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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的最佳方法

發布時間:2022-02-18 00:04:44

㈠ 科舉制是如何完善的

隋文帝創立科舉制 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這標志著科舉制正式誕生了。 而後李世民完善 至武則天有武舉 並出現殿試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族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以後,雖然改為滿人、漢人同試,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族人為最多。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

㈡ 科舉制度的選拔是怎麼進行的

現代的我們都是通過高考然後考取大學的,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成績好分數高的考生就可以進入比較好的大學,分數低的考生只能進入非一流大學。那麼古時候的人們是怎麼進行考試和選拔的呢?學過中國古代歷史的都知道,我們隋唐時期就已經有類似高考的制度了,這就是聞名古今中外的科舉制度。接下來文我們就來具體談談古代這一科舉制度。

三、如何進行選拔

實際上,在唐朝的時候,真正能通過科舉考試然後成功進入朝廷做官的是比較少的。進士科目得第的難度很大,而且通過進士考試之後還不算,還得繼續通過吏部得考試才可以到中央為官。而如果沒有通過吏部的考試,就只能到地方走馬上任了。考生一共分為兩類,要麼是京師或州縣學館出身,名為生徒;要麼是通過州縣考試的,名為鄉貢。每年到科舉考試的時候,天下考生都會齊聚天子腳下認真參考。而待到科舉成績公布榜上,考試成績第一的為狀元。等到宋朝時期,名次位列第二的名為榜眼,第三的名為探花。

㈢ 1,唐代科舉制度有哪些考試方法

1唐代科舉制度有哪些考試方法? (1)唐代科舉制度一般來說主要有帖經、墨義、口試、策問、詩賦五種。 「帖經」就是將書本上的某行貼上幾字,要求應試者將貼住的字填寫出來,類似現在的填空題。 「墨義」相當於現在的簡答題,是一種簡單的對經義的回答。如果考生用筆來回答問題,就稱之為「墨義」,若以口來回答就稱為「口義」。 「策問」是比帖經、墨義高一層次的考試方法,大概與現代的論述題相近。 「詩賦」是為克服考生存在的多背誦經義和舊策,而乏真學實才的現象,在後來加試的一種方法。即在經義策問的基礎上加試一詩一賦,當時稱「帖詩」。
(2)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3)唐初最高級別科目是秀才,要求:才華絕等的宣國人才,名額極少,全國1-2個,要求地方官推薦和主動報考,若是考生未達到要求,還要向推薦的地方官和參加考試的人問罪。這樣的情況下,大多數人不敢報考,地方官也不敢推薦,整個唐代大概也就十位秀才。後到高宗時被廢止。 此後,以進士和明經兩科為主,最看重的是進士。明經考察對儒家經典的背誦記憶能力,相對比較容易。進士科「先雜文,次口試,次答第三道」。雜文即考生當場按考題內容作詩、賦各一篇。策問是指應試者當場回答主考官所出的各種方略和時務問題。 此後,殿試是科舉中最高級別的考試。 學子成為貢士後,才可以進入殿試,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考狀元」。殿試題一開始是策問,後來改為詩賦。殿試的文體,開始是駢體文,皇帝殿試時就時事政治或經義史事提幾個問題,應試貢士須按照駢四驪六對偶工整的句式文體作文。

㈣ 古代科舉有哪些方式

引言:科舉制度創立於隋朝,在唐朝進行完善,後來在清朝末年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才被完全廢除。明清時期的八股文制度規定科舉考試只允許在四經五書的范圍內命題,考生只能夠根據指定的觀點來答卷,不可以發揮自己的意見和見解。科舉制度可以說是封建時代所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

三、明清時代科舉制度

明清時代的科舉成為一個層次、等級、條規、名目繁多苛嚴的龐大體系。明清科舉又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五級,其中往往又分層次。明清最初級的地方縣、府考試,通過縣、府兩次考試者,成為童生,表明已具備基本的文化知識和寫作能力。但很多讀書人考到須發皆白,仍是一介童生。

㈤ 明清兩代科舉考試的主要方法是

明清兩代科舉制度簡介隋朝以前,我國職官制為選舉制(魏晉以後稱「九品中正」制),即由官吏或有聲望的人直接推薦,政府「量材錄用。」從隋朝開始實行科舉制,通過考試選用。明清兩代的科舉制基本相同。清代規定:凡參加正式科舉考試之前必須加童試,童試參加者稱儒童或童生(不管年齡大小),經過童試被錄取入縣學的稱秀才,也叫生員、相公,還叫進學入泮,游泮, 這是得功名的起點。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三級,即鄉試、會試、殿試。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城舉行一次,考試時間在秋季,又稱秋闈,亦稱大比。秀才才有資格參加鄉試,考中者稱為舉人,第一名稱。會試在鄉試後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又稱春闈或禮闈。參加者是舉人,考中的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由皇帝主持,貢士有資格參加,考中的稱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甲鼎。

