是好的!
④ 消防緊急疏散指示標志 方向 說明
仔細看了一下,每列的標志是一樣的,只是指示的方向不同。這樣,就講第一行吧,其他行都差不多了。
1、第一行第一個,安全出口,方向:左。即向左可進入安全出口,所謂安全出口,一般是指直通室外或能往室內、外安全樓梯、疏散通道、避難層等的門(出口)。
2、第一行第二個,安全通道,方向:左。即向左進入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說明是一段封閉的、有安全防護措施的通道,它的盡端可能是安全出口或室外。
3、第一行第三個,緊急出口,方向:左。即向左進入緊急出口。緊急出口通常和安全出口的含意差不多,區別在於安全出口一般是打開的,緊急出口一般是關閉的(並非上鎖),有時候緊急出口有門禁系統或推閂式門鎖,在緊急情況下可強行打開或自動打開。
4、第一行第四個,安全樓梯,方向:左。即向左進入安全樓梯。安全樓梯在建築內一般是指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或室外樓梯,具有防火防煙功能,進入後一般會比較安全,能疏散到底層室外,通常安全樓梯入口處是防火門(乙級)。
⑤ 科目一疏散指示標志是什麼
科目一疏散指示標志是「消防疏散指示燈」。如下圖:
疏散指示燈只有一種,但有很多方向,分別指示多種逃生路線。消防疏散指示燈適用於消防應急照明,是消防應急中最為普遍的照明工具,應急時間長,高亮度具有斷電自動應急功能。消防疏散標志燈有耗電小、亮度高、使用壽命長特點,邊上設計有電源開關和指顯燈,適合工廠、酒店、學校、單位等公共場所以備停電作應急照明之用。
消防疏散指示燈功能特點:
1、採用優質鋁材、金屬噴塑,超薄設計,外形新穎美觀消防應急指示燈。
2、採用優質超高亮LED發光,表面亮度≥15cd/㎡,均勻、柔和、穿透力強。
3、應急轉換時間≤0.2S,具有完善的過充、過放電保護功能。
4、選用頂級免維護鎳鎘電池組,應急時間≥90min。
5、為了確保應急時間足夠長,使用前請必須充電>24h。
6、選用頂級晶元,開關晶體管。
⑥ 樓道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如何使用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於0.3m; 設置在牆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於1m
⑦ 應急疏散標識設置標准
應急疏散標識設置標准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標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標志宜設在靠近其出口一側的門上方或門洞兩側的牆面上,標志的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於30cm。在遠離安全出口的地方,應將「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標志聯合設置,箭頭必須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的牆面或地面上設置的疏散導流標志,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置在地面上時,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的中心線布置;
2)設置在牆面上時,其中心線距地面高度不應小於50cm;
3)疏散導流標志宜連續布置,標志的寬度不宜小於8cm,長度不宜小於30cm;
4)當間斷布置時,蓄光型疏散導流標志間距不應超過1m;電光源型疏散導流標志間距不宜大於2m,不應超過3m;
5)當疏散導流標志遇到的門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時,宜在該處的地面連續指示。
3、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不含設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導流帶)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牆面或地面上,且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設置在牆面上時,其間距不應大於10m;
2)當設置在地面上時,其間距不應大於5m;
3)當與疏散導流標志聯合設置時,其底邊應高於疏散導流標志上邊緣5cm;
4、 設置在頂棚下的疏散指示標志,應採用電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其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於2.0m,且不宜大於2.5m,間 距 不 應 大 於20m。
疏散指示標志的正面或其鄰近不宜有妨礙公眾視讀的障礙物。若無法避免時,應在障礙物上增設標記。
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區域、避難區域的門,宜在門扇距地面1.1m~1.5m范圍內,設置「推開」標志。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門為單向時,必須在順疏散方向一面的門上設置「推開」標志,在其反面設置「拉開」標志。
6、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門扇應設置「禁止鎖閉」標志,並宜設「推開」標志。室內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處應設置「禁止阻塞」的標志。
7、 在電梯及自動扶梯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電光源型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標志,標示火災時不得使用。
⑧ 如何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應急照明的設置位置一般有:設在樓梯間的牆面或休息平台板下,設在走道的牆面或頂棚的下面,設在廳、堂的頂棚或牆面上,設在樓梯口、太平門的門口上部。
對於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是根據國內外的建築實踐和火災中人的行為習慣提出的。具體設計還可結合實際情況,在規范規定的范圍內合理選定安裝位置,比如也可設置在地面上等。總之,所設置的標志要便於人們辨認,並符合一般人行走時目視前方的習慣,能起誘導作用,但要防止被煙氣遮擋,如設在頂棚下的疏散標志應考慮距離頂棚一定高度。
目前,在一些場所設置的標志存在不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1992)規定的現象,如將「疏散門」標成「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標成「非常口」或「疏散口」等,還有的疏散指示方向混亂等。因此,有必要明確建築中這些標志的設置要求。
對於疏散指示標志的間距,設計還要根據標志的大小和發光方式以及便於人員在較低照度條件清楚識別的原則進一步縮小。
因此,疏散照明燈具應設置在出口的頂部、牆面的上部或頂棚上;備用照明燈具應設置在牆面的上部或頂棚上。
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築、高層廠房(庫房)和甲、乙、丙類單、多層廠房,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設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的場所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2)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牆面或地面上。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間距不應大於20m;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m;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於1.0m。
⑨ 消防緊急疏散指示標志、方向和說明是什麼
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識,一般是綠牌子,長方形或者圓形,長方形多數是在走道牆兩側,樓梯走道1m以下位置或者走道上方2.2m位置,還有疏散門位置正上方。圓形的一般是在地面上,至於設置間距就不多說了。上面有個框,框里還有一個人在跑。還有一個跑向箭頭。發生火災的時候,順著疏散指示標識跑就能到達安全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