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旅遊糾紛解決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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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們有空餘時間,經濟條件又允許的情況下,經常會選擇某項娛樂活動來放鬆自己。其中,旅遊便是大多數人比較熱衷的一項活動。旅遊方式有自駕游、跟團游等,過程中也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糾紛。那麼出現了旅遊糾紛必定需要及時合理地解決,我們該如何處理?處理旅遊糾紛的方式又有哪些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旅遊糾紛法律含義
旅遊糾紛,是指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遊發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
註:
(1)「旅遊經營者」是指以自己的名義經營旅遊業務,向公眾提供旅遊服務的人。
(2)「旅遊輔助服務者」是指與旅遊經營者存在合同關系,協助旅遊經營者履行旅遊合同義務,實際提供交通、游覽、住宿、餐飲、娛樂等旅遊服務的人。
二、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可投訴范圍
按照《旅遊投訴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下列損害行為列入旅遊投訴范圍:
(一)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
(二)認為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價質相符的旅遊服務的;
(三)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
(四)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五)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費的;
(六)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凡在我國境內旅遊活動中發生的以上各類損害行為之一的,投訴者可以向我國旅遊管理機關投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和旅遊糾紛實際情況,處理旅遊糾紛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四種方式。
三、旅遊糾紛處理方式
根據《旅遊法》第八章
旅遊糾紛處理規定:
第九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第九十二條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三條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旅遊者一方人數眾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四、旅遊糾紛的投訴途徑
1、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國家旅遊局在全國各省及主要旅遊城市都設立了旅遊質監所或質監機構,其職責就是受理並處理好轄區范圍內的旅遊服務質量投訴案件。消費者在旅行過程中遇到旅遊服務質量問題,自己合法權益受損,可以立即前往或去當地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果消費者已旅行回來,可到組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質監所投訴,遞交投訴狀。
①投訴狀要寫明:被投訴單位名稱、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年齡、地址及聯系電話;投訴事件經過等。
②質監所在接到消費者的投訴狀後,經審核,將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並通知消費者。
③質監所決定受理後,在24小時之內轉給被投訴單位,要求在30日內與投訴人協商解決,並將有關結果局面答復質監所。
2、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消費者在旅遊中遇到旅遊服務質量問題,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投訴信要寫清投訴人的姓名、地址、郵編、電話號碼;被投訴方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投訴事件經過及有關憑證、材料。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小編提醒,如果你在旅遊中有遇到糾紛,確定是旅遊中有上述損害行為發生,可參考上面的幾種處理旅遊糾紛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雙方可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者提起訴訟;另外,如果選擇跟團游,在出行前,與旅行社簽合同時,務必要看清合同條款上相關服務內容,以免造成後續維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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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解決旅遊糾紛方式中,調解的形式及其原則
1.旅行社未能向旅遊者提供約定的航班、車次而變更出發時間,或者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如汽車等)與約定的標准不符,耽誤了行程。調解原則:如果因旅行社的過錯造成變更車次、航班等,則要求旅行社退還所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並賠償同額的違約金,如行程有延誤,還要承擔由此增加的必要費用,並向遊客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如果因旅行社的過錯造成實際搭乘的交通工具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則要求旅行社退還旅遊者所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並賠償同額的違約金。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門原因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則要求旅行社退還旅遊者所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並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2.遊客未能按照約定的行程參觀游覽。比如,在實際行程中減少或取消了某些旅遊景點、變更旅遊行程、增加購物次數或消費性的項目等。調解原則:如導游擅自改變活動日程,減少或變更參觀項目,則要求旅行社退還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並賠償同額違約金。導游違反規定,擅自增加用餐、娛樂、醫療保健等項目,則要求旅行社承擔旅遊者的全部費用。導游違反合同或旅程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則要求旅行社每次退還旅遊者購物價款的20%。旅行社安排的觀光景點,因景點原因不能游覽,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游費並賠償20%的違約金。如果因旅行社的過錯,取消了約定的部分景區點,則要求旅行社退還未發生的相關費用,並賠償同額的違約金。旅行社擅自增加的參觀游覽點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3.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標准提供住宿、餐飲。調解原則:如是旅行社的過錯而使安排的住宿、餐飲與合同不符,造成旅遊者經濟損失,則要求旅行社退還約定標准與實際花費的差額,並賠償同額違約金。旅行社安排的飯店,因飯店原因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則要求旅行社退還旅遊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並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旅行社安排的餐廳,因餐廳原因發生質價不符的,旅行社應賠償旅遊者所付餐費的20%。4.導游服務質量差。調解原則:如導游未按照國家或旅遊行業對客人服務標準的要求提供導游服務的,旅行社應賠償旅遊者當日所付導游服務費用的兩倍。5.旅遊者因購買了假冒偽劣的商品,或因商品價格過高等原因,要求旅行社負責退貨發生的糾紛。調解原則:如遊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場所購買了假冒偽劣的商品,則要求旅行社負責為遊客退換貨。如因遊客的個人原因,如遊客購買商品後認為價格過高、不喜歡、不需要等要求退貨,或者遊客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場所購物發生糾紛,則旅行社不需承擔為遊客退換貨的責任,遊客可以自行聯系商家,協商解決。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遊未能成行,或旅遊行程中止。調解原則: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遊者經濟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須退還遊客未發生的本次旅遊費用,其它事宜根據《國內旅遊組團標准合同》的約定執行,或雙方協商確定。7.旅行社收取旅遊費用後,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調解原則:根據有關規定,旅行社收取旅遊費用後,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應提前3天(出境旅遊應提前7天)通知旅遊者,否則要求旅行社除退還全部旅遊費用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旅遊者交付款項10%的違約金。按照《國內旅遊組團標准合同》的約定,旅行社須按照全部旅遊費用的不同比例,向遊客支付違約金。8.因旅行社的過錯造成旅遊者誤機(車、船)。調解原則:因旅行社的過錯造成旅遊者誤機(車、船),旅行社應賠償旅遊者的直接經濟損失,並賠償經濟損失10%的違約金。還有,根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准》的規定,旅行社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以減輕或免除其賠償責任: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遊者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所發生的質量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 簡述解決旅遊糾紛的方法和特點
旅遊者遇到旅遊糾紛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游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
D. 旅遊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旅遊糾紛有有以下解決途徑:
一是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旅遊糾紛是指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遊發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