㈥ 科舉制度選拔官吏的方式是什麼

不就是考試嗎,你的問題有問題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隋文帝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據史載,開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開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干濟」二科舉人。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大業五年(609年)正月,又詔令諸郡以「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驕壯,超絕等倫」「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御」等4科舉人。這些雖都是臨時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舉人的特徵,以具科舉制的雛形。大業年間,隋煬帝還曾設置明經,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去士,這標志著科舉制已經誕生了。
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推翻隋朝的統治後,唐王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時完善科舉制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贊。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國學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
▲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范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范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制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制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乾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制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謄錄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政治日趨腐敗,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宋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斗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蒙古人不著重開科取仕,滅宋後一度不舉辦科舉,至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開辦。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順帝時滅亡止,科舉時辦時廢,共舉辦過十六次,取士一千餘人。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明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元朝開始,蒙古人統治中原,科舉考試進入中落時期,但以四書試士,卻是元代所開的先例。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 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幹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寅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師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制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制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說:「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說:「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清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族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以後,雖然改為滿人、漢人同試,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族人為最多。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
清人為了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先要參加童試,參加童試的人稱為儒生或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清代有府學、州學和縣學,統稱為儒學)。儒學和孔廟在一起,稱為學宮。生員「入學」後即受教官(教授、學正、教諭、訓導)的管教。清初生員尚在學宮肄業(有月課和季考,後來變成有名無實了),又稱為生,俗稱秀才。這是「功名」的起點。
生員分為三種:成績最好的是廩生,有一定名額,由公家發給糧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額;新「入學」的稱為附生。每年由學政考試,按成績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
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參加鄉試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迴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鄉試考中後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會試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在禮部舉行,所以會試又稱為禮闈,又稱為春闈。參加會試的是舉人,取中後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會試後一般要舉行復試。
以上各種考試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
清代的科舉考試制度分兩個階段,一個是科舉的初步考試,一個是科舉的正式考試。科舉的初步考試有這么三種,一種叫童試,一種叫歲試,一種叫科試。童試,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開始應初試的時候稱做「童生」,童生經過一定的考試選拔,在縣裡面選拔了以後到督學進行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做「秀才」了。范進是多年的童生,最後終於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這也是一個選優的過程,這叫「歲試」。每三年還要參加一次大的考試,叫「科試」。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為了推舉舉人考試的資格,通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范進剛好趕上童試這一年也是科試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試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這是科舉的初步考試。
接下來是科舉的正式考試,它也有三種: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有資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舉制度規定,舉人可以到吏部注冊,可以取得一定官職,可以當縣官了。當然這個職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額。舉人的名額很少,那麼舉人當中候補做官的人就更少了,這樣就往往有候補官。這是第一種鄉試。接下來是會試。會試是緊接著鄉試,在第二年的二月份舉行。鄉試是頭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試,叫「春試」,這就是會試。會試如果考中了,稱為進士,進士每年的名額大概有300名左右。會試考完以後還要進行第三場考試殿試,在會試以後的第二個月,大概在4月份前後。殿試是皇帝在太和殿親自考試,考中後就是欽定的進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詩》《書》《禮》《易》《春秋》,五經里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個段落,每個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後來又叫八股。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繫到一個人能不能陞官,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陞官。所以在小說中說:「當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須講漢唐。」「漢」是指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詩歌也好,都不如當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㈦ 世官制,察舉制,科舉制各選官的方式及標准備是什麼

1. 世官制
又稱世卿世祿制,主要存在於夏、商、周時期。它通過家族血緣關系來確定政府各級官員的任命,將官職限定在貴族范圍內,由貴胄子弟世代繼承祖上的權位。但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它是歷史的進步,其產生的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2. 察舉制
漢武帝時建立和發展了一整套選官制度用來選拔人才,即察舉制,其內容包括地方察舉和皇帝徵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是兩漢選官的最主要途徑之一。兩漢的察舉,主要是以「德、才」作為選拔人才的依據,以孝廉為重要考察科目,所以人們也常說「舉孝廉」。
東漢時期繼續實行察舉制,但隨著豪強地主勢力開始惡性膨脹,門第望族成為選舉的主要依據。在選官制度日趨腐朽的情況下,出現了一批世代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權的豪門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並發展起來。出現「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的腐朽局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選官制度。三國時開始實行,隋朝時被廢除。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地方行政部門設置「中正」,對當地人物的德才進行評定,區別高下列為九等。「中正」所評定的品級,成為授官的依據。曹魏後期,尤其到了晉朝,九品中正制發生了變化,由於中正官職為世家大族所壟斷,選官任人唯看門第家世,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等級森嚴的局面。
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度雖然在當時看起來比較完善,但是無論從考選的對象和內容,還是從考試的方式和程序來看,都體現出封閉的特徵。其形式都是以官舉士,權操於上,百姓不得參與,民意無從體現。
4. 科舉制
科舉制是我國封建社會最重要的選拔官吏制度。始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發展於北宋;衰落於明清。

㈧ 唐代科舉考試方法有幾種

科舉制度源於隋代,興盛於唐代,它是唐朝選拔官吏的極重要的手段。因之,作為科舉應試的方法,在唐代也就有了比較空前完善的發展。表現為形式多種多樣,內容側重點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主要有帖經、墨義、口試、策問、詩賦五種。

「帖經」就是將書本上的某行貼上幾字,要求應試者將貼住的字填寫出來,類似現在的填空題。

「墨義」相當於現在的簡答題,是一種簡單的對經義的回答。考生只要熟讀經文和各類注釋文字就能回答,它一般有兩種形式,如果考生用筆來回答問題,就稱之為「墨義」,若以口來回答就稱為「口義」。

「帖經」、「墨義」由於簡便易行,一般在應試時常常要問三五十條,更甚者問至一百條之多方可通過。

「策問」是比帖經、墨義高一層次的考試方法,大概與現代的論述題相近。因為各科去選的最後裁決,差不多都是看重策問,所以它顯得非常重要。簡單說來,策問的方法就是主考設題指事,由考生作文章,題目的范圍一般有人事政治,稱為方略策和時務策等。

「詩賦」是為克服考生存在的多背誦經義和舊策,而乏真學實才的現象,在後來加試的一種方法。即在經義策問的基礎上加試一詩一賦,當時稱「帖詩」。後來在進士科的考試偏重詩賦,往往發生帖經不及格,如果詩賦好也可以通過。從客觀上來說,這種應試方法對唐代詩賦的興盛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唐代科舉考試的方法在形式上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偏重熟記,有的側重議論,詩賦又重文采。在使用方法上具有靈活性,在考試中參互運用,既可考查學生的書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又可以使學生將所學知識與實際問題相結合。唐代科舉考試中把這些方法制度化、固定化,是可以促進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好方法,有其合理的因素。

㈨ 科舉制度流傳至今的方法是什麼

科舉制度在清末已經被廢了。
現在的考試制度是應試教育,並逐漸在向素質教育轉變!

㈩ 科舉制的全部過程

一、隋朝是科舉制度的形成時期 1.背景:南北朝時期的士族門閥制度,不能滿足眾多庶族地主躋身仕途的要求,均田制實行後,中小地主勢力增長,非常渴望進入統治階層。隋朝統一後,在選官上實行科舉制。 2.形成:隋文帝時,廢除了魏晉以來選官上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隋煬帝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度形成。 二、唐朝是科舉制度的完善時期 1.過程:貞觀時期,增加考試科目,其中進士科最受重視。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還首創了武舉和殿試。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以後成為定製。 2.考試科目分類: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為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科名目很多,制科由皇帝臨時立定名目,士人和官吏都可以參加考試。考中以後,原是官吏的立即升遷;原來不是官吏的,也立即由吏部授予官職。 三、北宋是科舉制度的發展和改革時期 1.北宋初期科舉的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殿試三級。北宋嚴格了科舉考試程序,殿試成為定製,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掌握,進士及第者成為「天子門生」。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的科目。在考試方法上實行糊名法,防止考官舞弊。錄取名額比唐朝大大增加。 2.北宋初期科舉制發展的作用:科舉考試經過宋代改革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確保了科舉考試的客觀性與公平性,為地主階級各階層通過公平的考試躋身仕途開辟了道路,使北宋政權的統治基礎進一步擴大。 3.北宋王安石變法對科舉制的改革:廢除了死記硬背的明經諸科,進士科不再考詩賦,專考經義和時務策。設明法科,專考律令、斷案等,為變法選拔實用人才。 四、明清是科舉制度的僵化時期 1.明清的八股取士:為了嚴厲控制士人的思想,明朝的科舉試卷僅從儒家的四書、五經中命題,不許發揮個人見解。答卷的文體,有嚴格的規定,分為八個部分,稱為「八股文」。清朝前期承襲明代科舉制。 2.八股取士的影響:禁錮了知識分子的思想,使培養出來的人成為順從皇帝的奴僕;讀書人為了做官,拚命誦讀四書五經,追求八股文死板的作文形式;極大地束縛了知識分子的創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五、清末是科舉制度的改造和廢除時期 1898年戊戌變法中皇帝下詔廢八股改試策論,後遭慈禧太後否決。1901年慈禧太後迫於形勢,不得不下詔改革科舉,實行新政。然而點滴改革無濟於事。在中國資產階級創辦新式學校、主張廢科舉的壓力下,慈禧根據張之洞等人建議,於1905年宣布:廢除科舉制,自此,在我國實行達1300年之久的科舉制度終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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